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清晰记得,在小时候北方的农村中,天尚未晓,大家却已被一阵哭喊声所惊醒。原来妈妈用二尺长的“裹脚带(布)”,强迫为姊姊“缠足”。
当时大姊的年龄未超过十岁,夜夜哭喊声不断,可知当时社会,在旧有传统风俗下,妇女们所受的“肉体”痛苦与精神折磨,现今回忆起来,仍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一直到民国二十几年,有些偏僻的农村,仍有缠足习俗。当时的国民政府,曾下令严格禁止,并经常派员下乡察究“小脚”,如发现有小女孩缠足的,即强制把裹脚布“抖开”带走。
所以那时正在外面玩耍的小女孩,看到或听到县政府派人察究小脚的来了,就赶快跑回家去,可见缠足在民间风俗盛行之广、流毒之深。
现今所知,中国第一位反抗缠足、争取男女平等的,就是清朝末年的“鉴湖女侠”──秋瑾。
秋瑾,清浙江山阴(今绍兴)人,字璇卿,号竞雄,自号鉴湖女侠。出生于一八七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光绪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父亲秋涛南,为同治时举人。她幼年时,聪慧过人,过目不忘。十几岁的时候,就读完了四书、五经、宋词和唐诗,能作诗填词。
她又喜欢读侠义史书,胸怀大志,从小就立志将来当一位“女中豪杰”。她青少年时即反抗缠足,经常身着男装,在绍兴城外习武。在所填的《满江红》词中,有“身不得男儿列,心欲比男儿烈”之句。
一八九六年,秋瑾年二十一岁,由母命许婚湘潭富绅之子王庭钧,并在次年完婚。王庭钧是个纨绔子弟,并且庸俗不堪,而秋瑾是个志向不凡的奇女子,婚后二人当然是“志道不合”。
秋瑾同时还阅读了许多维新书刊,由此深深认识到“男尊女卑,女人缠足”的荒谬,她认为男女必须平等,她不顾世人、家族的反对,首先放开了“自脚”(不缠足),而且也让家里的仆人,一同“放足”,并组织了“天足会”。
此外她还大胆地改革女装,自己也先穿起男装,她自号“竞雄”,其寓意就是要与男子“竞相争雄”。
加上当时全国掀起留学之风,这位名门闺秀,遂不顾其夫反对,变卖自己的首饰,毅然于一九O四年,冲破封建家庭,独自一人提着行李,东渡日本留学。
一九O四年五月初,秋瑾抵达日本,她积极参加革命活动,唤醒、联络更多妇女走出闺门,同时把“闺字”去掉,正式更名为秋瑾。
十月,秋瑾参加了孙中山先生在海外的组织“三合会”(合天合地合人),在横滨宣誓,又被封为“白扇”。是年夏秋之际,她在该会《白话报》第一期上,发表了以“鉴湖女侠秋瑾”为笔名的《警告二万女同胞》、《廉耻》等文章,竭力宣传女子不要缠足,要走出闺外,争取男女平等权等,对解放妇女的新思想贡献良多。
七月中旬,她经黄兴介绍加入“同盟会”,她是同盟会中唯一的女会员,经常穿着男装,带着佩刀。一九O六年,秋瑾乘轮船归国,到湖州浔溪任教,向师生宣扬男女平等不缠足等大道理。
一九O七年一月,秋瑾在上海创办《中国女报》月刊,在第一期上,秋瑾写了发刊词,说明男女平等不缠足的利害,还写了生动感人的《敬告姊妹行》,其文章内容以“一世囚徒,半生牛马”,来描写形容封建社会里,中国妇女缠足的痛苦及悲惨的命运,大量散播男女平等、革命的种子。
一九O七年二月,秋瑾来到大通学堂任职督办,率先不缠足,也带领学生一齐不缠足,并通令女学生也穿男装,带领学生在野外打靶,进行武装训练。
七月十三日,绍兴知府会同山阴县知县李端年,率领大队清兵,把大通学堂围住,因寡不敌众,秋瑾不幸被捕,在严刑逼供下,挥笔写下“秋风秋雨愁煞人”之句,一九O七年七月十五日,从容就义于绍兴轩亭口,时年三十二岁。
秋瑾为中国近代第一位反对缠足、争取男女平等、敢与封建礼教进行战斗,至死不屈的新女性。辛亥革命成功后,政府废除缠足,妇女方得解放。孙中山先生特别到杭州祭吊英烈,书写“巾 帼英雄”匾额,并撰挽联曰:“江户识丹忱,感君首赞同盟会;轩亭洒碧血,愧我今招侠女魂。”
民国成立后,虽废除缠足风俗,但国人守旧观念仍重,直至民国二十几年,国府才下令彻底执行不缠足运动,风行草偃,妇女这才真正解除缠足之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