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作家卓玛嘉判刑10年

发表:2006-07-29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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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青年卓玛嘉因著书遭中共逮捕,并判处了10年徒刑.

据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7月25日消息,西藏青年卓玛嘉因创作著书遭中共逮捕,并判处10年徒刑,中共指责他著书危害国家安全.

西藏青年卓玛嘉先生因着以中共统治下的西藏,民主与西藏人的自由等为主体的《骚动的喜马拉雅》一书后,2005年3月9日在西藏首都拉萨遭中共公安逮捕.最初,关押在所谓的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

2005 年11月30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国家安全罪]判处10年徒刑.2005年12月因发肺病在拉萨总医院进行治疗,但在没有康复的情况下押往曲水监狱,由于监方因患病而没有接受,理由是对此负不起责任.因此,继续关押在所谓的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但是,2006年3月押往曲水监狱,现在该监狱服刑.

卓玛嘉,笔名,洛桑格桑嘉措,父名克增,母亲卓玛.西藏安多朵拉县(祁连)阿柔村人.从1995年开始在朵拉县一所中学任教,后来在北京大学深造. 2003年12月1日流亡印度达兰萨拉,并再西藏流亡政府成人学校学习英语.2004年5月返回西藏,在拉萨一所中学中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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