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论“罪己诏”,先得探究“诏”字涵义及其演变。《说文解字》对“诏”的解释很简单:告也,从言从召。东汉鸿儒郑玄为“诏”作注,也明确谓“诏,告也”。《管子》记载齐桓公探望卧病的管仲,还虚心征求管仲对日后政事的良谋:“仲父亦将何以诏寡人。”可见“诏”也可用于臣下对主上。但是,自秦始皇宣告“命为‘制’,令为‘诏’”之后,“诏”的话语权就变为皇帝的专利了。及至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定大朝会正殿名为“奉天殿”(取《尚书》“惟辟奉天”之义),于皇帝所执大圭上刻有“奉天法祖”四字,对臣下的诰敕命中必称“奉天承运皇帝”,以显示君权的神圣和不可侵犯,其后相沿成为皇帝敕命中的套语。不过,像有的电视剧,太监手把文书,口称圣旨,必读“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云云,将这个套话用在唐宋甚至更早的皇帝诏书的开头,就违背历史真实了,盖彼时这个政治词语还未出世呢。
诏书作为皇帝下达的命令,堪称“最高指示”,绝对是“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不过,其中有一类特殊文本可称帝王“自我批评”的“罪己诏”,其执行就全凭下诏者本身的自律和自觉了。不管能否得到认真执行,这“罪己诏”本身就是值得探讨的政治文化现象。本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天自省,合于古训;有过自责,也算常人修身应有之义。但是,帝王决非常人,而是“圣天子”,不惟“圣”,且高居天人之际,近乎“神”,“君权神授”。如此神圣的古代帝王,能自省其过,已殊非易事,若进而写成文告——《罪己诏》,颁示天下,就更加轰动舆情了。古代帝王能操起“自我批评”的武器,毕竟不乏引人思考乃至可资借鉴者。
帝王的诏书,在正史中着实是连篇累牍,而“罪己诏”却属稀有文本,有人查遍相关典籍,检索出“罪己诏”全部记录不过五十条,其中部分内容还属重复记载;当然,如果不拘泥于“罪己”二字,而将有明显自我批评内容的诏书和言论计算在内,则“罪己诏”之实数应当大于五十。论其起源,古人皆称从“禹、汤罪己”开始。据古籍记载:大禹登上帝位后,有一次看见犯罪之人,就伤心地哭了起来,左右问其故,禹曰:尧舜之时,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而予为君,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禹见民心涣散,深感内疚,认为自己没有当好这个首领,于是自省自责,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商灭夏后,汤布告天下,安抚民心,此即所谓《汤诰》。在此诰中,汤深刻地检讨了自己的过错。禹、汤罪己,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复经附会神化,遂成为后世皇帝效法的榜样,“罪己诏”也就成为他们笼络人心、救困危渡难关的一种应急术。
继禹、汤“罪己”实施自我批评的,是周成王和秦穆公。周成王平定管叔、蔡叔的叛乱之后,反思祸乱产生的原因并作诗自诫,以防再出现大灾祸。惩前毖后,“莫予荓蜂,自求辛螫”(诗句大意是:没人把我来牵扯,祸害拖累自己找)。他担心“家国多难不堪忍,又陷困境多烦恼”(《诗经·周颂·小毖》)。
秦穆公也是在自以为是、劳师远征惨遭败绩、付出数万将士的性命后,做深切自责的,《尚书·秦誓》记述了这位古代领导人的悔过之词,其文结语曰:“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秦穆公明确意识到一国之主与国家安危的关系:自己美德不足,国家就坏了啊!这样就保不住秦国的人民了,事情就搞糟了。国家有危险,是因为我用人不当;国家安宁,是因为我重用贤臣啊。
总览历代帝王“罪己诏”文本,可以看出,促使帝王罪己的,一为天灾,二为人祸,三为自省。
二
天灾,如水、旱、风、冻、地震、虫害、瘟疫等,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制度下,都会发生。既为天灾,则非人力所能改变,即使科学技术发达如当代,人们可以预警、提防,尽量减少天灾所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对天公用命令式的语言说“不!”天灾,好像是造物主为聪明绝顶的人类设定的劫难,反反复复考验磨砺人的生存能力,更拷问着统治者的灵魂。受认识水平限制,古人把自然灾害和天象的变化同人间的祸福联系起来,认为那是“天谴”、“天戒”,所以每逢此时,常见天子引咎自责。虽然其禳灾的说辞并不科学,再往后且流于作秀,但早期帝王解民倒悬之情,却也颇为感人。
成汤革命,灭夏建商。始建国,逢大旱,心急如焚的汤诚惶诚恐地向天帝祈祷求雨: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您的臣仆的善恶我也不敢隐瞒,这些您心里早就清清楚楚。我本人若有罪,就不要牵连天下万方;天下万方若有罪,都让我一个人来承担。(《论语·尧曰》)这位革命领袖真是爱民如子,感人至深。《论语》同篇还记载了周武王的名言“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这句话似乎成了后世帝王用以自责的套话。
汉文帝后元元年(前163)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过欤?……将百官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欤?何其民食之寡乏也!”
汉宣帝本始四年(前70),夏四月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毁坏宗庙,朕甚惧焉。”
汉明帝永平八年(65)冬十月,日有食之。诏曰:“……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直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颁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人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悚然兢惧。”这位汉明帝在灾异面前广开言路,听取下级批评意见,进而引咎自责,十分难得。
汉明帝处理灾异很可借鉴,其对待祥瑞也很是清醒。所谓祥瑞,不过是借了某种自然现象,向最高统治者歌功颂德,属“就是好”之类的古代版政治高调,人主当然喜欢听。汉明帝则不然。永平六年(63)二月,王雒山出宝鼎,庐江太守献之。诏曰:“祥瑞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兹?……先帝诏书,禁人上事言圣,而间者立奏颇多浮词,自今若有过称虚誉,尚书皆宜抑而不省,示不为谄子蚩也。”面对颂词赞语,他依然自省政教“多僻”,并明令抑制那种找由头唱赞歌的政风。仅凭此举,这位刘皇帝就无愧于他的谥号:明。
汉安帝永初三年(109)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壬辰,公卿诣阙谢。诏曰:“朕以幼冲,奉承洪业,不能宣流风化,而感逆阴阳,至令百姓饥荒,更相啖食。永怀悼叹,若附渊水。咎在朕助不逮。”面对大饥馑,皇帝第一个站出来承担领导责任,而不是推给“自然灾害”;并对受难者“永怀悼叹”,而不是心安理得,“太平天子”照当,欢舞照跳,赞歌照唱。
魏孝文帝面对天旱,“罪己”之举是绝食,方式独特,态度真诚,付诸行动。绝食三日后,群臣请求皇上进食,并报告说四周普降甘霖,独京城微少。孝文帝担心群臣假报好消息,骗他进食,乃曰:“将遣使视之,果如所言,即当进膳;如其不然,朕何以生为!当以身为万民塞咎耳!”天不雨,民受饥,我凭什么活着?不下雨他就要将绝食进行到底。
唐太宗贞观二年(628),旱、蝗并至,诏曰:“若使年谷丰稔,天下乂安,移灾朕身,以存万国,是所愿也,甘心无吝。”唐太宗时代,臣民呼“万岁”之外,是否天天都要祈祷皇上“永远健康”,不详;但万岁爷李世民为了百姓有饭吃,宁愿上天把一切灾难都降在他一人身上,却明文如上。爱民如此,令人叹服。
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冬迄翌年春,持续大旱,帝乃“罪己”求雨,雨降,白居易写《贺雨》诗颂其事,其略曰:
皇帝嗣宝历,元和三年冬。自冬及春暮,不雨旱爞爞。上心念下民,惧岁成灾凶。遂下罪己诏,殷勤告万邦。帝曰予一人,继天承祖宗。忧勤不遑宁,夙夜心忡忡。顺人人心悦,先天天意从。诏下才七日,和气生冲融。凝为油油云,散作习习风。昼夜三日雨,凄凄复濛濛。万心春熙熙,百谷青芃芃。人变愁为喜,岁易俭为丰。乃知王者心,忧乐与众同。蹈舞呼万岁,列贺明庭中。小臣诚愚陋,职忝金銮宫。稽首再三拜,一言献天聪。君以明为圣,臣以直为忠。敢贺有其始,亦愿有其终。
皇帝“罪己”祈雨,甘霖沛然而降,自是偶然巧合,白诗颂圣,免不了神化领导的牵强附会之词,不过,李皇帝的清醒和自我批评精神比较突出,也是确实的。也是元和三年,有官员主持盛修安国寺,奏立盛德碑,为皇上歌功颂德,宪宗令毁此碑。元和七年,唐宪宗轻信了庙堂官员御史关于淮浙水旱灾的不实汇报,对地方官的真实报灾表示怀疑。此事一经宰相李绛指出,他当即认错:“国以人为本,闻有灾当亟救之,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失言耳。”仅仅说错了几句话,也要自我检讨,委实不易。
唐文宗李昂,任最高核心八年尚未上尊号,经不住群臣三番五次地请求,准备正式接受“大和文武仁圣皇帝”尊号,恰在此时,偏偏有一个爱讲真话的官员薛季稜向皇上报忧说:关中一些地方民生凋敝。李皇帝由是慨叹道:关中地区算是丰年,老百姓生活尚且如此困苦;更何况江淮地区连年水灾,那里老百姓的日子就更苦了!我身为一国之君,未能救民于困苦之中,已经够难为情的了,哪里还敢再摆谱去崇尚那些花里胡哨的虚名呀!唐文宗不尚虚名,注重民生,勇于自责,屡辞尊号,也很难得。
宋理宗于嘉熙四年(1240)春正月庚辰下“罪己诏”曰:“朕德不类,不能上全三光之明,下遂群生之和,变异频仍,咎证彰灼,夙夜祗惧,不遑宁康。乃正月辛未,有流星见于营室,太史占厥名曰彗,灾孰大焉。天道不远,谴告匪虚,万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痛自刻责,岂声利未远而谗谀乘间欤?举措未公而贤否杂进欤?赏罚失当而真伪无别欤?抑牧守非良而狱犴多兴欤?封人弛备而暴客肆志欤?道殣相望而流离无归欤?四方多警而朕不悟,郡黎有苦而朕不知,谪见上帝,象甚著明。爰避正殿,减常膳,以示侧身修行之意。”面对天谴,这位赵皇帝从六个方面自查自律,全面检讨自家执政水平,也不容易啊。
古代讲天人感应,号称“天子”的皇帝,面对天兆,自然要从自身来找原因。洎明朝以降,皇帝都自称是“奉天承运”,当然好运厄运都要一并承担了。据黄仁宇先生统计,西汉一代灾异频发,《汉书》记载皇帝颁布“罪己诏”多达三十三次(宣帝八次,元帝十三次,成帝十二次。鸣弓按:其实比此数还要多,如上文所引文帝“罪己诏”就未计入)。这样一再公开承认中枢领导无力,意图以精诚感动军民,确乎罕见。其实,皇帝不做自我批评,谁又有资格去追究他的责任呢?
帝王在处理灾异涉及高官时,如果他意识到“罪己”比惩处官员能获得更大的政治效益,自会“高姿态”选择前者。
曹魏黄初二年(221)六月,日食发生。日食在当今连小学生都可以解释的天象,古人却认为是上天对人的警告。负责官员将此事上报文帝曹丕,要求按旧例罢免太尉以避灾。当时太尉是老臣贾诩。这个贾诩,凭老谋深算帮曹丕赢得大位,而此时政局还未完全稳定,曹丕当然不能因一次日食就除掉股肱。所以当即下诏说:上天降下灾异,是警告天子的。天子委过于下级官员,这不是圣人的做法。文武官员们,大家小心尽职吧!以后凡有上天警告,绝不归罪你们。曹丕一纸“所有责任我来负”的“罪己诏”不仅保住了心腹谋臣贾诩,也为自己赢得了宽厚仁慈、善待功臣的美名。
五代后晋出帝开运元年(944)滑州河决,殃及附近五州。诏大发数道丁夫塞之。既塞,帝欲刻碑纪其事。中书舍人杨昭俭谏曰:“陛下刻石纪功,不若降哀痛之诏;染翰颂美,不若颁罪己之文。”帝善其言而止。战胜一次大洪灾,立块纪念碑,歌颂皇帝的英明领导,这个在当时看来是正常不过的创意,居然遭到中书舍人杨昭俭的反对,他甚至公然要皇上下“罪己诏”!想想也是,泽国一片,哀鸿遍地,你哪有心思高唱颂圣诗呢?身为最高,当哀痛斯民,下诏“罪己”才是。杨昭俭敢于直言固然不易,而晋出帝石重贵能接受如此刺耳的批评,在惯于丧事当喜事办的国度里,尤显难得。
宋真宗时,一次内宫火灾后,有言非天灾,请置狱劾火事,当坐死者百余人。宰相王旦请见,曰:“始失火时,陛下以罪己诏天下,而臣等皆上章待罪,今反归咎于人,何以示信?且火虽有迹,宁知非天谴邪?”由是当坐者皆免。皇上认为是天灾,并已经带头承担过领导责任的事,现在却要自食其言,兴狱罪人,此举关乎国家诚信,故王旦要面折廷争。
三
天灾诚然是天公给帝王出的测试题,而人祸,则绝对是帝王们的“自作孽”,包括因了天灾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激起的饥民造反,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悍将叛乱,奸臣谋大位,皇族窝里斗,乃至于所谓“外患”等等,其乱根祸源几乎都可追溯到帝王身上。比较而言,天灾不可抗拒,人祸却可以防范。防范之法说来简单:时刻保持警惕,留心苗头,杜于始萌;紧盯患源,防于未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道理谁都明白,但是,实际行动起来,却往往任皇权若野马脱缰,恣意妄为,权力的自信过剩症必致拒谏饰非,一次又一次失去改过的机会,终于大祸酿成,大错铸成。大祸临头,帝业动摇,甚至危及帝王头颅时,帝王也会“罪己”,“骂”自己混蛋的。
糊涂指数低的帝王,不会等到一塌糊涂之时才“罪己”,而是保持某种自省,自我检讨于大祸酿成之前。而糊涂指数偏高的帝王,多是在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国家岌岌可危之时才颁诏“罪己”的。
好大喜功的汉武帝,即位后穷兵黩武,又好神仙方士,大造宫室,挥霍无度,致使民力枯竭,寇盗并起,天下板荡。晚年,巫蛊狱兴,卫皇后和太子刘据俱死于此,株连甚广。不久,即察知太子无辜,乃建“思子宫”,以实际行动自责悔过,时在征和三年(前90);明年,当群臣之面自责曰:“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还追悔曾屡受方士仙人欺骗往事,说:“向时愚惑,为方士所欺。天下岂有仙人,尽妖妄耳!节食服药,差可少病而已。”这位汉天子几十年的“学费”总算没白缴,终于悟出了健康之道。随后,他又驳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轮台(今新疆轮台县)的奏请,决定“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
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用,是重困老弱孤独也。而今又请遣卒田轮台……乃者贰师败(贰师将军李广利远征大宛惨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令百姓养马即可免除徭役),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他“深陈既往之悔”,不忍心再“扰劳天下”,决心“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由是不复出军。而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养民也”。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轮台罪己诏》。汉武帝执政半个世纪后,回首前尘,自悟其非,其自我批评的理性和自我否定的勇气,终究还是值得称道的。
唐天宝十五年(756),盛世天子唐玄宗在狼狈逃亡途中,曾几次和着眼泪“罪己”,因为情况紧急,也来不及摆谱颁诏称敕,就是直接与百姓士兵面对面,当众认错,做自我批评。先是,一位勇于讲真话的草民代表郭从谨对皇上说了一席大实话:皇上昏昧,不听忠言,视反贼若宝贝,近臣阿谀,用假话讨得皇上欢心,今日之祸,完全是朝廷自食苦果。假如不是糟到今天这地步,草民哪能和您老人家当面讲实话呀!唐玄宗也不得不承认:“此朕之不明,悔无所及!”处死杨国忠、杨贵妃后,随行军士声言要离开。唐玄宗以彩绫赏赐士兵,并亲自说服动员,公开承认自家老糊涂,用人失误,致有今日,“朕甚愧之”。言及动情处,禁不住泪洒襟怀。也许,这是帝王自我批评文本中最朴实最真诚的,没有虚词套话,只有沉痛自责。
唐代在危难时刻发过“罪己诏”文本的,是唐德宗。此君即位不久,就先后有几个节度使反叛。建中四年(783),长安失守,德宗仓皇逃亡,被叛军一路追杀至奉天城(今陕西乾县)。次年春,他痛定思痛,颁《罪己大赦诏》,曰:
立政兴化,必在推诚;忘己济人,不吝改过。朕嗣服丕构,君临万邦,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德,诚莫追于既往;永言思咎,期有复于将来。明征其义,以示天下。小子惧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恤征戍之劳苦。致泽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怀疑阻。犹昧省己,遂用兴戎,征师四方,转饷千里。赋车籍马,远近骚然;行赍居送,众庶劳止。力役不息,田莱多荒。暴令峻于诛求,疲民空于杼轴,转死沟壑,离去乡里,邑里丘墟,人烟断绝。天谴于上而朕不寤,人怨于下而朕不知。驯致乱阶,变起都邑,贼臣乘衅,肆逆滔天,曾莫愧畏,敢行凌逼。万品失序,九庙震惊,上累于祖宗,下负于蒸庶。痛心靦面,罪实在予,永言愧悼,若坠泉谷。赖天地降祐,人祇协谋,将相竭诚,爪牙宣力,群盗斯屏,皇维载张。将弘远图,必布新令。朕晨兴夕惕,惟省前非……
应该说,唐德宗的“罪己诏”是检查全面,认识深刻,态度诚恳,整改有力。于历数自己的罪过后,特别明令:中外书奏不得再使用“圣神文武”的尊号。试想,把国家拖到濒临崩溃的边缘,再听臣民称颂“英明伟大”,即使别人不掩口而笑,自家首先就脸红了。唐德宗毕竟还有羞耻之心,而不是脸皮厚、高帽戴不够的那类。此外,除旧布新的整改措施还有:大赦天下;改元“兴元”;停征部分杂税等。
此诏文字真挚动人,很有感召力,颁后,“四方人心大悦”,“士卒皆感泣”,民心军心为之大振,不久,动乱即告平息。
再说个因选美而自责的事。选美,似是帝王理所应当的特权享受。晋武帝曾明令全国选美,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婚嫁。皇帝老倌正在选美,百姓人等谁也不能结婚,如此诏令简直混蛋透顶、霸道之极,迹近兽道,然而,“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帝王要尽享天下美色,谁也奈何不得。唐武宗会昌三年(843),敕监军在扬州选美女。监军要节度使杜悰参与其事,杜答“不敢预闻”,予以抵制。监军告了御状,左右请皇上下令节度使选美。上曰:“敕藩方选倡女入宫,岂圣天子所为!杜悰不徇监军意,得大臣体,真宰相也。朕甚愧之!”选美,绝对是皇帝在制造“人祸”,唐武宗由大臣的抵制省出此举不妥,自谴“甚愧”,并立即命令监军停止选美,用实际行动表示悔过。
北宋末年,宋徽宗也发过“罪己诏”。宣和七年(1125)十一月,金兵大举进犯,兵临城下,东京危急。值此关头,惊慌失措的徽宗听从大臣的建议:“宜先下罪己诏,更革各种弊政,使人心悦,天意回。”诏书则罗列了自己的罪过:“言路蔽塞,谄谀日闻,佞幸专权,贪官得志。”“赋税竭生民之财,戍役困军伍之力。多作无益,侈靡成风。”“灾异迭见而朕不寤,众庶怨怼而朕不知。追思己过,悔之何及!”随后,匆匆传皇位给太子赵桓,是为钦宗,他自己则当起了太上皇。怎奈国家病入膏肓,赵佶的“自我批评”和“换人”药方,未能使摇摇欲坠的宋王朝起死回生,其太上皇美梦迅速化作屈辱的楚囚泪了。《宋史》探究宋徽宗失国之由,是“特恃其私智小慧,用心一偏,疏斥正士,狎近奸谀”。玩物而丧志,纵欲而败度,鲜不亡者。拿一句流行话说,宋徽宗实在是“自己打败了自己”!
明朝的亡国之君思宗朱由检,在位十七年,“罪己诏”没有少下。明崇祯十年(1637)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下“罪己诏”,其自曝官场腐恶内幕可谓彻底:
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便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奸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于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
崇祯皇帝也不怕内部人士说他是给自家脸上“抹黑”,更不怕“敌对势力”用来攻击我大明的制度设计,而是口无遮拦,将官场丑事暴露得那么痛快,那么淋漓尽致,整个一部御制“官场腐败大揭底”!
及流贼犯皇陵,帝素服召对廷臣。陈子壮进言:“今日所急,在收人心。宜下罪己诏,激发忠义。”帝纳之。崇祯帝面对天灾人祸,除了下“罪己诏”,也不时玩点减膳、撤乐的花样。但当李自成离开北京的时候,却发现皇库扃钥如故,其“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镌有‘永乐’字”。皇家究竟是超级巨富,国库恁多积蓄,如能早拿来助赈、助饷,尽可少下两次“罪己诏”,或许还可避免上演煤山悲情一幕呢。崇祯自缢前的遗诏算是最后一次“罪己”:
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谅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死伤百姓一人。
朱皇帝纵然怎样刚愎自用,君臣互误,身死国灭,但他的这篇遗诏究竟是感人的,他毕竟还有羞耻之情,自责之意;他毕竟还有爱民之心,宁愿以一人碎尸来保护百姓。人之将亡,其言也善啊。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逃亡途中,慈禧太后既感到政局已失控,又迫于内外压力,她当即决定和八国谈判求和,并以光绪帝的名义发出“罪己诏”。一方面要向列强说明清政府对义和团的态度;另一方面又要向民众解释政府委曲求全的原因。她既要做到两面讨好,又要推卸自己的责任,虽然是光绪帝的名义,可洋洋洒洒的几千言,仅有一句是光绪自己的意思:就算是剿灭了义和团,恐怕也是没有用的,中国可能还有千千万万个义和团。最终是慈禧如愿保全了自己,代价则是割让了领土,赔了白银,所谓折财消灾。
这次皇帝“罪己”,倒是极大刺伤了爱国士子心,黃遵宪《读七月廿十五日行在所发罪己诏书泣赋》,谓“读诏人人泣数行,脍躬不德股肱良。三年久已祈群望,此罪明知在万方”云云,都要为皇帝鸣不平了。
四
不是慑于天灾人祸,能够主动自省、严格自律的帝王,实在是寥若晨星,稀有得很。上古的禹、汤等圣君以降,也就汉文帝、唐太宗几人而已。汉文帝执政十四年后,尽管天下承平,他犹不安地自律,“以不敏不明而久抚临天下,朕甚自愧”。难怪他能开创文景盛世,看他头脑多清醒,品德多谦逊。这篇诏书特别对照先王,自查自律:“昔先王远施不求其报,望祀不祈其福,右贤左戚,先民后己,至明之极也。今吾闻祠官祝厘,皆归福于朕躬,不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专飨独美其福,百姓不与焉,是重吾不德也。今令祠官致敬,无有所祈。”一篇诏书,两次言“自愧”,掌权既久,他不以坐稳了龙位而欣欣然;而以不若圣哲先王的“先民后己”而愧疚,进而明令,今后不准为皇帝独唱赞歌,称颂“万寿无疆”之类。
唐太宗是我国历史上一位难得的开明皇帝,能自觉地以国家法律约束自己,一旦发觉自己的做法违背了法律,还能认真进行自我检讨。
有一个叫党仁弘的大将,做广州都督时,贪污了大量的钱财。这件事被告发后,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将其依法判处死刑,可是唐太宗以往很重视党仁弘,认为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舍不得杀,于是便下了一道圣旨,取消大理寺的判决,改为撤销职务、流放边疆的处分。
处理之后,唐太宗心里很不安,感到自己出于个人感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做得很不应该。于是他把大臣们召来,心情沉重地向大臣检讨说:“国家的法律,皇帝应该带头执行,而不能出于私念,不受法律制约,失信于民。我袒护党仁弘,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啊。”
于是,唐太宗写了一道“罪己诏”检讨说:“我在处理党仁弘这件事上,有三大过错:一是知人不明,错用了党仁弘;二是以私乱法,包庇了党仁弘;三是奖罚不明,处理得不公正。”唐太宗向大臣宣读后,并下令将此诏向全国公布。唐太宗严于自省,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为臣民们树立了榜样,从而促进了社会稳定。有“小太宗”之称的唐宣宗,亦曾以感情因素干扰京兆尹韦澳执法,经指出,即当面向韦澳认错,谓“殊以为愧”。
在古代帝王中,罪己次数最多的要数清世祖顺治皇帝了。这位少年天子亲政后,自然灾害频繁,“水旱累见,地震屡闻”,“冬雷春雪,陨石雨土”。他把这一切自然灾害及异常天象都归罪于自己“不德”,上干天咎,故不断自我反省,屡屡下诏“罪己”。临终之际,又留下了一道罪己遗诏,全面地列举了自己的十四条罪状:没将国家治理好,老百姓没能过上安生日子,罪一;未能替母亲养老送终,罪二;父亲死时自己年幼,未能替父亲服三年之丧,罪三;未与祖父、父亲的子孙们常叙叔侄、兄弟之情,罪四;亲近汉族文士,疏远满族武将,罪五;对人要求过高,不能舍其短而用其长,埋没了人才,罪六;姑息养奸,明知有些大臣庸劣不称职,却不能及时罢斥,罪七;国用浩繁,兵饷不足,只知让群臣商议减少俸禄,却不裁撤宫中费用,厚己而薄人,益上而损下,罪八;营建宫室,极尽精巧,却不体恤百姓之艰辛,罪九;董鄂妃逝世,丧葬过于排场,罪十;不以明朝灭亡为戒,仍然任用宦官,致使其营私舞弊,罪十一;贪图安逸,接见群臣稀疏,致使上下情谊滞塞,罪十二;自恃聪明,不虚心纳谏,致使臣下沉默不言,罪十三;自知有错,却不能及时改正,致使过错越积越多,罪十四。亲政仅仅十年、二十四岁早逝的顺治检讨自己短暂一生,在盖棺论定式的“自我鉴定”中,能进行如此彻底的自我批判,触及灵魂,实属亘古第一人。
主动清醒“罪己”的,如上所述,少而又少,不少情况下,是臣民请求最高颁“罪己诏”的。明武宗朝,曾自号“安贫子”的御史朱裳,顶皇上的亲信钱宁牟盐利之求于前,辩前御史王相冤狱于后。待玩主皇帝朱厚照从宣府胡闹归来,朱裳径请皇上下“罪己诏”,新庶政,以结人心。结果皇帝老倌不听。另一位御史陈察,因为武宗将亲征朱宸濠叛乱,请无行,而亟下“罪己诏”,竟招来“夺俸一年”的处罚——十二个月的工算是白打了。
所谓“罪己”诏书,真正出自皇帝之手称为“诏记”的其实极少,大多为有关阁臣代笔,以玺为信。唐德宗那篇有名的《大赦罪己诏》,是政论大手笔陆贽的杰作;宋徽宗痛骂自己的文字,则出宇文虚中之手。
“罪己诏”毕竟不同于一般诏书,草好了,皇帝赏你;出事了,唯你是问。因为起草“罪己诏”而受益的,明代有许彬。正统末,许彬累迁太常少卿,兼翰林待诏,提督四夷馆。太上皇明英宗结束俘虏生涯即将返还,遣彬至宣府奉迎。被敌方从俘虏营放出来,毕竟不光彩,老官也得找个台阶下,于是太上皇命许彬书“罪己诏”及谕群臣敕,遣祭土木阵亡官军,由此受到太上皇的赏识。英宗复辟后,更是委以重任。
因代笔“罪己诏”惹来祸患的,张钧算一个。皇统九年(1149),雷电震坏寝殿,有火入上寝,金熙宗命翰林学士张钧代拟“罪己诏”,其中有历代帝皇在“罪己诏”中常用的套话“顾兹寡昧,眇予小子”。金熙宗听信大臣谗言:“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他立即将张钧残酷处死。
五
帝王的“罪己诏”,折射着我国古代政治文化传统的某些特点。国家危难,帝王“罪己”,借此消除民怨。“罪己诏”诚然有欺骗性的一面,但确也包含着帝王对自身过错的反省,其中不乏真诚的忏悔。
《左传》曰:“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这里揭示的不仅仅是古代帝王的个人行为,而是一条政权兴亡的规律: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人皆可为禹、汤;反之,自以为全知全能,一贯正确,拒谏饰非,闻过则怒,到头来只能像桀、纣身败名裂。
“君子以恐惧修省。”自省,本是修身的重要守则和方法,即使别人的批评,也要通过“自我批评”才能起作用。所以,古人倡导“吾日三省吾身”。这还是对一般士子而言。像最高执政,号称“日理万机”,所理事越多,出错的概率就越大,缘此,彼辈每日来个六省、十二省亦不为过,万不可把自己视为终极真理的拥趸者或最高真理的化身,老是自我感觉良好。倒是需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惕励和清醒。
当然,对大权在握的人来说,仅靠个人修养和道德自省那是远远不够的。权力本身就是自信的发酵剂、自大的膨胀剂,最高权力则更甚,在缺乏现代民主习染的东方专制国家尤然。为此,就要运用刚性的法制来严格规范权力运作的全过程,使其不因个人好恶而离规,也不因个人考虑不周而失范。现代政治权力运作规程断然否认了所谓“天生圣人”;它倒是预先设定,任何一个手操国柄的最高统治者,处理政务随时都有发昏出错的可能,其人性中的“恶之花”在权力的沃土中随时都可能疯长怒放,所以就要设置种种严密的制度来加以约束限制,正如现任美国总统布什所言,把掌权者驯服“关在笼子里”。这样做了,掌权者只能小心翼翼,循规蹈矩,反倒大大减少了犯事后“关进笼子里”,再任他哭天扯泪、“斗私批资”、说些“受资产阶级思想腐蚀,放松了思想改造,致使党性淡薄,私欲膨胀”的官话套话。如是“罪己”,纵然字字带泪句句锥心,也于事无补,于国于民无益,一切皆成“已然”。而民主政治运行的要义,恰恰是要将“罪己”前移至“未然”,不让一个人因为发昏胡闹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伤害。集体(譬如议会)也可能出错,但那是属于“认识水平”问题,而非权力失范;一经发现,即不难纠正,而不会像集权体制内,出错了,权势者再找出十条错误的理由为一个错误辩解,更不会也压根不敢气昂昂甩出一句“就这么的了!”砸向社会。
要而言之,执掌重权的人要随时准备“罪己”,这不仅仅是道德修养的问题,更为规范权力运作不可或缺;是凭良心发现事后“罪己”,还是靠制度强令其事前“罪己”(准确说是防“罪”),则是集权政治与民主政治的分野。现代民主政治运作中,政府行为出了事,最高当权者想不“罪己”都不行,法律没有赋予这项豁免权,议会通不过,人民不答应:我们掏钱雇你来服务,服务不好,你不检讨谁检讨?态度不好,请阁下走人,我们另选听话的来干,仆人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