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特此吁请相关责任人:拿出你们做为人子人女的天良,立即允让光诚家人‘送光诚的妈妈尽快去医院诊治’!而且,如果今夜你们允许光诚妈妈及时去医院诊治了,我可以承诺:在光诚妈妈身体康复前,我不去探望这位已70多岁的老人家。否则,我明天一定要去沂南县委党校家属院探望光诚妈妈并要不顾一切地争取及时护送光诚妈妈至医院诊治!
“祈请您能‘尽力帮助将我本短信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结果22日上午其中的一位收到李律师的警官(法制科指导员谢立伟),来到李律师所住的临沂东方宾馆203房,对李律师庄重表示昨晚发如此短信给他的行为干扰了他的生活,他已就此报案。他和胡科长都认为公安局因此便有权治安拘留李劲松律师。并且当日下午,李劲松律师果真被当地警方带走,罪名是“涉嫌扰乱正常生活”,原因是“昨天该律师发了一条短信给警察,扰乱了警察的正常生活。”
当读到这些文字时,我的理解力几乎降到了零,在我反复看了三遍后,才醒悟到究竟发生了什么。我茫然地面对着电脑屏幕,除了不断地摇头,一时竟不知该做点什么。
临沂的警方的为恶实在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他们以自己的行动坚决否认李律师把他们当人看的举动!
对于时下中国社会警察的为恶实在不是件稀奇的事,深受其害的国民对此早有充分的认识,然而拒绝将自己当人看、将自己当作有良心来看的作法,却是我几十年来所仅见。因为在此之前,我虽也认识到人的罪性,但始终还是相信人有良知,是希望向善的,尤其希望别人给予尊重与认同,在这点上就是再怎么罪大恶极之徒都尚存这种期待。然而临沂警察这次面对老人病重,面对李劲松律师求助,不仅无动于心,而且对李律师的信赖与将他们视为有良心的举动给予当头棒喝!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坚决否定了李律师从人的常情的角度对他们给出的善意的误读。这种赤裸裸的为恶,绝不沾人味的为恶实在让人大跌眼镜,真正使人大开眼界。
山东临沂地区官僚为恶在过去的历史上是很有些名声的。记得在上世纪80年代中叶,当地盛产大蒜,大蒜贸易是当地的主要经济命脉。地方当局为了从中搜刮几分钱财,竟明文规定当地所产蒜苗只能卖给当地政府的收购站,绝不允许私自外卖给外来的收购商,更不允许外运他乡去卖。如此一垄断,当地政府就可以低收高卖,只要一转手就从中渔利丰厚。民众在忍受几年这种盘剥后,一再看到辛勤的劳动换来的只是几个肥料钱,于是忍无可忍,终于有一年民众自发联合起来拒绝再低价将蒜苗卖给当地政府的收购站了。结果当地政府动用警力,封锁所有路口,不许一根蒜苗流出临沂。最后导致成山的蒜苗堆积在路边,大家眼睁睁地看着腐烂,既不给运出去卖,也不给外商来收购。这样一来直逼得许多蒜农倾家荡产,呼天喊地,有的甚至走上自杀。从那一年后,临沂大蒜产业就一落千丈,原来的龙头地位就让给了其他产业。可见临沂地方官僚为恶是有深厚传统,绝非一朝一夕之偶然。
面对如此拒绝作人的地方警察,我们实在感到一切谴责都是对他们的高看。当此时候我只是想到“我是流氓我怕谁”与“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这两句话了。
唉!愿上帝来拯救这些遗弃人的灵魂的尸首吧!也愿前去山东的律师们能看清自己所面对的对象,并尊重这些拒绝作人的警察的愿望。不过不知这些警察是否想过他们的后人还是要作人的,或者还有希望作人的。如果有一天他们后人不小心也作为一个正常人,当他们知道自己有如此背离人道、拒绝为人的先辈时,不知会有何感想?为此,我还是要劝这些拒绝被看作人的警察,纵使不为自己的后路想想,也得为自己的后人想想,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后人也作不得人啊!
(2006-06-22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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