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规定,外籍劳工向移民局提出绿卡申请前,必须先通过劳工部的审批,获得劳工证。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健说,有人以为只要在美国获得高学位,从劳工部拿到劳工证不成问题。但是,有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申请劳工证并不顺利。
一位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一家美国公司找到工作。后来,雇主为他申请劳工绿卡,对他的职位设定是化学科学家(chemistry scientist)并有一年工作经验。但是,劳工部认为该博士不具备这个资格,便拒绝公司的申请,理由是该博士一年化学博士后经历并不等于一年工作经验。
获得劳工证是劳工绿卡申请的第一步。周健说,当时的确处在关节眼上。“如果这一关现在过不了,以后永远过不了,那这位博士就拿不到劳工绿卡。”但是,下一步是申请重新开案还是重新提出申请呢?经过衡量,周健决定申请重新开案,结果证明这一步走对了。
周健说,劳工绿卡是指透过劳工证而获得的绿卡。它包括职业移民中的第二优先(EB-2)的部分和第三优先(EB-3)的全部。前者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加上五年工作经验。后者是指具有两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本科学历或者既没经验也无学历的外籍工人。对来自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来说,申请何类优先非常关键,因为前者比后者要提前三年左右拿到绿卡。
因此,许多移民律师认为,劳工绿卡的申请相当复杂,需要综合考虑,精心设计。例如,雇主对工作职位的要求要适中。申请人的职务名称和工作职责要相符,同时其工资水准也必须恰到好处,广告的设计和时间的掌握也要合适。因此,谘询和聘请有经验的律师非常重要。
劳工绿卡人数众多
美国移民法把职业移民分为五大类别,也称为五类优先。其中第二优先的部分和第三优先全部都需要经过劳工部批准,仅第二优先中的国家利益豁免(NIW)的申请除外。实际上,豁免就是豁免劳工部的审批。
移民局网站(www.uscis.gov)对这两类移民做出具体定义。第二优先包括两种:一、具有高等学历的外国专业人士(foreignprofessional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二、在科学、艺术或商业上的特殊能力对美国全国经济、文化或教育有利的外国人才。前者需要劳工部审批,而后者则不需要,即为豁免。
该法规定,较高学历的定义是高于本科的学历,即硕士以上学历。如果工作本身要求较高学历而外籍劳工又具有这样的学历,那么就可以申请第二优先。它还规定,如果其学历是从国外获得,该学历要与美国的学历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