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辩护意见认为,王文怡在白宫喊话的事件不构成犯罪。
王文怡被控企图“恐吓、胁迫、惊吓或骚扰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当时的事实是胡锦涛正以外国官员身份出席美国政府举行的仪式”。王文怡博士在摄影记者区用英文高声大喊“布什总统,制止胡锦涛镇压法轮功”;接着用中文高声大喊“如果继续迫害法轮功,你所剩的时间不多了”。
根据在美法庭中宣读的文件,王文怡当时以中文高呼:“停止迫害法轮功”、“你的时间不多了”、“你一定会得到报应”。王文怡后来也以中、英文高呼“布希总统阻止他继续杀人”、“布希总统阻止他迫害法轮功。”
王文怡持续抗议了三分钟左右后,美国政府的特勤人员才把她带走。检察官指出,王文怡的高声抗议,使胡锦涛在典礼中的致词被迫暂时中断。
我总的辩护观点是,王文怡被控这些罪名,是违背美国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的,法庭宣读文件中陈述的这些行为,不足以支持王文怡被控的罪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王文怡曾经企图恐吓或骚扰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同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胡锦涛曾经听到王文怡的抗议。
为什么王文怡博士在这个场合要高喊?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布什总统,制止胡锦涛镇压法轮功”。这是为了挽救身陷中国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生命的英勇行为。不错,王文怡博士身为记者,高喊的行为是越位,但这里有个法理和情理之区分,何者为重?毫无疑问,挽救人的生命应该是远重要于胡锦涛的讲话。
我的辩护意见认为,王文怡的几声高喊,其产生的社会意义远大于它所谓的社会危害性,终于打破了全世界特别是美国各主流媒体忽视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被迫害事实的局面,让全世界人民都来关注中共正在迫害法轮功的这一事实。王文怡博士的高喊行为有两重意义:一方面是警告胡锦涛和中共政权,停止屠杀法轮功学员和中国人民;另一方面也是呼醒美国朝野,不要为了经济利益而忘了美国立国之本 --- 爱护生命、人权、民主和自由,不要对中共实行绥靖主义。欧美各国对待希特勒的历史经验证明,绥靖主义最后危害的是美国本身安全。
美国法院己起诉王文怡博士,其审理结果仍未定,原定在5月3日再次举行听证现推迟到5月18日。据王文怡透露,法庭有可能撤销对其的刑事犯罪的指控,但王文怡当时在白宫喊话时被中国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捂嘴等行为,侵害了王文怡的其它合法权益,因此,王文怡还需要我们三位中国大陆的律师为其继续提供法律服务。
那么我们能去美国为王文怡提供法帮助吗?倘若我们去美国以后中共再也不让我们回国了国内的维权事业谁来做等等问题已经有不少的朋友向我提出过疑问。
我的看法是,我们提出去美国为王文怡提供法律服务就有打算中共不会让我们出国。但我认为,中共如果让我们去我们就利用美国的领土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及其他社会民众;中共如果不让我们去那他就在全世界人民的面前就进一步暴露和说明其对法轮功的迫害。总之,我们出这一招都会让中共头痛,更好地在舆论上让全世界人民特别是美国政府关注和了解王文怡事件及该事件的背后事件。我们能不能去?去了以后能不能回国?等等。这是神的安排,我们只做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必顾虑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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