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叶中涉嫌剽窃终审原告败诉 律师称非依法裁决

发表:2006-12-23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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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天成,控诉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侵犯著作权一案上诉星期三宣判,结果法庭维持原判。原告律师表示会继续申诉,以至到最高法院。

王天成以周叶中和他的博士生戴激涛合着、由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一书,有至少36处四千多字抄袭、剽窃了王99年发表的《论共和国》、《再论共和国》两篇论文,指控三方。

该案一审败诉后,王天成9月提出上诉。除了一审的代理律师浦志强,著名法学家张思之也参与代理此案上诉。

律师本周四收到二审判决书,原告王天成败诉。

张思之律师星期五就此案接受记者访问时,批评这不是个依法的裁决¨¨

张思之:“这个案子首先谈不上公正判决了,它是维持了一审的错判。但是我并不意外,因为在我看来这不是法官的判决,而是一些不懂法的人的判决。这个案子太不像话了,公开的大量的抄袭,还不认账。只因为王天成属于弱势,就欺负人,这当然不能允许。 ”

浦志强律师对判决表示意外,他说¨¨

浦志强:“好多人都提醒过,而且确确实实知道周叶中这个人不同寻常。但我还是一直期待这个判决会公正,王天成会胜诉,因为这个案件事实非常清楚,法理上也没有争议的地方。但是他却败了,对我来讲是有些意外的。

我认为这个案件一定有法外因素影响,因为毕竟周叶中有和普通学者不同的经历。并且他在宣传、政法部门都有很多门生故吏。”

被告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是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因为曾经到中南海给政治局常委上宪法课而闻名。

原告王天成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曾留校任教,直到92 年因参加“中国自由民主党”被捕,后被以所谓“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五年徒刑。

两人的身份背景令该案成为关注焦点,同时也成为言论禁区。《中青报》网上版曾刊登该案相关报导不久被中宣部下令删除。《新京报》也在简短刊登该案后,第二天公开发表致周叶中的道歉声明,部门领导、编辑和记者都受到惩罚。

张思之认为,即使法律上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该案在打击学术腐败领域有标志性的作用¨¨

张思之:“学术界的腐败、抄袭现象不止今日,而且越演越烈。这个风气不制止的话,就很不像话了。第一我们要申诉,第二尽管从诉讼程序来讲王天成是败诉了,但是我相信看过这个案件材料的人会明白真相的。”

而浦志强则认为,该案败诉,会对著作权法的诠释开了坏的先例,他说¨¨

浦志强:“只要是前人有过的理念,无论王天成的表述如何,都变成了学界通说或公知知识,这等于告诉人们中国的著作权法既不保护思想本身,也不保护思想的表达方法。等于为学术剽窃开了绿灯。”

王天成的律师们表示,将就该判决向法院提出申诉,尽管受理的机会渺茫,浦志强说¨¨

浦志强:“他会驳回我们的申诉请求,但是拿到这个之后,我就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诉了,我希望这个问题在最高法院能够得到解决。不管用多长时间,不管有多困难。 ”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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