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1-27 19:40:00作者:
我有一个亲戚在河南某市中级法院当厅长,前天在街上与他邂逅,他一见面就饶有兴致的跟我讲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最近,他们法院经济厅厅长某某某,因为涉经济犯罪,纪检会找他谈话,并告诉他,组织上已经有个初步意见,如果不把这几件事说清楚,就要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他一听大发雷霆,指着谈话人说:“你们要敢抓我,我现在立即就退党!”说来奇怪,从此纪检会再也没有往下查,不了了之了。
第二件事。他本月初和几个同事去香港,说那里法轮功宣传的声势大的很,录象、广播、图片展、资料、光盘,应有尽有,到处都有。导游不让往大陆带资料,说检查出来不得了。他们几个就把《九评共产党》的封面揭下来,悄悄把正文装进口袋里。晚上回到旅馆以后,啥也不干了,一人抱一本《九评共产党》,埋头大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