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合影照片上,包括羊仁安、王修齐在内,枪毙了10多人。
自中共1950年统治西康省以后,曾经在抗战期间营救7名美国飞行员的羊仁安先生和20多名亲属先后被枪毙,财产被剥夺,家属则长期遭到迫害。
50多年来,羊仁安诸多亲属一直在找中国当局平反羊仁安20多个亲属被杀案;同时,他们也在联系美国官方兑现美国罗斯福总统的承诺。
羊仁安带人营救7名美国飞行员
王淑君是闻名西康的汉源豪绅羊仁安的养女,王淑容的爸爸王修齐是国民党富林镇的镇长,原国民政府四川省保安14团第一营的营长。
对于这段故事,汉源县志仅有上述寥寥数语记载。据王淑君回忆说,1944年 7月初八,黑马溪李乡长[图片右起3]来到富林(今汉源县城)羊家新公馆向羊仁安报告说,黑马溪掉了一架美国飞机,问该怎么处理。羊仁安立即带领数十个人,携带救护设施和滑竿、马匹等交通工具翻山越岭赶往黑马溪,第二天天快要黑时,接回了7个飞行员。
除了队长WINKLER以外,全部受伤,其中STONE和GRIFFITH2人重伤,直接送往富林医院,我家每天派人送饭。伤情稍微好后,就把STONE和GRIFFITH接回羊家新公馆,每天由富林医院医生到羊家新公馆治疗。
当时,王修齐代表政府热情接待美国大兵,并在当地进行了协调,还在生活及养病上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另外5人到了羊家新公馆后,羊仁安就安排起居生活和医治伤病,美国兵受到了很好的照顾。羊仁安请来医生为伤员们疗伤,并安排自己的厨师洪虎臣为美国飞行员做西餐。住了将近一段时间后,7个美国兵分两批,沿乐西公路乘坐美式吉普离开了。
当时,王淑君自始至终住在新公馆,与美国飞行员朝夕相处,在接受六四天网采访时,她确认了《华西都市报》的报道内容:“王淑君与飞行员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首批两名飞行员离开的时候,王淑君拉住他们又哭又闹,不让他们上车。溺爱她的羊仁安与三姨太也拿她没办法。两个美国飞行员抱着她哄了很久,最后把她抱上吉普车在原富林车站的坝子里转了两圈。那是她第一次乘坐汽车。”
王淑君:爸爸一仆不事二主
(王淑君口述整理)
49年,我们从成都回汉源,蒋介石把我爸爸控制得非常紧,蒋介石曾经派我父亲到台湾,胡长官接见的,委任为11军军长。
朱德出于报恩,要求爸爸到北京参加开国典礼。当年,爸爸在西昌驻防的时候,把朱德救了,我爸爸送了他500大洋。
1949年来了两位川大的学生,送来朱德的信,劝爸爸入伙,我亲自听到爸爸说:你们需要钱我给你们,你们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之后,朱德再次派了两位川大学生请爸爸入伙,被我爸爸坚决拒绝了。爸爸觉得,一仆不事二主。
后来,爸爸被共产党抓了。1950年,解放军把我爸爸押送到了雅安监狱。由于爸爸生病,送往雅安仁德医院单独一间病房,那时,家人几乎散完了,只有我这个10多岁的小孩子去看爸爸。我从福林[汉源县城]走路走了4天才到雅安。
我住在我家在雅安的老房子,每天去仁德医院看爸爸,我们俩见面就哭。爸爸知道形势不对了,有一天,爸爸对与我一起去看他的何尚志的太太说:以后你不要喊她羊嬢嬢了,喊她王嬢嬢。从此,我就改姓为王淑君了。
爸爸曾经要我去找当时的西康省廖志高主席,爸爸说:当时,廖志高和你们三哥是同学,他当“红脑壳”的时候被抓了,三哥回家给我说后,是我派人把他放出来了,并把他送走的。
我不敢去找,廖志高主席那里站了那么多人。
之后,父亲要我找朱先生[朱宁夏、解放后朱淑萍],羊仁安曾经从宪兵手中解救她,之后,到了羊仁安自办的幼儿圆[英才幼儿园]。
那时,我非常害怕,没有按照爸爸的意见去找那些人,便回到了汉源,在汉源中学读书。一天,共军185师553团到学校招兵,我就去报名参加。在路上,一个亲戚告诉我,爸爸回来了。
没有几天,我就在部队参加了爸爸的批斗会。汉源周县长在批斗会上说:没有羊仁安做后台,羊二娘和杨老五做不了这么多坏事。
后来,爸爸被枪毙了。
王淑君:枪毙了我家20多人,还有活埋的
(据王淑君口述整理)
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成都出现了不少大字报,指责廖志高违背中央三令五申的命令,枪毙羊仁安。其实,爸爸做了不少好事,也救了不少共产党。还办了仁安小学、益安中学、英才幼儿园。我家没有收一分钱学费。还帮助了不少穷人。
我们家族被共产党枪毙的不少于20个,还有被活埋的。
活埋的是羊德元,因为他解放前瘫痪了,羊仁安被镇压前,农会把羊德元拉去活埋了,主要是因为他瘫痪了,生活不能自理,在街上讨口。
哎,说到这里,我心里面都在抖。不过,羊德元的重孙儿还可以,正在北京。
王淑容:合影成[反革命罪]证据 爸爸遭枪毙
(以下根据王淑容口述整理)
1951年抗美援朝和土改期间,全国反美情绪高涨,王淑容的父亲王修齐因在七名飞行员康复归队前参加的富林合影留念即成为羊仁安、王修齐因“反革命罪”被镇压的证据。王修齐回到家探亲时,被当地政府认定为反革命并在被捕后7天枪毙。王淑容的母亲罗瑞华也因为这件事情受父亲牵连,在1958年被划为反革命,判处管制5年,被迫背井离乡被赶到了汉源县白岩乡中海七组。
1984年,王淑容的父亲王修齐被汉源县法院平反,也在1985年10月20日得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所出具的投诚人员证明书(0303号),仅仅赔偿了300元人民币。而王淑容的母亲至今没有平反,在汉源法院81年刑复字第36号的判决书上仍然被认定为反革命犯罪事实较为轻微免于刑事处分。现在,每月仅靠400余元的社保金生活,没有住房。
王淑容的家庭为富林合影付出了极大代价,作为黑五类的王淑容也受到牵连,至今孤身一人,被汉源县政府认定为编外公民,编外移民,编外退休人员。每月仅有200多元名为退休费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