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的蓝澡爆发引发生态灾难,渔民们对成群的死鱼束手无策。
江苏太湖的生态危机发生十多天后,终于有官员受到惩处。无锡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宜兴市五位官员在对企业违法排污上“工作不到位”或“监管失责”,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行政撤职的处分,其中最高级的是镇长,最低级的是环保局监察大队下辖一个中队副队长。虽然只是芝麻绿豆小官,部份国内传媒却称之为“太湖环保风暴”!
对这样的“环保风暴”,总理温家宝当然不满意,他在国务院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座谈会”上作出批示:“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多年,但未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太湖水污染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但要根本解决问题,必须先找到这次生态灾难的“元凶”,而可以肯定的是,这次灾难绝非那五位受惩处的官员能够搞出来的,谅他们也没有这份能耐,他们只是替死鬼而已。
究竟谁是太湖生态灾难的元凶?是无锡市的市委书记,还是江苏省的省委书记呢?
的确,我们很容易落入这样的问责窠臼,而中共的政治体制也是以这种方式问责的。每次出现重大人为灾害,都是一层一层的把责任往下推,先是省政府推到市,市又推到县,而县就把责任再卸到乡镇。在这个 “责任路线图”中,所经之处,总会有一、两个官员被问责,而损失愈大,被问责的官员也就愈高级。
以吉林化工厂大爆炸引发的松花江生态大灾难为例,最终受牵连而被解职的是当时的环保局长解振华;四川开县的井喷事故,造成二百四十三人死亡,最后有六名钻探公司的基层职员被判刑,而最高问责官员就是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伏枥,解振华和马富才又重出江河,分别出任发改委副主任和新成立的能源办副主任。
因此,若要追究下去,无锡市委书记,甚至江苏省分管环保问题副省长,也难逃责任。但是,这种走过场式的所谓“惩罚”,对于解决太湖的污染,又有什么用处呢?即使有更高层的官员被问责,但只要他们朝中有人,也就是有强硬后台,他们就很快可以平调,甚至重新获得重用,再步步高升!要真正问责,甚至找到中国环境污染问题治本之道,那么,就请中央政治局先拿自己开刀,从问责自己开始!!
太湖污染,早在九十年代初已露出端倪,过去十年,国家投入逾百亿元人民币去整治太湖,但蓝藻危机还是无法避免。为什么?因为国家把白花花的老百姓血汗钱扔向太湖,天真的以为这样就可以漂白太湖的黑水!太湖水黑,但又怎比得上太湖边的中共官场呀!?这一百亿“水瓜打狗”,有去无回,不是落到贪官手中,就是被用来招商引资,打造一项项“政绩工程”。
太湖的北边是无锡,东边是苏州。过去十多年,太湖周边地区有所谓“苏南经验”,也就是先全力发展乡镇企业,然后大量引入外资,令太湖流域变成官见官爱的 “经济奇迹”!太湖边上的苏州,不就是因为经济年年高速增长,令中共官场出现所谓“苏州现象”,前后三任的市委书记都坐上擢升的火箭,成为部级干部。但是,在苏南和苏州的经济奇迹背后,不就是太湖付出了高昂代价吗?那些“踩着”太湖污水升迁的官员,当年又何曾意识到,这种粗放的发展模式,将对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破坏呢?更重要的是,苏南地区官员的短视行为,反而得到中央高度赞赏,否则,三任的苏州市委书记又怎能年年三级跳般升职呢?
因此,太湖的生态危机,最终应该问责的,正是大力提拔苏南地区干部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央政治局!但是,能惩处他们吗?不能!!即使专责环保问题的副总理问责下台,对太湖的治本也是于事无补。要彻底解决太湖,甚或全国各地的环保问题,或者令问题不再恶化,唯一可行的就是:一、新闻自由,让传媒独立的行使监督之责;二、准许成立独立的非政府组织,让他们成为老百姓监察环境污染的守护神。当然,如果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民意能够发挥更大作用,对整治污染确有事半功倍之效!但这些构想有落实的一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