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11-30 10:19:16作者:王华强
我叫王华强,系荆州市原种场农民,身份证号码422429194108243219,因不服1992潜法经判字第06号,荆法(1992)经上字第048号,(2000)汉经再终字率033号判决,及(2004)鄂民监一字第00103号驳回再审通知书,15次上访北京.
我衷心感谢最高人民法院221室2006年8月4 号对我的非常认真满意的接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03号驳回通知书承办人宋嫒嫒于9月5日接待时承诺"我来向领导反映,有错就改吧."我现仍耐心等待,如今年年底仍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我明年即再次赴京上访,并将我患有严重血吸虫病的全身浮肿的身躯放在北京.
因我受害于1991年,92年春我作为一个农民土地全被没收,我种的果园果苗套种庄稼全部被毁,并取消我们全家(我我老婆儿子儿媳)的正式职工待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连新生的孙子都不能上户口.我实在心衰力竭,灯干油尽,走投无路了.特向各位请求救助.并请转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尽量多的新闻媒体.
此致
敬礼!
王华强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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