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是罪恶之源?
随着“九评”的出现,人们越来越清楚的认识到:共产党在这个世界的出现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错误。中国半个多世纪的灾难,究其祸根,无不与中共有关。可以说,中共才是中国社会的罪恶之源。
中共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应该这样解释:即以维护权力为中心,坚持暴力的强化(恐惧),坚持谎言的深化(挖心)。为了权力,共产党什么都干,也什么都干得出来。这就注定了中国共产党是邪恶的“先进代表”。共产党把持着从中央到地方,从政治领域到经济、文化领域的领导权和监控权,同时占有着一切重要的社会资源和人才资源,对其不占有的社会资源也拥有着至高无上的“任意剥夺权”(当然,共产党总有借口)。中共权力当局面对诸如官商勾结、腐败、欺诈风盛行、犯罪率上升、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文化教育的堕落、人情冷漠等等社会问题,或鼓励或放纵或参与其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共产党为何甘当“恶之首”?
共产党早在其产生之初就在国际社会中声名狼藉,甚至到了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这一点中共比谁都清楚。他们在危机中为了所谓的生存,不断的变换手法,对内以赤裸裸的谎言,对外以赤裸裸的利益诱发人之贪、恶的本性,以换取对其政权的支持,但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挨骂”的被动处境。既如此,共产党为什么不顺应民意,开放言论,推行民主,与国际真正“接轨”呢?为什么非要将国家搞到崩溃的边缘,把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呢?有这样几个原因:
1.崇尚权力和暴力的本性使然。暴力革命是马列主义的“根本之邪”,共产党最初“以打破已有的传统道德和社会关系、夺取政权为斗争的目地。从一开始就把共产主义放在与一切传统对立的位置。”(《九评》之二)
2.一党专政是共产党维护暴力的重要机制。“一党专政”不能简单的认为是一种政治制度。专制不等于独裁,中国两千年来虽然实行的都是专制制度,但同时有一个包括“忠孝节义”、“仁义礼智信”等在内的完整的伦理价值体系,对个人独裁和滥用权力起到了重要的制约作用。但是共产党推翻了这一切,以其罪恶的无神论统一思想,实行一党专政,集团独裁。对权力的无限崇拜和眷恋使共产党一刻也离不开“暴力”。其实“一党独裁”的说法都是对共产党这个政治体制的美化。共产党讲“核心”论,讲“高度统一”。所以毛泽东不死,“四人帮”就一直逍遥法外;邓小平不死,就别想“自由化”;江泽民不死,就别想为“六四”、法轮功翻案。就是这样一个铁打的体制。
3.不断累积的罪恶使共产党骑虎难下。共产党在历史上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诸如破坏北伐、西安政变、整风运动、土改、镇反、三反、五反、反右、大跃进、文革、四清、大饥荒、六四屠杀、镇压法轮功等运动一个接着一个。为了确保共产党集团能够继续听命于党“核心”的摆布,保持内部的稳定,就给其以利益诱惑。“江泽民出于维护个人权力的自私本性,以腐败治国,把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变成了一个庞大的掠夺国家资源的利益集团。维护集团利益成为谋求个人利益的最佳途径……”(《江泽民其人》第廿三章)。有俗话说:中共处级以上的干部站一排,全部杀掉可能有冤枉的;如果隔一个毙一个,肯定有漏网的。这个利益集团贪的越多,缺德事干的越多,越不肯放松手中的权力。因为他们已被共产党牢牢的系住脖颈,一旦中共失去权力,这些中共党徒就面临着被彻底清算的命运。
4.共产邪教是中共暴政的思想基础。中共一向无法无天,连中共魁首毛泽东也这样说。不仅不信神、不敬神,而且干尽人神共愤之事。中共作恶曾多次遭到天报,黄河断流,大地震、高温、洪水、蝗灾、SARS、沙尘暴、禽流感、六月飞雪等等,无一不是对其的严正遣告,可是早已沦为宇宙垃圾的中共从未有半点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依旧我行我素。可以看出,这“无神论”的马列邪教的确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目前其恶果还远未彻底显露。
三、中国人是怎样堕落的?
下面谈谈中共是怎样作恶、纵恶,败坏中国社会道德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为了权力而做。共产党为了权力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这是他们自己都承认的,历次政治运动、六四屠杀、镇压法轮功、暴力截访、定期严打无不如此。打击起来是毫不留情,决不手软。并且还无耻的说这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革命,为了改革开放,为了稳定。这是中共感觉到权力受到威胁时才这样做的。“从更大层面来说,因为杀人是中共达到恐怖统治的手段之一。那么,杀多杀少就是可以根据需要来调整的。……在人们不由自主的害怕时,中共只是嚷嚷杀人(不用杀人),也能维持恐怖……”(《九评》之七)。那么共产党一杀人就会牵扯到利用杀人者(公检法、中央文革、610及一切可能利用的群众组织)和帮腔者(媒体)。这个犯罪链条上的一切参与者都是社会伦理的破坏者,理应受到惩罚。
2.间接为了权力。遇到危机立刻出手打击是暴力成性的共产党的必然反应。而在危机过去后,就抓紧犒劳打手,纵容腐败是最有效的办法。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中共的腐败在1989年前还只是“浅尝”。“六四”事件是一个分水岭,因为政治改革直接触及着当权者的利益,在决定要民主还是要腐败的问题上共产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腐败,也就是在先亡党还是先亡国问题上选择了先亡国,后亡党。特别在江泽民主政后更是腐败的一塌糊涂,从中央到地方,从党内到党外,从军方到政府,从官方到民间,有资源的地方就有权力,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腐败。中共不但在国内腐败,而且还输出到国外,中共大把的花钱收买亚非不发达国家,以换取在联合国人权大会等中共头疼的地方获得昧良心的支持,近年甚至将法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也拉下水,成为中共恐怖势力在国外的帮凶,腐蚀着民主自由的普世价 值。
3.共产党的示范效应。由于前面所述两种情况,使法律沦为权力的工具,法律丧失了其基本的公信力。人们面对问题的思维逻辑更接近于黑社会的模式,即:谁是老大听谁的,老大怎么干咱就怎么干,只要不反对老大就什么都可以干!例如官场上的推诿扯皮到了医院表现为见死不救、见利忘义;国家主席包歌星当二奶,大学教授就敢于私下搞性交易;假学历、假文凭也是政府官员先兴起来的;政府的带头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嫖娼,那下面也一招一式的全学会了,而且还有创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所不同的是在法律面前的不平等性。共产党内部的腐败分子只要不出现政治问题,一般不会受到毁灭性的惩戒。法律只是平衡政治势力的手段,比如整掉江系的一个程维高,对应的,胡系要拿下一个田凤山。对这第三种人虽有时因为法不责众,得以逃避制裁,但与前两者不同的是他们随时可能成为“维护法律尊 严”的牺牲品和调和利益矛盾的替罪羊。
举个例子,在中国,尤其在城市里,自行车(尤其是新车)被盗,几乎成了每个人必有的一段生活经历。丢过2~3辆车的是常事,丢5、6辆也不新鲜。在生活中哪怕有半点疏忽,自己的“爱车”就会不翼而飞。这说明,在这个号称“自行车王国”的国度里,盗窃自行车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确实如此,在一个中等城市的“二手车”市场上,公开出售的自行车品种繁多、证照齐全且价格很低。一辆九成新的旧车如果买新的还要300多元,而在这里,100多元就可成交。稍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可提出疑问:他们哪里搞到这么多型号繁多、品质优良的“二手”自行车(货源)?其价格为何如此之低?应该说,这是一个发育的非常良好的市场:货源充足、进价低廉、品质保证、售价“合理”、买卖双方皆大欢喜。还可以看出:供产销“一条龙”,有组织“货源”的,有提供证照的,有负责销售的,更重要的是,有一个公开的、“合法的”交易市场。既然警方没说这是一个销赃的场所,市场管理部门也乐不得多一个收费的机会。应该说,这个“产业”应该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了吧?中共的GDP统计中绝对有它的份额,可它却是不道德的。
再看看买方。买车人在走进二手车市之前,往往都经历了一个买新车→被盗→再买新车+好锁→再被盗→再买→再被盗的恶性循环,假如“买新车”是变相扶贫和培植二手车市场以致最终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的话,那么“配好锁”只是增加了社会成本,并没有产生效用(锁被小偷破坏,成了废铁)。这是一个问题,我们关注的并不在此。关键是,丢车人经过屡次丢车,肯定产生出一些不健康的情绪,哀叹、咒骂是难免的。然后甚至可能想:我也偷!当然这样的也是少数。更多的是,他们也走向了二手车市场。因为旧车不容易丢,至少丢了也不那么心疼。曾经的受害者现在转为“买赃者”,成为那个“不道德”二手市场的推动者。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清晰的看到人在一个病态的社会环境中人“堕落”的过程。小偷由于没有合适的工作(不是袒护小偷,中国的失业率确实很高)而去偷,确实可恨。但是他们之所以能够“做大做强”和不负责任的政府(市场管理、公安部门)默许或不作为是分不开的。(政府不仅默许,而且变相的参与分赃)。丢车人很被动,本意并不想参与分赃,但经不起总丢,虽然对那个二手市场是怎么回事也心知肚明,但权衡利弊后也不得已而为之。可见,在一个恶劣的道德环境下,在群体不道德的情况下,任何人想“洁身自好”何其之难!
类似于这样的事比比皆是,据说有中专学生毕业前被老师领到夜总会“实习”,正直的警察被上司和黑社会胁迫滥抓好人,良家少女被逼良为娼,官场上这类事更是屡见不鲜,因为“小官不贪,大官白干;大官不贪,小官难办。”所以就“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腐,无官不贪。”并且还贪得“有理”--“只遭人妒,不遭人谴;只遭人羡,不遭人嫌。”。(讽喻诗:《贪字经》,看中国,2005年06月25日)这些无不反映出中共统治下的社会环境已糟糕到什么地步了。
当欺诈、腐败、淫乱、屠杀已成为一个民族习以为常的事情,那么这个民族就已到了毁灭的边缘。历史早已留下了惨痛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