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2-15 13:56:57作者:
贪污贿赂犯罪的国际化趋势、中国与国外交往的增多以及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为一些贪官逃往境外提供了条件。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了云南贪官的4条外逃路线。
据悉,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除沿海发达地区,云南、广西等西南边疆省份(自治区),也成为外逃贪官的首选之地。目前,云南省尚有84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抓获。
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了解到,云南的外逃贪官大概有4条潜逃路线:
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
案值大、身份高的贪官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荷兰等;
一些弄不到直接去西方国家证件的,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的小国,伺机过渡;
有相当多的外逃者利用香港中转,再逃到其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