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原委是,九十年代初,霍英东看中广东番禺地区,有意重点投资,开发番禺南沙。时任南沙开发区党委书记、后升任番禺区委书记、区政协主席的梁柏楠,则盯紧了霍英东这块“肥肉”,大行敲诈之能事。从1992年开始,至2002年,霍先后在南沙投入30多亿人民币,因是与番禺政府合作开发,霍受制于人。作为当地“一把手”,梁柏楠将当地各类工程都安排给他儿子或亲信的企业承包,包括霍的所有项目。梁柏楠一家,“分工协作”,弟弟搞基建,儿子装水电消防,女婿做绿化,亲信包运输--大小通吃。“如果你不购买由他们指定的设备,即便整幢房子都盖好了,他们一句‘消防不合格’,你就只有等死。”当地人如是描述梁家的霸气。
霍英东想建环岛路,投资后,竟没了下文,梁柏楠回答:都用作“搬迁费”了;霍要建蒲洲花园,梁索要1500万,结果,仅仅是派人在邻近山脚挖来一堆黄泥,从山上拔来一堆小草,再插几棵手臂般的小树,就算了事;至于工程填沙,当地的价格为每立方米8到10元,但梁家送给霍的帐单,却是每立方米20元!霍建南沙广场,从施工到监理全是梁家的人,整整半个广场的桩位,到露出地面,人们才“发现”,误差竟然多达20米!霍英东跌足长叹:“一生未见过如此离谱的事!”霍出资建了“有荣船厂”,从会计、出纳、人事到仓库保管,全是梁家人,后来赫然发现,该船厂竟已经全部“转租”给外地人,连霍氏自己的船去修,也要照高价收费。更有甚者,梁家还借“霍英东船厂”的名义,向外大量举债。直到债主告到霍家头上,霍才如梦初醒;另一个由霍组建的渡轮码头,成功经营了10多年,某日忽然“大祸临头”,码头突然被颁发禁令,并且是:头天来通知,次日就带武器和手铐来“执行”。
梁家不仅包揽了霍所有项目,而且处处对霍氏埋桩子、拆墙脚。霍建了个东发码头,梁家就硬逼霍掏2000万元,给他们搞个同样的南伟码头,并交由梁的“第一亲信”陈某管理,货物则只往自家南伟码头运送;霍建了一座直航香港的高速飞船码头,梁家就安插自己人前去做主管,利用港口,大肆走私;霍搞了个高尔夫球场,梁家就在对面莲花山照搞一个;霍建个天后宫,对方在它面前“开发”一个烧烤场。
霍英东曾于1986年,与番禺政府合作,要建三座大桥,霍氏基金会为此投资8000 万港元,150万美元。双方签订3个合约,写明:一要还本付息,二要按比例分红。转眼17年过去了,项目获得巨大效益,霍氏基金会却没有收到一分钱,而且从未看到账目,甚至连最简单的公司报表都未见过。到2002年,霍忽然听说番禺当局要单方面将项目“上市”,于是前往质问,对方提出还给霍氏基金会 8000万港元了事。为此,番禺当局把霍氏基金会的投资,擅自改称为“无息贷款”。霍氏基金会要对方公布账目,以示公正,却遭断然拒绝。当年白纸黑字的合约,此时犹如一纸废文。
霍英东不仅遭受番禺当局蚕食,还遭受广州市当局戏耍。霍英东曾在南沙新城购得一块地皮,准备建船厂,领到的红线图上盖满了广州市政府32个公章。岂料,船厂即将动工时,却接到广州市政府一连发来的13个文件,说那块地另有他用,原合约“不妥”云云。霍英东仰天长叹:“当头13棒!一个公章就可以令你破产。”
敲诈、盘剥了霍英东十几年的大贪官梁柏楠,终以巨额贪污受贿罪被捕。霍在北京“两会”上发言:“我参与国内改革开放事业义无返顾,不走回头路。我已年近80,还有何求?我只想藉此机会,再次提醒:市场运作靠法律保障,法律靠信誉支持。如果没有信誉,法律还有甚么用?”一番说似不后悔的话,却流露了后悔不及、五味杂陈、无可奈何的难言尴尬。
霍英东,香港知名人士,早年趁朝鲜战争,走私军火,发战争财,聚得大量财富。后辗转房地产、金融等行业,最终跻身香港十大富豪行列。中国搞“改革开放”,霍成为最早到内地投资的港商之一,先后向内地砸下百亿资金,为此被北京赞为“爱国”,树为典型。实际上,香港人都知道,立场左倾的霍英东,与其说是“爱国”,不如说是“爱党”。香港回归后,北京出于“商人治港”的需要,又钦定对北京“忠心不二”的霍为“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跻身“国家领导人”之列,横跨政商两界。在外人眼里,名利双收,春风得意。然而,谁能想到,贵为霍氏,竟也没有逃脱中国无处不在的贪官污吏的敲诈与盘剥,其他港商台商外商的处境,更可想而知。 (华夏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