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素玲 ,住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马凤岗村凤岗街北三条二十号 电话:8028、1337
我是一位普通农民,靠种地为生。2003年3月29日,因大队低压电改造时,不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他们在仅离我家房后檐墙53厘米处埋杆拉纤,导致我家五间房屋均有不同程度的大裂缝,使好端端的房子变为危房。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我立即找大队协商解决此事,大队却要拖延推诿,还让我到镇里去解决。镇里领导也不作为,与村委会勾结一起不办人事,青云店镇政府信访办主任王超还扬言威胁我说要卸我一条胳膊加一条腿,就这样事情被一天天拖下去。
2004年8月29日,青云店镇政府信访办姓门的带两名民警两次到我家抓我,逼得我被迫离家出走,睡在地下通道20天,严重扰乱了我家的正常生活。最后,经再审法官亲自来到我家调查,在2004年10月18日才做出一个要求村委会只赔偿我15000元的判决,而这笔钱远远不够我修房,更不用说两年来的损失费了。
可是,就这15000元的判决也迟迟得不到执行,镇党委书记赵常红阻拦执行,他口口声声地说:“如果镇里给了这15000元钱,就让村委会挨家挨户敛钱去”。在我多次找领导反映的情况下,才在四个多月后执行,远远超过了法定期限。请问,法律何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4年9月24日村镇领导通知我,让我交1983年的入社入股资金(每人1100元),不交钱就不给地。我的孩子是1990年出生的,也要交这非法的冤枉钱。他们还将我家房西边原有的垃圾池改变为垃圾场,露天堆放,也不清理,使我全家人皮肤受到病菌侵害,起痘。我不服,继续向上级领导反映村、镇干部相互勾结对我迫害的可耻行为,又受到更加严重的打击报复。
2005年5月21日,青云店镇派出所副所长刘可(冒充的),到东郊民巷派出所接访时,下毒手将我的腿拧成软骨损伤,不给我治疗、赔偿,我到大兴公安分局反映这件问题,谁知道,大兴公安分局却包庇打人凶手,纪检赵副书记接待我时,不说正事,故意耽误时间。当时,他承诺一个月后给我解决,谁知道,过了一个月,他又不承认,我的腿一直得不到治疗,日益严重,伤病怎麽能拖延呢?我爱人去找他时,赵副书记又说,越找越得不到解决,请问:天理何在?
我打110报警,谁知道却总是大兴区的接电话,他们不管,让我找督察,督察又推脱,说:督察管不了纪检,纪检是督察的上级,纯粹是推卸责任,大兴分局不事实求是地解决问题,一拖再拖不给解决,政府与公安勾结在一起,将我致残。
民警刘可还威胁我,要我小心我一家子,小心我儿子。
赵副书记还说,我再上访我儿子考不了警校。我儿子考不考警校是我们的权利,他凭什么这么说?他有什么权利这么说?
对此,我十分焦急,急的我眼睛散光看不清东西,两年多了,严重扰乱了我家的正常生活。2005年8月2日,青云店镇派出所一个姓纪的人接访时,在半夜里,又将我扔在离我家家门口几百米外的村口,他看着我的腿有伤不好走路,就让我在村口呆了40多分钟,让成群的蚊子叮咬我,他们的心肠够多么狠毒!
2006年3月,中共两会期间,大兴公安分局青云店派出所警察杨杰,将正常上访的我,列为不稳定因素,制造假证据,给我罗列罪名,非法行政拘留我十天,受到了局领导的表扬。
大兴公安分局将警察杨杰如何非法拘留我的先进事迹刊登在杂志上。杂志上称:“社区民警杨杰发现辖区内不稳定因素,针对突出问题,严格执法。辖区马凤岗村村民李某是重点上访户,2003年以来,该人长期到中南海、人民大会堂等国家重点地区无理上访,给青云店地区的社会稳定及信访部门的工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由于该人长期告状,积累了一定经验,总是打“擦边球”钻法律空子,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此类情况又无明规定,给处理上造成了极大的难度。今年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实施后,杨杰通过认真学习,心里有了底儿,决心同这个钉子户“较较真儿”。他立即开展取证工作,但由于李某平时上访的地方都是非接访部门,保卫处的人员又不固定,这给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杨杰为此主动放弃休息时间,足迹踏遍东城、西城、宣武等多个城区,经过大量工作,终于获取了有力证据,并于今年三月依法将李某行政拘留。彻底拔掉了这个“钉子户”,为“两会”安全保卫工作消除了一个不稳定因素。
杨杰受到如此表扬,就更不知道羞耻二字怎么写了,他竟然厚颜无耻地自夸道:“我这人工作上除了多跑多说多做点实事比什么都强”。杨杰朴实的话语展现了他一心为民、朴实无华的人生追求。都说社区民警工作是平凡、琐碎、麻烦的,但杨杰在这里找到了他的快乐与幸福”。
看到上边这一段报道,真让我大开眼界,终于看清楚了警察杨杰的丑恶嘴脸,他的快乐与幸福原来是建立在人民群众的痛苦之上,我们老百姓越痛苦,他就越快乐、越幸福,他的功劳就越大。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警察杨杰在大兴分局党委的重点培养和教育下,认真学习迫害上访人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抓紧一切时间,煞费苦心地研究如何对抗中央领导提倡的“和谐社会,保障民生”的号召,积极迫害上访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栽脏陷害,因迫害上访人手段残忍、缺德,被领导树立为全分局警察学习的榜样,评为2006年先进工作者。
四年多了,我的房子至今无法修理,房屋随时有坍塌的危险,区政府领导根本不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他们上班喝茶、看报纸,老百姓气愤地给他们编了一个顺口溜:磨洋工,磨洋工,拉屎三点钟,一天拉三遍,日落就收工。一看没到点,回去再控控。
我家房屋的危险状况没人管,反而经常遭到大兴分局警察、保安的骚扰,使我无法过上正常的生活,我不知道何时能结束这担惊受怕的生活。
李素玲
200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