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5-22 00:56:00作者:
安徽一名五旬女子在北京市海淀医院做换肾手术失败后,负责开刀的医生跑到云南取来另一个肾,并在48小时内为事主再做换肾手术,但还是失败,事主30日后死亡,院方坚持收取22万元医疗费,令家属感到不满。薛的丈夫状告医院,要求赔偿60万元。
死者家属索偿60万
患肾衰竭近五年的薛燕林,前年12月28日到海淀医院移植中心换肾。薛在当晚10时被推入手术室,但负责开刀的医生韩修武近11时才从内蒙赶到。经过约四小时手术后,确定肾移植失败。
韩随即到昆明做手术,并于翌日晚将另一个肾带回医院,当晚午夜再为薛做换肾手术,但还是失败。薛延医至去年1月30日因室性心率失常兼代谢性酸中毒去世。法院在今年3月开庭时发现,海淀医院根本未曾向上级卫生部门登记备案。
《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