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6-14 12:54:00作者:
14日从民航总局获悉,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与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最近就两岸客运包机节日化和开办专案包机的技术性、业务性问题达成了共识,做出了框架性安排。经双方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这个安排自即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两岸客运包机将从原来的春节包机扩大到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四个主要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的两岸包机。
据悉,为积极推动实现两岸客运包机节日化、周末化和常态化,以及两岸货运包机便捷化,今年以来,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与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按照既有模式多次进行直接沟通协商,经过努力,双方就两岸客运包机节日化和开办专案包机达成共识。其主要内容为:
节日包机指在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四个节日期间的两岸包机,相关安排比照2006年两岸春节包机作业方式进行。其中,春节包机实施时间为春节前后各14天。清明、端午及中秋包机时间为节日前后各7天。
飞行班次是在上述四个节日期间,双方各执行84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168班。其中,春节期间双方各执行48个往返班次,双方共计96班;飞行航点是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与台北、高雄;搭载对象是所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往来两岸的台湾居民及台商眷属;两岸各6家航空公司承担运输任务;有关证件的处理及其他有关技术、业务问题的操作,均比照2006年两岸春节包机做法办理。
同时,双方还就运送紧急医疗救援包机、残疾人等急难救助包机和有特殊需求的货运包机等专案包机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安排。
海峡两岸航空运输交流委员会主任浦照洲表示,凡是有利于推动两岸直接、双向、全面通航的进程。这次双方达成的共识仍属局部安排,距两岸同胞特别是广大台湾同胞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希望尽快按照2005年两岸春节包机澳门协商的方式,就客运包机的周末化、常态化和货运包机的便捷化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做出安排,早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