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金石县金矿--第三纪人
第五章中,我们讨论了加利福尼亚州内华达山脉金矿里挖出的精美石器,现在,我们再分析一下那里挖到的人类化石,年龄在900~5500万年间。
1886年2月,在加州金石(Calaveras)县天使溪(Angels Creek)附近的秃山(Bald Hill)金矿,矿主马提林(Mattison)先生在地下130英尺的砾石层挖出一个人颅骨化石。该砾石层靠近古河床,位于好几层相异的火山沉积带下,该地层的火山喷发从渐新世(3800万年前)开始,一直到900万年前的上新世才停下来,那么化石的年龄最少也在900万年以上。
颅骨发现后,马提森先生把它交给了当地一家快运公司的代理人斯克莱纳(Scribner)先生。斯克莱纳的秘书马休(Matlhews)擦掉了大部分粘土后发现是个人类的颅骨,便把它送给乔尼斯(Jones)博士。乔尼斯便给旧金山的地质局写信汇报了这个情况。一收到回信,他就上交了颅骨。地质学家惠特尼(J. D. Whtney)仔细鉴定之后,立即去了该遗址。
惠特尼亲自垂询了马提森先生有关情况认为他和斯克米纳先生都值得依赖。
1866年6月16日,惠特尼向加州科学院提交了一份该化石的研究报告,证明化石出自上新世地层,一时在美国引起轰动。
惠特尼后来说:“这个国家对学术信仰的压制在这里充分展露出来……几乎一致地给它扣上骗局的帽子。”而且,是在报纸介绍了他的发现之后,“骗局说”才应运而生。
编制帽子的不是记者,而是史密森学会的福尔摩斯等人,他在走访金石县时,专门从一些认识发现者的人那里搜集他希望的证据,以提出置疑化石的可能。但是“骗局说”版本太多,有些版本说信教的矿工把颅骨埋存那儿,专骗地质学家惠特尼;有的说:埋化石是为了骗别的矿工,有的说马提森的朋友把颅骨埋在那儿跟他开了个玩笑……这些自相矛盾的猜疑,实际上给“骗局说”本身贴上了谣传的标签。
随后,他去了麻省的皮博迪博物馆,亲自检查那个颅骨,得出的结论是:“颅骨不是在第三纪地层中挤动碎裂的,也不是在马提森的矿山砾石层中挖出来的,也不是第三纪的人类化石。”哈佛大学皮博迪博物馆的普南(F. W. Putnam)博士说颅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它出自矿山的沙砾层。加州大学的辛克莱说,颅骨上粘附的东西不是来自金矿砾石层;他认为可能是埋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人常在那儿葬死者。
但另一方面,福尔摩斯报道:“道(D. H. Dall) 博士说,1866年在旧金山,他对比了该化石上沉积的物质和金矿砾石层的沉积物,二者在各方面都极为一致。”1882年的《美国自然学家》上,艾瑞斯(W. O. Ayres)发表文章说:“惠特尼一拿到化石,我就仔细做了鉴定,它外面不仅沉积着砂砾物,骨腔里也填有同样的东西,那种东西特别软,是我曾见过的最软的沉积物,它正是金矿中的古老沉积物。”
艾瑞斯记录道:“有人说这是个近代颅骨,埋了几十年成了这样,这种说法是没调查过的人的胡猜……骨腔里填满了固化的凝结砂砾土,这只能在埋存地层是半流体的软淤泥时,才能形成,而金矿砂砾层是软淤泥的时候,不可能是近代。”
惠特尼在对化石的原始记录中,注明颅骨已经高度石化。这是古老化石的特征,但福尔摩斯解释说骨头也可能在几百几千年石化。不过地质学家贝确定尔(G. Becker)1891年报道:“我发现了许多有力的分析判断,都证明化石出自金矿火山岩帽下的砂砾层,麦瑟斯(Messrs) ,金(C. King),马什(O. C. Marsh)普南(F. W. Putnam)和道(W. H. Dall)都证实了这一点”。他还介绍了这些学者的身份:金是美国地质局的著名地质学家,马什是著名的古生物学家,是研究恐龙的先驱,1883~1895年连任国家科学院的主席,普南我们介绍过,只有他后来变了主意,认为化石可能出自洞穴。
……应该注意,人颅骨不是孤立发现的,附近的同期地层挖出了大量精美的石器,而且后来那里又出土了相关的人类化石。
因此,这个年龄在500万年以上的人颅骨,不经慎重考虑就被拒之门外的做法欠妥。1928年,凯斯爵士写道:“这个发现不该被剔除。这些早期人类存在的证据此起彼伏,把专家们的进化信条打击得濒临崩溃了。”
第十六节 托伦县金矿--第三纪人
1873年1月1日,波士顿自然历史博物馆的主席看到了温斯楼(C. F. Winslow) 先生的一封信,信中介绍了加州托伦县平台上挖出了人类化石。那是1855年或1856年的发现。
详细情况是目击者艾凯(O. B. Akey)上尉告诉他的,这些古人类化石的发现比著名的金矿第三纪人的报道(见上节)约早10年。
温斯楼说:“我参观矿区营地时认识了埃凯上尉,他是加州志愿者公司的前任指挥,在加州名人中的知名度很高,在与他的交谈中,我得知1855~1856年间,他和工人们到托伦县平台距悬崖项200英尺(61米)的地层作业,寻找金矿带,他说在隧道180~200米深处距他的工作面50米处,在同一地层挖出一幅完整的人类骨架化石。由他认识的工人们取出来的,但想在想不起他们的名字了。他没看到骨架原位沉积的样子,他看到时,化石已经放在一个盆里了。所有化石都是矿工自己挖出装箱的,现场的人说,骨架在沉积层中一定保存得十分完好,但不知道这些化石后来到哪儿去了,他只能证明这个发现是真实的。骨架保存完好,只是颅骨在右太阳穴破了个洞,不知是不是挖掘时弄破的……化石沉积处的砾石层比较潮湿,有水向隧道口流出,在骨骼沉积处,还发现了一棵松树化石,60~80英尺长根,端直径2~3英尺。埃凯上尉和工人一同进了坑道,查看了骨架沉积的位置。他看到了那里原位沉积的松树化石,敲下了一块样品。现在他记不清那个隧道的名字,只记得在特纳平台(Turner's Flat)对面,“粗备隧道”(Rongh and Ready tunnel)1/4英里处……
化石沉积的地层的年龄为3300~5500万年,如果化石不是后来侵入的,那就是它的年龄,不过我们没查到任何侵入的证据。
温斯楼博士没见过艾凯证实的化石,但他确实找到了另一些人类化石,送到了美国东部的几个博物馆。其中一块送到波士顿自然历史博物馆的颅骨,由杰出的颅骨学家魏曼(S. Wyman)博士鉴定为类颅骨。该化石的标签上写着:“出自加州平台山地表180英尺以下的金矿沉积层,周围是圆砾石,还有乳齿象的化石,该沉积层被坚硬厚重的玄武熔岩覆盖。1857年7月发现,8月由哈布斯(P. K. Habbs)交给温斯楼博士”。颅骨的另一片,印有同样的标签,阵列于费城自然科学博物馆。
惠特尼听到这个消息,立刻亲自调研。他知道哈布斯是加州瓦列霍(ualiejo)市的名人,是加州教育部的前负责人。他去哈布斯那儿,得到了有关化石详细的情况,化石出自平台山萧台(Shaw’s flat)以南的情人节风井。惠特尼说:“情人节风井是直上直下的,直通地面。在下面工作时,有极严格的安全保障,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掉下去。……所以,哈布斯的样品无疑是原位沉积的。”
化石出自风井下一条水平矿石沉积层,距地面180英尺,哈布斯说:“含金的砾石从沉积带里被铲出来时,他就发现了那个颅骨,立刻取了出来。”那个矿带还挖出过石研钵。
辛克莱风格依旧地猜疑,也许别的隧道和情人节矿挖通了,这样人的颅骨就可能从近代地层掉进老地层。但他1902年考察期间,不得不承认--没发现这回事。那只不过是他原来偏见性地猜测而已。
该化石沉积处,在平台山火山熔岩帽以下,熔岩的年龄为900万岁,下面最老的金矿砾石层5500万岁,所以颅骨的年龄在900~5500万年之间。
惠特尼在研究斯奈尔(p. snell)博士收藏的石器时,发现有一个现代人的下颌化石,人化石和石器都出自托伦县平台山火山熔岩帽以下的金矿砾石层,下颌大小也是现代类型,结合以前的发现,他把金矿地区该地层发掘的人类化石鉴定为现代体形的古人,距今900~5500万年。
第十七节 金砂县和金园县--第三纪人
惠特尼还报道了金砂(Blacer)县的一些考古发现,特别记录了密苏里隧道中的人类化石:“在这个隧道的熔岩帽下,发现了两块化石……经法甘(Fagan)博士鉴定为人类骨骼,……上述信息是古迭先生从鲍曼(S. Bownan)那里得知的,朋友跟我说他们都是诚实可信的人,法甘博士是当地的名医之一”。
地矿局加州分部对那一地层提供的资料表明:年龄为870万年。
1853年在加州的金园(EI Dorado)县一位医生--博爱斯(H. H . Boyce)博士在粘土山(Clay Hill)发现了人类化石。1870年,他写信给惠特尼:“……金砂溪(Placerville)和大加农(Big Canon)之间的地壳经一系列隆起形成了分水岭,粘土是其中一个小山,山体也被一个8英尺(2.4米)厚的玄武熔岩层覆盖着,它以下是30英尺厚的砂砾和粘土……矿主和我沿着风井下到工作区,在熔岩层下的粘土中,我们挖到了人类化石。那是在清理巷道时,我发现了一些骨片,进一步搜导,找到了肩胛骨、锁骨右部第一、二、三肋骨的片断,它们沉积时紧紧粘在一起,露在空气中以后,就碎裂开了。
据惠特尼说:“博爱斯专门研究过解剖学,它记载的不会有错。”
辛克莱照例想用猜疑战术来扣帽子。他说化石不可能沉积在粘土层,因为上面有,石砾层盖着。他对化石沉积位置描述得不确切……他的结论是:在这样一个位置那样一个深度,可能是原位沉积的,也得考虑近代埋入的可能。”
辛克莱的意见我们已经考虑过了。不过,粘土层上的砾石太厚了,谁挖开那么厚的砾石,再在粘土里挖坑埋骨头呢?再说,如果是近代埋入的,就埋那么几块骨头?
至此,我们在加州几个县金矿的考古研究告一段落。尽管有的证据不很完善,但综合起来足以确证--第三纪沉积层里发现新人化石,年龄可追溯到第三纪的始新世。
虽然有的发现证据不十分标准,但它们也排除了矿工做假和印第安人近代埋入的可能。远古地层中大量精美的石器呈示了远古无可争议的文明水平,也有力地印证了人类化石的巨大年龄。
1879年8月,美国前沿科学学会的主席、著名古生物学家马什(O. C. Mash)给该学会的一次演讲中,说到了第三纪人类的问题:“惠特尼教授最近发表的论文,以深入细致的考查和严谨全面的分析,有力地证明了第三纪人类的存在,无可辩驳……目前已知的美洲发现中,也有和欧洲上新世人类同期的人类证据。如此说来,第三纪人类的观点,可以说已经确立了。
第十八节 欧洲的第三纪人
在欧洲也有许多第三纪人类化石的证据。
据德莫提理记载:奎克莱(M. Quiquerez)报道,在瑞士迪里蒙特挖出了人类骨骼化石,沉积位置是始新世晚期(约4000万年前)的铁锈粘土层。德莫提理只是简单地对比猜疑道:在那么古老的地存沉积着人类化石,十分可疑。他还说贾瑞国(Garrigou)在法国迷迪(Midi)的中新世地层中,也挖出了人类化石,也值得怀疑。
但是,上两个发现完全有可能是确凿的证据,即便是埋入,也不一定是近代的事。不幸的是我们没找到这两个考古研究的原始论文,只看到了上述。简短无根据的猜疑。这类发现在德莫提理等学者看来都可以猜疑制之--一旦被猜疑了,就不给这些反常证据存档,不研究,于是很快淡忘了事。相反,符合现行观念的发现,就被深入研究,大量报道,并且在博物馆里广而告之。
第十九节 极其异常--几亿年的人化石
我们已经看到,一些学者相信在遥远的中新世和始新世期间(2500~5500万年),就有猿人了,还有些大胆的科学家从考古证据上判断,认为现代体型的人,在那个时代已经出现了。而现在,我们把目光放得再远些。
既然大多数学者都要找第三纪人的麻烦,可以想象,让我们考虑下面的问题有多难。我们曾想过:是否不去揭开那些听起来太玄的考古学发现,但这样做,不也是在选择性地公开事实吗?如果我们现在的观念总体上与事实真象还有差距,这样做就不明智了--也成了隐藏事真象了。
1862年12月的《地质学家》杂志上,有一篇简短却分外诱人的报道:“最近在伊利诺伊斯州麦口平(Macoupon)县,在地下90英尺(27.4米)处,在2英尺厚的石板岩层下的煤床里,挖出了人类化石……化石挖出时,表面沉积了一层黑亮的硬壳,像煤一样,刮去这层壳,又显示出骨骼本身的白色了。”沉积人骨的煤层年龄2.86~3.2亿年之间,列入古生代的石炭纪。
第二十节 北美和欧洲--亿年人脚印
最后两个极不寻常的例子,不是骨骼化石,是人类脚印化石。
1938年,卡塔基州贝瑞(Berea)大学的地质系主任巴勒斯(O. G. Burroughs)报道:在肯塔基州岩堡县(Tockcastle)石炭纪初期(3.6亿年前)的地层中,发现一组像人走过的脚印化石,显然是一种靠后腿直立行走的生物在沙滩上留下来的。这个地质历史时期,在进化论上是“两栖动物时代”,当时只有四足爬行的两栖地物,能双足跳的还很罕见,可爬行的脚和人脚差异太大了。
在岩堡县,杰克逊县和该州另几个县,在宾西法尼亚州和密苏里州,都发现了像人一样双足行走的脚印化石,巴勒斯证实了在卡塔基州的化石。在宾州和密苏里州,在史密森学会古脊动物馆长吉茅(C. W. Gilmore)博士的合作下,像人踩出的远古脚印化石也得以揭示出来。
宾西法尼亚州的石炭纪早期地层的年龄为3.2亿年,而目前认为最早的能用两个后腿行走的动物是齿槽类(Pseudosuchian thecodonts),出现于2.1亿年前,这种象蜥蜴一样的生物。虽然能用两条后腿跑,跑时尾巴高悬,也不会留下尾巴的痕迹,但它的脚与鸟脚相似,和人脚差别太大了。而现代理论还标定:最早象猿的生物3700万年前才出现,直到400万年前才有可能产生像这样的脚[1]。
巴勒斯描述道:“每个脚印都是5个脚趾,和一个明显的足弓,脚趾分开,就像从没穿过鞋的人的趾型一样,后部显然是脚后跟踩出来的。”
可是人种学家布什奈尔(D. L. Bushnell)和史密森学会却认为这串脚印是印第安人刻在石头上的,为了排除这种可能,巴勒斯用显微镜精细观察后指出:“该化石脚印内的砂粒密度,大于脚印处的砂粒密度,这显然是当时踩下去的压力造成的……在脚趾印之间的砂土向上翻卷,疏松部分被压力挤向脚印外部,显然也是脚踩出来的。”他的结论是:约3亿年前,这块湿砂泥地固化前,一种像人的动物在此走过,留下了一串脚印。
亲眼目睹过脚印化石的人们赞同巴勒斯的正面结论。普瑞维蒂(K. Previette)1953年说:巴勒斯还请教了一个雕刻家;那个雕刻家说:“雕刻的脚印不可能不留下刀痕。用显微照相术和红外线摄影,也没发现任何刀痕。”
巴勒斯后来不再明说那脚印--就是人踩出来的,而是给人一个深刻的印象--那种生物就是人类,有人问他,他就说:“那种生物似乎很像人,真太奇妙了。”
主流观念对此的反映可以预料。1940年的《科学美国人》杂志上,地质学家殷高斯(Q. G. Ingalls)说:“如果远在石炭纪就有人,或者人的猿类祖先,甚至哺乳动物出现的话,整个地质学[2]”就彻底错了……所以至少目前为止,科学界不能承认那些石炭纪的神秘人类足迹。
虽然殷高斯说那足印是一种未知的已灭绝的两栖动物留下来的,但今天的学者谁也无法把这种猜测当真。就是长有人脚一样的两栖类,也完全进不了进化论的框柜,比人类脚印的结论强不了多少--简直是进化论的浩劫。殷高斯说:“那些脚印要是人的,除非2+2=7,或者古苏美尔人有飞机……”
1983年,《莫斯科新闻》也报道了一则简短而神奇的发现:1.5亿年前,中生代侏罗纪的一块岩石上,同时印有的恐龙的三趾脚印和人类脚印。化石出自俄国东南部的土库曼联邦共和国。土库曼科学院的阿马尼亚佐夫(Amanniyazov)说:尽管脚印很像人类的,但没有结论性的证据表明就是人踩出来的,这个发现没受重视,对科学主流来说,这么对待也是意料之中。
这类反常的考古学证据,我们只查到了零星的记载,因为科学界一般对此不做报道,所以,我们无从知道被隐藏的重要发现还有多少。
注[1] 人的脚在所有生物中是最特殊的,没有任何一种已知的动物,包括猿、类人猿,能留下人脚那样的脚印。有人可能会问:“如果有一种已经灭绝的动物,脚象人脚,能双足行走呢?”这种设想的动物,在自然界是无法生存的,脚象人脚,在地上双足行走,就跑不快,也不适合上树,来不及繁衍,就得被野兽吃绝了。所以这样的生命一定要有高于动物的智慧才能活下来,那就是人了,就又推回人的范畴了。所以,这种人的脚印,只能代表人。
[2] 准确地说:不是整个地质学,而是整个进化论相关的领域,和以进化论做基础的领域。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