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4-14 21:09:13作者:
日本国会启动法律程序,修改战后制订的不准拥有军队的《和平宪法》。
众议院今天通过议案后,须再经参议院表决,然后由首相签署,再交由全民投票,通过后方可修宪。在今天表决前,执政自民党及其盟友公明党一直敦促议员尽快通过这项议案,但在野党却强烈反对,称这项议案缺乏深思熟虑。
自民党曾发表有关修改宪法的草案,其中引起关注的是在宪法修改案中删除和平宪法中“不得拥有军队”的条例,改而加入“自卫军”字眼。
宪法修正案删除了现行宪法第9条第2项有关不保持战争力量、不拥有军队的条文,改为“为了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实质上是将现在的“自卫队”升级为“自卫军”。
众议院今天通过议案后,须再经参议院表决,然后由首相签署,再交由全民投票,通过后方可修宪。在今天表决前,执政自民党及其盟友公明党一直敦促议员尽快通过这项议案,但在野党却强烈反对,称这项议案缺乏深思熟虑。
自民党曾发表有关修改宪法的草案,其中引起关注的是在宪法修改案中删除和平宪法中“不得拥有军队”的条例,改而加入“自卫军”字眼。
宪法修正案删除了现行宪法第9条第2项有关不保持战争力量、不拥有军队的条文,改为“为了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实质上是将现在的“自卫队”升级为“自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