发表时间: 2007-07-29 23:39:07作者:冷傲
一提起城管,很多网民马上会想起那副暴力执法,殴打小商小贩,没收水果,罚款不开罚单的“光辉形象”来。要说城管这东西,也是从1990年以后,在中国大陆出现的,属于“新生事物”。
在外国政府,还真就没听说设立这个“衙门”。虽然外国没有城管,但外国的城市里,市容市貌未见得比中国差。有了城管的中国城市,秩序也没有因此而就有什么好转。但中国政府还是坚持耗费纳税人大量金钱,养了一群只会残民以逞,烂没用的东西。
就说前几天,在江苏镇江句容的城管大爷们,把卖瓜的瓜农给打了。一个瓜农被打的鼻梁骨折,另一个女瓜农被打的小便失禁。小商小贩动辙就叫城管给打了,城管大爷们依的是什么法?小民们又犯了什么罪?
政府不给解决工作问题,也没有社会福利保障,小民们既不偷又不抢,做一合法良民,自食其力种种田,卖卖水果,解决生活问题,不,说最通俗点:解决温饱问题。解决吃饱穿暖的问题,这违了哪的法?总不能大爷们连小民自食其力解决生活问题也要说成是违法。难不成共党的大爷们还要逼良为娼,逼良为盗?非得逼小民像崔英杰们一样,对城管大爷挥刀相向的时候,那样才叫守法?那样的社会才更加稳定,更加“和谐”么?
共党的大爷们,小民们只是为了一口饭,为了能活下去。共产党老爷们手中有权力,可以贪污腐败,声色犬马,小民们没这权利,也不敢这样奢望,可小民们总得活下去呀!连种瓜卖瓜都成违法犯罪了,可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难道还要我等小民们靠着去偷去抢,去当街卖笑那才是守法吗?
话说回来,又说城管。城管为啥就这么牛B?对待小商小贩动辄拳打脚踢,踹翻摊位,任意罚款,严重侵犯人权也没人管?还不是因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给撑腰?事情要是放到“水深火热的美帝国”,就是有这衙门,他也不敢这样对待民众。因为他知道,他那点儿工钱,全是纳税人给的,他得为纳税人服务才行。他要是干不好,纳税人会让他从“公仆”的位置上滚蛋。
可在中国就不同,党天下的社会,只要党认为需要,这个衙门就得成立。不管它是否真对人民对社会有利。哎,说到底,要是没有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共产党给你撑腰,城管,你还能牛B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