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3-07 00:04:33作者:铁流
燕女士是北京大学物理系54级学生,也是当年北大年龄最小(19岁)的大学生右派。她不仅学习成续优异,还是“出身根红苗正的革命家庭”。我和她相识于春节前夕,一次老右的聚会上。她告我说,她這个右派一点当得不冤。我听后惊愕地张着一双大眼:“右派还有不冤的?”她道:“几年前中学同学在分别几十年后聚会。互叙经历。我也倒苦水,说是被打成“右派”,如何倒霉。。。。。。却有人对我说:“你就不要喊冤叫屈了。你受罪活该,你们家替共产党办坏事办多了。”
好一声“受罪活该” !乍一听十分刺耳。却似当头棒喝,又如醍醐灌顶。我顿时明白了:果由因生。与其只知道愤愤不平,更应该沉下心来认认真真地替前辈反思。
辛亥革命后中华大地上建立起来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国家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弊病,包括我家祖辈父辈在内的许多中国人大感失望。他们以为一旦推倒了皇帝,就该万事大吉。既然还是这般不如人意,就表明辛亥革命失败了,该另寻新路。于是转向了共产主义。
外公投身湖南农民运动。他本是清末秀才,后来热衷于办新学,这时又当上了农会主席,带头打土豪分田地。当然首先分了自家的土地房产。外公祖上是盐商,必定广有田宅,他为共产主义理想毁家捨业,可谓大公无私。。。。。。可是,多年之后再回过头来看看,在中国现代史上,湖南农民运动开了什么样的一个先河?影响又多么深远?怎能不殃及子孙?1949年之后我家许多亲戚在各次政治运动中落难。连毛泽东周恩来亲自派往蒋介石身边的姨父、姨妈也未能幸免。姨父死于文革之初,姨妈在秦城监狱坐牢八年。。。。
父亲的作为也可圈可点。他的启蒙老师比自己大不了多少,是爷爷最看得上的人,不仅一直教父亲读书,还带领他参与上世纪初日知会的活动,接受民主思潮的洗礼。由于对辛亥革命后的局面大失所望,老师弃政从学,于二十年代后专攻唯识,并希望父亲也跟他习唯识。父亲却不顾老师的极力反对,转而研究马克思主义,认定了“私有财产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所以,包括三民主义在内的各种主张都应该扔到一边去,唯有共产主义才是正道。。。。于是,“拼洒满腔热血”,为理想而奋斗。。。。历经艰难险阻。却在多年之后发现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同“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了的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风马牛不相及。。。。。。然而,通过整合利用方方面面的力量,英雄豪杰们已经一步步完成“打天下,坐天下”的伟业。到这个时候,那些忍不住要用自己的脑子来想一想的人却被逼上了“天地虽大没有伸冤之处”的绝境。。。。
由此看来,还真是咎由自取,“受罪活该”。当然這是情绪中的反思,回到现实经过冷静思考,她认为“反右”本身就是错的,错在违反国家宪法。她说对右派的处理全是依据中共中央的文件,而不是国家法律。这就叫以党代政或以党代法。公民不得不遵守的只有国家法律。所以,哪怕没有一个“右派”得到“改正”,“反右”也是侵犯公民权益。人们对事物有不同的看法,发表一些不同的言论,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触犯了法律,应该由国家依法处置。学生如果违犯了校规或是成绩太差,应该由学校按校规处置。即便是共产党员,共产党也只有权对他施予党纪处分,最多就开除党籍。我并不是共产党员,连共青团员都不是,不过一普通学生和平民百姓,又没有违反国法和校规,学习成绩还挺好,按理说谁也管不着我,却硬给扣上个“右派”帽子,被轰出学校。饱受皮肉之苦还在其次,最可恶的是断了我的学业,毁了我当科学家探求宇宙奥秘的理想和前程。我怎能心服?怎能口服?
此后她被送到工厰去劳动改造了二十多年,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纺织“工人”。如果现在共产党再用“工人说話了”来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她最有权利说“不!”反右毁了她的青春、前途、事业、追求,最痛心不过毁了她做科学家的痴梦。故远在1995年8月22日她就正式向北大党办校办去信要求赔偿,可是北大不理睬;1996年3月18日她又去信索赔,到了4月2日党委统战部才回信说“这是一个涉及范围很大的历史问题,在没有新的精神和政策规定之前,北大无法个案处理”。2006年2月10日她直接向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先生写信,她在信中説“我耐心等待新的精神和政策。等呀等呀,十年过去了,仍然没有消息。我都绝望了,本来已经不想再提这件事情。春节前收到《北京大学校友通讯》2006年第1期,政治系1952年届魏中林学长有篇大作“民主广场引发的新思考”。逐字逐句认真拜读过后,获益匪浅,对人权问题的历史演进和当前状况有了新的了解,从而树立起我的人权一定应该得到尊重的信心。所以,再次要求学校向我道歉,并且赔偿经济损失。”
通过這些点点滴滴往事,我深愧自已這个七尺男儿不如一个女孩,为什么没有勇气向共产党索赔?反右斗争既然是违反宪法,我们就有权利向发动這场錯误政治运动的当权者叫板,凭什么把我们五十多万热爱祖国、献身建国大业的知识分子和干部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使我们备受凌辱煎熬达20余年害得不少家庭妻离子散,南北东西?所以大家才勇敢地参予了這次联署公开信的维权签名活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千古如斯!怕什么,现我们己到入土之年还畏死吗!我们应该向燕遯符女士学习,学习她捍卫人权的自尊心,共产党应责无旁贷地,赔偿我们受害二十多年的经済和精神损失!如不赔偿,我们将联署訴诸法律,求一个公正、公开、合理的解决。
好一声“受罪活该” !乍一听十分刺耳。却似当头棒喝,又如醍醐灌顶。我顿时明白了:果由因生。与其只知道愤愤不平,更应该沉下心来认认真真地替前辈反思。
辛亥革命后中华大地上建立起来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国家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弊病,包括我家祖辈父辈在内的许多中国人大感失望。他们以为一旦推倒了皇帝,就该万事大吉。既然还是这般不如人意,就表明辛亥革命失败了,该另寻新路。于是转向了共产主义。
外公投身湖南农民运动。他本是清末秀才,后来热衷于办新学,这时又当上了农会主席,带头打土豪分田地。当然首先分了自家的土地房产。外公祖上是盐商,必定广有田宅,他为共产主义理想毁家捨业,可谓大公无私。。。。。。可是,多年之后再回过头来看看,在中国现代史上,湖南农民运动开了什么样的一个先河?影响又多么深远?怎能不殃及子孙?1949年之后我家许多亲戚在各次政治运动中落难。连毛泽东周恩来亲自派往蒋介石身边的姨父、姨妈也未能幸免。姨父死于文革之初,姨妈在秦城监狱坐牢八年。。。。
父亲的作为也可圈可点。他的启蒙老师比自己大不了多少,是爷爷最看得上的人,不仅一直教父亲读书,还带领他参与上世纪初日知会的活动,接受民主思潮的洗礼。由于对辛亥革命后的局面大失所望,老师弃政从学,于二十年代后专攻唯识,并希望父亲也跟他习唯识。父亲却不顾老师的极力反对,转而研究马克思主义,认定了“私有财产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所以,包括三民主义在内的各种主张都应该扔到一边去,唯有共产主义才是正道。。。。于是,“拼洒满腔热血”,为理想而奋斗。。。。历经艰难险阻。却在多年之后发现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同“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了的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风马牛不相及。。。。。。然而,通过整合利用方方面面的力量,英雄豪杰们已经一步步完成“打天下,坐天下”的伟业。到这个时候,那些忍不住要用自己的脑子来想一想的人却被逼上了“天地虽大没有伸冤之处”的绝境。。。。
由此看来,还真是咎由自取,“受罪活该”。当然這是情绪中的反思,回到现实经过冷静思考,她认为“反右”本身就是错的,错在违反国家宪法。她说对右派的处理全是依据中共中央的文件,而不是国家法律。这就叫以党代政或以党代法。公民不得不遵守的只有国家法律。所以,哪怕没有一个“右派”得到“改正”,“反右”也是侵犯公民权益。人们对事物有不同的看法,发表一些不同的言论,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触犯了法律,应该由国家依法处置。学生如果违犯了校规或是成绩太差,应该由学校按校规处置。即便是共产党员,共产党也只有权对他施予党纪处分,最多就开除党籍。我并不是共产党员,连共青团员都不是,不过一普通学生和平民百姓,又没有违反国法和校规,学习成绩还挺好,按理说谁也管不着我,却硬给扣上个“右派”帽子,被轰出学校。饱受皮肉之苦还在其次,最可恶的是断了我的学业,毁了我当科学家探求宇宙奥秘的理想和前程。我怎能心服?怎能口服?
此后她被送到工厰去劳动改造了二十多年,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纺织“工人”。如果现在共产党再用“工人说話了”来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她最有权利说“不!”反右毁了她的青春、前途、事业、追求,最痛心不过毁了她做科学家的痴梦。故远在1995年8月22日她就正式向北大党办校办去信要求赔偿,可是北大不理睬;1996年3月18日她又去信索赔,到了4月2日党委统战部才回信说“这是一个涉及范围很大的历史问题,在没有新的精神和政策规定之前,北大无法个案处理”。2006年2月10日她直接向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先生写信,她在信中説“我耐心等待新的精神和政策。等呀等呀,十年过去了,仍然没有消息。我都绝望了,本来已经不想再提这件事情。春节前收到《北京大学校友通讯》2006年第1期,政治系1952年届魏中林学长有篇大作“民主广场引发的新思考”。逐字逐句认真拜读过后,获益匪浅,对人权问题的历史演进和当前状况有了新的了解,从而树立起我的人权一定应该得到尊重的信心。所以,再次要求学校向我道歉,并且赔偿经济损失。”
通过這些点点滴滴往事,我深愧自已這个七尺男儿不如一个女孩,为什么没有勇气向共产党索赔?反右斗争既然是违反宪法,我们就有权利向发动這场錯误政治运动的当权者叫板,凭什么把我们五十多万热爱祖国、献身建国大业的知识分子和干部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使我们备受凌辱煎熬达20余年害得不少家庭妻离子散,南北东西?所以大家才勇敢地参予了這次联署公开信的维权签名活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千古如斯!怕什么,现我们己到入土之年还畏死吗!我们应该向燕遯符女士学习,学习她捍卫人权的自尊心,共产党应责无旁贷地,赔偿我们受害二十多年的经済和精神损失!如不赔偿,我们将联署訴诸法律,求一个公正、公开、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