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11-08 21:57:00作者:
由于利用BT技术在网上发放电影种子,香港男子陈乃明7日被香港特区法院以分发侵权物品、损害版权持有人的罪名判处3个月监禁,同期执行。被告随即对控罪和判刑都提出上诉,并获准以5000港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裁判官麦健涛在判案时说,香港有责任做好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虽然被告的行为没有涉及金钱交易,但已等同出售翻版碟,影响版权持有人的利益,加上在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难以监察,为了让公众知道侵权是严重行为,因此要重判。
裁判官麦健涛在判案时说,香港有责任做好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虽然被告的行为没有涉及金钱交易,但已等同出售翻版碟,影响版权持有人的利益,加上在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难以监察,为了让公众知道侵权是严重行为,因此要重判。
BT是一种下载技术,它采用多点对多点的原理,同一时间下载软件或档案的人数越多,速度越快,而不是像其他软件那样,由于同一时间下载人数多而减慢下载速度。
今年1月,网名为“古惑天皇”的陈乃明在屯门寓所,利用BT技术上载3部侵权电影《夜魔侠》、《选美俏卧底》和《宇宙深慌》,供网友下载,被香港海关揭发。今年10月,香港法院裁定陈乃明行为有罪,延至本月宣判。
由于现有法律的局限,在网上发布或下载电影的现象屡见不鲜,电影版权所有者却很难对这种侵权行为加以打击。因此本案一出,立即引起香港传媒、工商和电影业以及众多网友的关注。
香港海关、工商及电影界对此判决表示欢迎。他们认为这对侵权活动有阻吓作用,希望此案为其他地区的同类侵权案提供依据。
但也有反对者认为,电影的发行与制作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下载行为。另一方面,下载技术和用于下载的科技产品也在日新月异,如苹果电脑公司新近推出的第五代iPod,不仅可以下载和存储2000首歌曲,而且能下载电视节目。
更多人希望以双赢的办法解决下载与侵权之间的矛盾。比如,由网站向版权所有者购买版权,然后向下载者收取适当费用。一些网友表示愿意为下载支付合理的费用,但前提是网站必须提供高质量的下载服务,而不是像某些网站那样只知收费,却不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
在反侵权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此间有关人士认为,打击固然可以遏制侵权之风,但找到化解矛盾的办法也许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