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转换,当几天前北京电影制片厂内自发成立“北漂艺人自救中心”,并将镜头对准北京郊区的“北漂大院”时,更加惨无人道、触目惊心的一幕幕,随之浮出水面——整日铁门紧闭的大院,随意抢夺群众演员财物、殴打并限制人身自由的“院头”,逼迫女孩子“陪酒”并肆意侮辱其身体……
无怪乎,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在力求冷静描述场景的同时,亦在新闻标题上赫然使用了“噩梦”二字。而此种噩梦,又何止是这些怀揣演艺梦却被侮辱与蒙蔽的女孩子所做,如此混乱的演艺秩序、公然发生的犯罪暴行,何尝不让现实场景中的你我顿觉震惊与可怖、心生愤怒?诚如西谚所言,“任何犯罪都是对人类共同情感的侵犯”。
当然,你可以如旁观者般冷冰冰的教训这些大多只有十多岁的女孩子:谁让你们痴迷演艺、一心梦想成名获利,做“北漂”活该!可是,在一个愈发崇尚自由与平等的社会里,追求明星梦又有什么错呢?谁说这个行当就理当龌龊、充满暴虐与潜规则?当我们满眼的爱意,目睹着可爱无比的超级女生、梦想中国选手,一路追梦,想唱就唱的时刻,难道我们不觉得,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正在自由、开放,我们更懂得追求梦想、享受快乐了吗?
你甚至还可以如长者般,教训这些十多岁的孩子涉世太浅,面对黑恶势力太缺乏自救意识和抗争的勇气。然而,跟随记者的镜头,看看这些颇神通广大、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院头”,我们更应该发问的是:他们的惯常做法为时已久,凭什么亦然我行我素、毫不顾及?有关部门为什么对此视而不见?如果最具强制力的监管执法者失语,又怎么可能寄希望于势单力薄的个人挣脱黑恶的大网,以求正义和安全?
行文至此,几多无奈与愤怒。国学大师林语堂先生曾严辞力抨国人公共精神、公共意识之缺乏,封建社会中国人所有生存场景的秩序主导,一靠国,二靠家,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公共与社会的存在。而目前混乱的群众演员市场,是一个典型的靠熟人关系撑起来的自生自发市场,既不完全类同于已经被成熟监管的演艺产业,又不是一个典型的劳动力市场,所以,只要作为国家一级的监管者因为监管的复杂性而缺席,家长制作风便会大行其道,并演变为黑势力把持秩序的“潜规则”,健康的公共组织、行业协会因为习惯原因,迟迟不能建立。
这类似于所有的正常秩序尚未成型前,自发生成的原初状态:谁势力强大,谁就能制定规则并肆意惩罚他人,这是典型的“强者逻辑,强盗正义”。那么分析至此,一切都明朗得很:在势单力薄、供远过于求的群众演员市场,短时间内不可能指望单靠演艺人员自身的力量,把“院头”拉到谈判桌前,平起平坐的进行谈判并签署正义的合同;要真正维护他们的利益,只能借助于政府和行业协会,别无他途。
说到底,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人都有追梦的权利,做北漂也好,做沪漂也罢,那是梦想者的自由,然而如果他们受到侵害与侮辱却只能寄希望于自救,却不是一个正当社会的逻辑。真诚希望国家监管者能厘清权责,尽快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