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11-15 21:15:14作者:
台北市长马英九就市长特别费丑闻公开道歉
台北市长马英九就市长特别费丑闻公开道歉,他表示在卸任台北市长前发生此事,令他感到羞愧。
他在星期三(11月15日)率领台北市政府幕僚公开道歉,办公室主任郑安国巳就此事向马英九请辞。
台北市政府秘书长李述德星期二晚表示今次事件是由于前承办科员用他人的大额发票,以代替发票核销市长特别费等行为。
马英九说他事先不知情,但因为事件发生在市长室,因此他仍有责任。他表示台北市府会全面检讨和配合检调追查。
马英九于今日(15日)召开记者会正式道歉, 他承认市长特别费报销有瑕疵,让他感到羞愧,但不论如何难过,应该要"实话实说,有错认错,认错改错"。他自我评估可以不用下台。
王金平未有评论责任
立法院长王金平被问到国民党会否因特别费案陷入危机时表示马英九是守法的人,此事是行政疏忽。但他未有评论马否要为此事负上责任。
有关的承办人员余文,今天上午已到市调处接受讯问调查。
市长办公室主任郑安国向台湾媒体表示,有关特别费的呈报核销程序,因获市长授权,所以没有呈报给马过目而直接向会计单位呈报, 郑安国也已向马英九提出辞呈,以示负责。
秘书长李述德在14日的记者会指出,市长特别费其中一半需要单据、发票核销的部分,每个月约有一至两万台币用于购买水果、报纸等,购买后都会有 "零碎"的小额发票。
但由于承办员为了方便,以较大额发票取代 "零碎" 发票核销特别费,时间长达3年6个月,总计核销总金额约80万(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