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联邦法院裁定暂缓遣返赖昌星

发表:2006-06-02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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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法院裁定,暂缓遣返远华案首要嫌疑人赖昌星,等待法院就他的遣返问题重新进行司法覆核。这一决定使得赖昌星躲过了这个星期被遣返回中国的命运。

*法庭裁定需司法覆核*

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史蒂文森星期四做出裁决,接受赖昌星暂缓遣返的申请,以便对遣返他的决定重新进行司法覆核。史蒂文森在她长达13页的裁决中,从30个方面解释了裁决的背景和原因,其核心内容是:由移民部做出的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后没有风险的结论有值得质疑之处,如果现在遣返赖昌星将无可挽回地使得本应进行的司法覆核无法进行,这对当事人并不公平;而且暂缓遣返赖昌星并不损害加拿大的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因此,决定接受赖昌星的请求,暂缓执行原定6月2日实施的遣返,由联邦法院进行司法覆核后再决定是否遣返。

*赖昌星感到满意*

自从星期三联邦法院就是否接受暂缓遣返举行聆讯以来一直在温哥华家中焦急等候结果的赖昌星,星期四在得知法庭裁决后表示,对这一结果感到高兴。

赖昌星说:“第一反应就是感觉很公正,很公正的。就是这个感觉。”

他表示,下一步就是等待联邦法院就风险评估的结论进行司法覆核,他相信自己会胜诉。

赖昌星说:“我对加拿大的司法一直有信心。我一路没弄好的,当时我也说过,就是有个别人作了手脚,我才接到一直不公道不公平的那种结果。但我还是一直有信心对加拿大的那个司法。”

*司法程序需要6到9个月*

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表示,赖昌星未来的司法程序大约需要6至9个月,如果获得胜诉,赖昌星就可以申请在加拿大定居,否则,就仍然可能被遣返。

负责执行遣返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已经表示,尊重法庭的裁决,暂时放弃遣返赖昌星的计划。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星期四不肯对法庭的裁决作出评论,只表示有关赖昌星一案将由中国外交部直接评论。

但多伦多和渥太华一些华人社区人士就认为,暂缓遣返赖昌星不利于中国正在进行的反腐败斗争,也损害了加拿大的国际形象。

(美国之音记者:严明2006年6月1日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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