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5-27 22:54:00作者:阿平
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违规拦车罚款,致使一名河南车主被罚巨款后不堪重负自杀身亡,潼关成了“鬼门关”。河南媒体率先披露这一丑闻,舆论哗然,然而最近几天,随着陕西省工商局的高调介入,事态迅速向有利于被投诉者的方向发展,当地媒体接连刊发报道,纷纷替潼关工商局喊冤。
有报道说,被逼死的车主没有被罚过款;有报道说,拦车罚款完全合法,查的都是制假贩假;有报道说,河南媒体对个别人员的违规行为大肆渲染,掩盖了制假贩假的违法真相……在一篇报道里,渭南市工商局长甚至发出了气贯长虹的豪言:我们就是要让潼关成为“鬼门关”———假冒伪劣商品的“鬼门关”!
在国务院调查组正式得出结论之前,不想就“风向陡转”的原因说三道四,不过看过豫陕两省媒体针锋相对的相关报道,我想就可以肯定的一点为潼关工商局“喊冤”:潼关之所以成为“鬼门关”,责任不应由潼关工商局一家来承担。
有据为证:5月19日,潼关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唐生才告诉记者:渭南市工商局每年给我们下达的罚款任务只有15万元,我们用不着罚这么多款。唐生才的本意是为了用没有疯狂罚款的“强烈动机”来否认曾经上路拦车罚款,客观上却抖露出了当地工商系统公然“执法敛财”的事实。罚款的目的本来是为了督促人们遵纪守法,然而,像渭南市工商局这样将罚款当作任务下达下来,下级部门当然必须设法完成,用合法的手段无法完成,就只有变着法儿横征暴敛,拦车罚款又何足怪哉!将完成罚款任务、创造经济效益作为执法的动机,执法行为自然会偏离法律的轨道,必然会催生无数“鬼门关”,潼关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潼关工商局乱罚款事件真相究竟如何,相信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不过,如果最后只将处罚的板子打向一个小小的工商局,打向一小群执法犯法的人,而对当地工商系统自上而下摊派罚款任务的行为视而不见,不斩断“执法敛财”的食物链,就是把潼关县工商局来个大换血,“鬼门关”依然是“鬼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