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监狱中,天安门事件的女政治犯、女大学生们,不堪忍受长期的摧残、轮奸,暴动越狱,并说服部分看押官兵一起大逃亡、、、、”。事件发生后,“中共一位高级官员批示:该事不准见报,也不准布告;不形成文件党内传达、、、、”
一、黑河地区的党政军主要负责人及其家属共同迫害五名参加四五运动的五位女性
76年黑河地区妇联组织的赴大寨学习参观团归来路过北京时,集体参加了四五民主运动事件,造成三个团员惨死广场,一名失踪,五名领队和正副团长及五名女性遭到关押。她们在被关押的北京地下室同时受到了酷刑折磨,所不同的是当她们被公安部门押解回黑河地区之后,五名领队和正副团长就如鱼得水、如虎归山,她们摇身一变成了检举揭发五位女性的英雄。她们炉火纯青的“反戈一击” 绝技瞬间就将五名女性送进地狱--被判十年大狱!甚至于最后被名正言顺地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而五位领队和正副团长她们将在官场上练就的刀枪不入的娴熟神功发挥的淋漓尽致,她们自然也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而官复原职!
当凶手统治了生活,正直人唯一的归宿就是监狱。那这检举五名女性的五名正副团长何以有如此大的道行?她们又是何许人也?
检举人:地区妇联主任 纪月梅
地区工会主任 尹春娇
青年团副书记 万山红
二中副校长 钱正风
乳品厂副厂长 周淑女
“在这里,我有必要把她们的每个人背景介绍一下,大家也就恍然大悟。
纪月梅系纪为时 (黑河地区副书记) 妹妹
万山红系龚城 (黑河地区常委会常委) 小姨子
尹春娇系王中月 (黑河地区区长、兼书记) 爱人
钱正风系赵西来 (黑河地区副书记) 爱人
周淑女系孙中越 (黑河地区武装部部长) 女儿
“全是当地党政军领导的直系亲属,一张谁也离不开谁的网。”二个月之后,没职没有权的五名女性被判十年重刑。
五名参加四五的女性即使被判处十年重刑,她们也没有改变自己的政治立场,特别是她们看到形势越来越向好的方向发展,全国各地四五运动的人都相继得到了平反,所以她们通过同情她们的看守将上诉材料送上了黑河地区的有关部门。岂料,上诉材料送出二个小时后就立即落到了黑河地区区长兼书记王中月爱人尹春娇(妇联主任)的手里,她马上用车将当年把五位女性送进地狱的四位领导,接到宾馆密谋。下面从黑河地区青年团副书记万山红的交待材料,就不难看出她们是怎么样将五位参加四五的精英置于死地的。
“编号9976683 万山红交待地材料 尹春娇(黑河地区区长兼书记王中月爱人)说决不能让罗小芳她们出狱,理由她说了三条。一是我们在罗小芳她们入狱前都作了证,她们出来肯定要咬我们是反革命分子,打击四五运动积极分子,出卖她们 。二是地区一部分人现在就有抢班夺权之心,该事一经披露,给这一伙人提供了赶王中月、纪为时、龚城、赵西来、孙中越下台的事实根据,她们一没权力,我们也马上完蛋。三是承认罗小芳她们是革命的,我们马上便是反革命分子,我们的官位全部丢掉,还要连累子女和后代。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让她们出狱。”41页
她们妄图利用权势,用更大的罪恶来掩饰过去的错误和恶行。因为她们把自己和孩子的前途、命运都全部地押在了置他人于死地之上。真可谓是“什么样的体制必产生什么样的领导阶层。”49页。
记得罗曼罗兰的著名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中有这么一句话:“即使是骨肉至亲,没有共同的理想,也不能保持牢固持久的感情关系。”黑河地区的主要领导人和直系亲属们为了自己的官位和子女不受连累,在感情上达到了高度一致,于是她们轻而易举地将五位民族的脊梁送入了地狱。而在残酷的现实社会和官场上有些权势的人们,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把自己的面子和官位建立在他人的人格、尊严,甚至生命之上的丑恶现象,在中国几千年的土地上可谓司空见惯比比皆是,那么在文明世界的今天,又有多少炎黄子孙把国家、民族的利益和真理、正义当作恪守的道德律令,而能够保持牢固持久的感情关系呢?
二、黑河监狱的最高领导人竟然带领四名看守轮奸五名大学生!
北京外国语学院刚刚毕业的五位女大学生,因工作关系与外藉工程技术人员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因此却被以里通外国和出卖工业情报判处十年重刑,关押在黑河监狱。在她们外藉恋人的强烈抗议和他国政府强烈地干涉之下,冤案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在被判处十年重刑的五名大学生,三天之后即将无罪释放,踏上异国完婚之际,黑河分场场厂兼看守大队长不甘于“让外国人偿鲜”,或“给外国人刷锅”,便带领四名看守毫无人性的轮奸了五位大学生!
事发后,黑河监狱的看守大队长为了掩盖其与看守轮奸女大学生的严重犯罪事实,多次制造事端妄图置遭到强暴的女大学生于死地。
她们虽然仅仅是一个个看守,但她们的犯罪动机和犯罪性质,却与黑河地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亲属遥相呼应,如出一辙、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我即可以把你送入地狱,也可以把你送入天堂的魔鬼!而为了掩盖我魔鬼的身影,能够在光天化日之充当冠冕堂皇的天使,我就只有用更大的罪恶掩盖过去的罪恶!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张牙舞爪的恶魔,哪里就有除恶务尽利剑。黑河地区党政军主要领导的倒行逆施和司法部门对人性的粗暴践踏,最终酿成了黑河监狱震惊中外的暴动越狱。
三、省特派员率领看守与三十八名女犯大逃亡
由于省委接到黑河地区大量的来信,揭发该地区最高领导人和一些主要领导“变相捂盖子、压制群众、坚持错误,恶性案件不断,”便派出一个省委调查团前去调查,负责这个案子的是刚刚从部队转业的副团职干部,年仅二十六岁的扬帆。
扬帆到达黑河地区后仔细地查阅了五位参加四五运动青年的所有案卷后,深深感到类似案件在其它的地区早已平反,为什么在黑河地区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扬帆在接到追捕暴动越狱逃犯的过程中,他与六名看守的接触和对三十八名逃犯的了解,特别是对参加四五运动的五名女性的了解,他鲜明的是非观和敏锐的洞察力,使他理智地得出参加四五运动的五位女性不仅是无辜的,而且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的脊梁;五位女大学生是无罪的,她们却遭到看守的强暴,甚至于生命受到严重地威胁。于是,扬帆与其余六位看守很快达成相当一致的决定--送她们去省城,她们用自己的叛逆向阴云笼罩的共和国证明,共和国的士兵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担负起正义之师的历史重担,毅然决然、义无反顾地加入到了“罪犯”的行列,率领三十八名逃犯向省城逃亡,奏响了与黑恶势力挑战的交响乐!他们坚信省城和党及政府会支持她们的正义行动!
黑河地区曾陷害诬告五名女性,并欲置她们于死地的党政军负责人和其直系亲属,在得到所仇恨的五位女性也在越狱之中,无不拍手称快,他们甚至于窥视到了杀人灭口的机会。所以在扬帆率领她们暴动越狱的全体逃犯,被摩托化部队押解回黑河之后的八十二个小时之内,不间断的车轮式审讯,仅用了二个小时,在不准申诉,没有律师,也没有完整的程序下做出:除五名大学生免于刑事处分立即释放外,扬帆和六名组织逃亡的看守、参加四五运动的五位女性等,共计十七人均被判处死刑!
扬帆这个对国家和人民有着深沉的爱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人,用自己的忠诚和铮铮铁骨践约了“为国家做了应该做的一切”。共和国真正的军人,执着地追求真理,坚持正义,回击着 “社会就是这样的残酷,这样的毫无人性,这样的盲从。”他用大义凛然的浩然正气与那些卑鄙下贱的世俗之辈形成了强烈地反差,他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壮举没有得到共和国的承认和弘扬,却要用年轻宝贵的生命将邪恶牢牢地钉在历史的审判台!
凭着扬帆的胆识和才干,并恪守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活到今天正是知天命的五十岁黄金年龄,毫不夸张的说他也许会走向如日中天的事业颠峰,或成为一名共和国的将军。
扬帆在交待的材料当中有一句至今令人肃然起敬和拍案叫绝的一句话,“我摆脱了一次充当魔鬼的机会!”可见人的一半是魔鬼,人的一半是天使。而魔鬼与天使之间没有不可逾越鸿沟和高山。天使之所以成为天使,是因为天使敢于直面人生的人,是勇于用生命捍卫正义和真理的人,那是她用生命和风范为后人矗立起了名垂千古的楷模!
由此也不难想像,倘若扬帆在黑河事件当中充当了一次魔鬼,即使他今天能够成为声名显赫的将军,而一个由魔鬼演绎成共和国将军又会扶持培育出多少魔鬼?如此的魔鬼又会给多少无辜带来灾难,将军的肩上的金星又要用多少生灵祭奠?而一个没有用真理和正义以及完美的人格铸成的显赫地位,又会制造出多少灾难和悲剧?
在中国,“自从建国,不论在哪个时期,我们总得奉献一批精英;我们太慷慨了,慷慨得太鄙卑了。令人遗憾的是:如此的慷慨,竟然未能浇灌出她们和旁观者所希望的花朵。”42页“历史的每一次抉择, 要他最优秀的儿女最先副出牺牲。人类每要往前迈出一步, 要把几代精英垫在脚下做为前进的代价。真正的战士历史从来没有厚爱过她们。”51页“中国,什么时候进入一个让男人大哭的时代?!什么时候进入的??”83页。难道在中国,一个人的理智、良知和恪守道德律令以及追求光明、坚持真理、正义,将永远是把自己推向地狱的导火索吗!
“五十年共产党的历史简直就像一只巨大的筛子,一次一次把国家最珍贵的宝藏筛掉。一路抛弃宝藏,巨人你奔往哪里?”(龙应台语)
四、主任的腐败事发,才揭开黑河地区盖子
担任黑河地区区长兼书记的王中月与黑河地区的主要负责人,自以为将轮奸五名大学生的看守执行死刑,就可以掩人耳目平息民愤;把参加四五运动的五名女性立即执行枪决,就可以掩饰过去的罪行,官运横通、高枕无忧了。
然而,历史从来不会按照魔鬼的意志来写。黑河地区办公室主任符有终因索贿受贿败露,如同多米诺古牌效应,使黑河地区这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邪恶势力堡垒轰然坍塌。在省委派出二十几人的调查团强大的政治攻势之下,符有只有彻底地交待了与王中月和其它主要领导相互勾结,所犯下的全部犯罪事实,1980年终于对王中月等人做出处理:王中月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李杉、纪为时、赵西来、孙中越、判处无期徒刑;符有、龚城、殷新民判处15年徒刑。
原担任黑河地区共青团副书记的万山红,她在罪行败露后的交待中坦诚直言道:“如果,我们几个人没有为自己的名利而对抗中央的政策,罗小芳(参加四五运动的五位女性之一)她们也不会落个集体枪决的结局。”
但是,时至今日在中国的大地上,还有多少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的“老爷”们,“为自己的名利而对抗中央的政策”,在无时无刻地制造着一场场的悲剧,屠杀着一个个生灵,用一尊尊鲜活的生命演绎成了魔鬼头上的乌纱和钱袋?
时光荏苒,参加76年伟大的四五运动的民族精英,在天高皇帝远的黑河地区,被党政军主要负责人扣上反党反革命的帽子判处了死刑;黑河地区党政军最高领导人丑陋肮脏的灵魂,制造出的一场场令人惨不忍睹骇人听闻,甚至震惊中外的残案尘埃早已落定,而这种明火执仗地抹杀正义和真理,所制造出的 “不准见报,也不准布告;不形成文件党内传达”,有损于“人民保护神”,有损于“人民政府”,甚至于用“国家主人”的生命当作升官发财捷径的悲剧,却在天子脚下的古城沧州接连不断的重演!
五、96年沧州发生特大杀人案
96年沧州市水月寺小区发生特大杀人案,六天后沧州市电视、广播、报纸,都争相报道破获此案。特别是沧州市电视台,几个频道在十几天连续滚动报道破获特大杀人案凶手王兰歧(我的近邻,居住在沧州市荷花池小区六号楼501、502、504室,电话0317-3045303)的消息,并在屏幕上反复播放犯罪嫌疑人王兰歧拖着脚镣,戴着手铐,被打的鼻青脸肿的的近镜头。
当我在居住的小区内听到杀人嫌疑犯的妻子声泪俱下地向我哭诉自已的爱人遵纪守法,绝不会是杀人犯时,不能不使我为之动容。看到面容憔悴,神情恍惚,性情温顺的女人,竟然在精神近于崩溃的时刻,却要与执法犯法的办案人员同归于尽时,使我震惊和痛苦万分。良知促使我不能不过问此案。
经过我向涉及此案的有关人了解和慎密的分析推理,我断定这是一起天大的冤案!
(一)、王兰歧没有杀人动机;
(二)、王兰歧没有作案时间;
(三)、被奸杀的受害人身上(王兰歧购买的所有金银手饰)下落不明;
(四)、杀人犯的作案工具下落不明;
(五)、王兰歧脸上被打的鼻青脸肿,足可以证明是办案人员严刑逼供,(当事人无罪释放后曾亲自向我叙说被公安人员残酷地施以逼供)六天后,忍受不了酷刑折磨的王兰歧迫不得已才做出了有罪供述!
人命关天,为避免更大的悲剧发生,我不敢有一丝的怠慢,立即草拟向上级反映的稿件。并于98年1月23日先后直接向<南方周末>、中央台视台、以及江泽民总书记去信反映,却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信寄出后,我翅首以盼上级领导和电视台能够伸出援助之手来调查落实平反我近五年的冤案,并关注王兰歧涉嫌杀人一案,然而望眼欲穿的苦苦地等了几个月,也没有收到只言片语。考虑到人命关天案情重大,避免更为严重的后果发生,98年夏天我到中央电视台上访,一位工作人员若无其事地看看我的申诉材料,便以抓起来相威胁。一会儿一辆警车开到电视台门前,从车上下来的警察过来威胁我立即离开。当我穿着“冤”字的背心,到天安门广场喊冤时,却立即遭到武警干涉,随后却遭到天安门公安人员的关押和收容、谴送回沧!
另据圈内知情人士透露,中央已责成沧州公安部门调查和落实王兰歧一案。
我没有盼来上级部门的关注和解决我反映的情况,新华公安公局却在98年北京召开十五大期间,为了阻止我进京上访,公然派了二十几个公安人员对我实行24小时的监禁,粗暴地开涉我的人身自由,并且经常在深夜对我进行骚扰,逼迫我到派出所里上班,(以便更有利地监视我的行动,干涉我的自由。)更令人忍俊不禁的还是每天监视我的派出所正副所长和政法委书记,以及沧州市公安局的督察大队长乘坐新华公安分局局长的专车尾追我至亲属的家中威胁道:“我与你们马桂臣所长不错,我和他姑父也很熟悉,只要你不在举报你们所长马桂臣(1),我可以恢复你的工作!”在社会上引起极其恶劣的影响。
99年随着在沧州市委书记薄绍铨的东窗事发,(因买官卖官行贿受贿高达数千万元,2001被判处无期徒刑),96年被关押入狱的无辜王兰歧和王兰军兄弟二人,至到99年才先后被无罪释放,这足以证明我向中央电视台和中央领导人反映的情况完全的属实!但这迟到的无罪释放已造成无辜的受害人王兰军的母亲气绝身亡,父亲精神严重失常的悲剧!
一位农民的儿子就这样因“人民的保护神”的“渎职”,被无缘无故地关押了三年,使真正的杀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母亲因儿子的无辜被刑讯逼供成了杀人犯打入死牢而气绝身亡;一位父亲难以面对和承受着突如而来的人祸,导致精神严重失常,成为了一个丧失思维的疯子!而几十万的沧州人民被恶警和习惯势力所愚弄和欺骗!?倘若在我向有关部门反映二王的冤案和上级责成沧州有关部门调查落实此案时,此案得到及时的纠正,王兰军的母亲怎么会气绝身亡?王的父亲又怎么会精神严重地失常,而成为疯子?
且看,“为了自己的名利而对抗中央的政策”的败类们,是怎么样利用职权,用更大的罪恶掩盖过去的罪恶的!
新华公安分局少数欲将我置于死地的老爷们见威胁利诱丝毫没有起到作用,便用更为残酷地迫害手段对我进行打击报复:2001年2月(北京召开两会前几天)2日零点,10几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人闯入我的家门,对我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并且抄走了我的电脑和我七张软盘,两本日记和两本电话本,十二盘软盘以及我举报原沧州市房管所所长马桂臣犯罪事实的证据。在关押我的时候又扣押共计十九张,均没有开具扣押手续,(夜入民宅不出示证件,查扣物品不开具扣押凭证,这与土匪有什么曲别?)以“颠复国家政权罪”对我实行刑拘后,多次向检察院提起逮捕申请遭到拒绝,于3月14日,没有办理任何的手续的情况下释放。电脑和所扣东西未归还。
2001年12月31日一位着装的警察到我家说:“过节了,我们局长总想来看看你!可是没有时间,让你今天到分局去一趟!”有位老者听到后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这是想把你压服呀!
2002年11月(北京召开十六大前两天)6日新华公安分局故伎重演,以我曾为96我市发生的特大杀人冤案向中央电视台和江泽民写信反映情况为由,再一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将我刑拘,并查扣了两台电脑,十二张软盘,二十八本日记,以及八十多张写给江泽民的的手写信件等物品。于2002年12月22日再一次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释放。在关押时,新华公安分局办案的警察先生们在看守所竟敢明目张胆、丧心病狂地严厉地谴责我向各级部门反映王兰歧冤案?!“公安局抓错了人,谁死了,谁疯了这与你有什么关系?有你的么事呀?别说你一个平民百姓,就是刘少奇这么大的官被迫害死了又怎么着了?”难道让三十多年前那场悲剧要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重演吗?难道要让一个国家主席的非正常死亡成为人民屈服邪恶势力的佐证吗?
在沧州把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的人,并且酿成人命血案的恶魔成了“破获特大杀人案的英雄”,为民请命的人却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犯!?
“每当我们看到这批由人治造成的恶果我都担心:历史的发展有着惊人的相似,谁能担保日后不重新上演这些悲剧?人类的历史是恶性循环的历史。”34页
六、同一年发生在沧州的第二起杀人案
据悉,在沧州管辖区内的任邱市,96年也发生了一起与王兰歧冤案如出一辙的案件。
任邱市96年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不久赵红海现年四十岁(同案四人),被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杀人予以逮捕,四次判处死刑均被中院和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或发回重审,关押至今。经向赵红海母亲王新如(电话0317-2224398)了解证实:赵红涛的妻子因不堪忍受丈夫杀人,与其离婚,其子面临失学,父亲因儿子蒙冤数年未果,四年前愤恨交加,突发脑淤血全身瘫痪至今;儿子逮捕后遭到残酷地刑讯逼供,超期关押的八年时间里,曾无数次到市、省、中央检察、信访等职能部门上访。
同一年所发生的两起特大杀人案所引起的特大冤案是偶然中的必然,还是我郭起真在这里制造耸人听闻的天方夜潭?难道把无辜的百姓当作久侦不破的特大杀人案的凶犯,就能够起到“安定团结”和“稳定压倒一切”原则吗?难道事实早已证明被打入死牢的是无辜的百姓,但为了面子和地位也要将错就错吗?
更令人们遗憾、失望、困惑、痛心的是赵母亲对政府的几近绝望的一番话:“我这八年的时间里找了所有的部门,我也知道互联网,但是每天上互联网的人解决不了我儿子的冤案,能够解决冤案的人上了互联网,也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我这几年上访的材料印了有一汽车,我们家现在是家破人亡呀!”
“我们的心态已经板结,进入了没有任何总支的风化状态。四分之一的人类,在她们引以骄傲的土地上,年复一年的收获着失望;日复一日地咀嚼着绝望。生命在这里空前的贬值,这是全人类的不幸!”42页“更重要的是,她们已经明白,现在的法律完完全全是给老百姓预备的。有权者可以利用法律把你光明正大地整死,而无权者无论怎么哭诉,法律也不会显露一下公正。”44页
尽管如此,赵守海的母亲在每天要面对全身瘫痪在床,又无钱医治的老伴;每天面临失学的孙子和在死牢里关押了八年的独生儿子,她却坚强地和我说:“为了让儿子坚强地活着出来,我没有告诉儿子他爸爸瘫痪在床!”
2005年7月 ,我再次与任邱的赵红涛的母亲王新如(电话0317-2224398)联系,她告诉我:“这起刑事案件现在发展成为了现在的政治案件。”“为什么?”“把我儿子当作做人犯逮起来关了八年,也没有结果,释放了儿子,不但要赔偿一大笔钱,肯定要像佘祥林那样的严肃处理办案的所有人,可他们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就超期关押我儿子,不知他们还要将我儿子关到何年何月?!”
谁没有父母,谁又没有妻儿老小,假如你们被刑讯逼供成为杀人犯,你们会有何感想,假如你们的母亲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无辜的儿子被打入死牢,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时刻,你又会作何想?假如你们的父母在失子丧妻的双重打击下,被折磨成了一个丧失思维的疯子,甚至气绝身亡,你们会不会无动于衷?假如我们不把王兰歧的冤案当作沧州乃至全国的最后一个典型案例而给予足够的重视,还会有多少类似王兰歧样的冤案发生?屠杀百姓的真凶正在逍遥法外,无辜的百姓正在蒙受着杀人的耻辱,随时都有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儿子面临失学,父亲因思儿心切愤恨交加全身瘫痪在床;被这起冤案夺去了生命的母亲的冤魂正在这个贫脊苍凉的土地上哭泣;而几十万的沧州人民却被谎言愚弄、蒙骗至今!
体制赋予了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地区的领导至高无上的权力,而一个个享有至高无上权力的领导者在失去监督的权力,又会使其变成一个个恶欲澎涨的魔鬼;而制造出一起起“有损于公安和政府形象”的丑闻得不到公开和纠正,就更使那些重权在握的魔鬼更加的肆无忌惮有恃无恐。
真话何以有如此重的份量?真话无非会使魔鬼无地自容。谁是魔鬼?是贪污受贿的人,是作奸犯科的人,是将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的人!?谁又是这两起所谓杀人案的魔鬼?类似这样的冤案和公、检、法、司部门的败类向人民群众逞威枪杀“国家主人”的事件时有发生!
如果说二十多年前的黑河残案是因为在中国法律不健全的七十年代,是因为黑河地区的党政军主要负责人将个人的脸皮和官位凌驾于真理、正义、和人民的生命之上,对抗中央的政策,那么在依法制国,法律逐渐健全,人权状况越来越好的今天,沧州接二连三地发生如此令人震惊的残案到底又是沧州哪位领导又在把脸皮和官位高于一切,甚至于对抗中央政策,“变相捂盖子、压制群众、坚持错误,恶性案件不断”?二十年前制造黑河残案的上至地区最高领导人到最级层的看守均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而制造沧州这两起冤案的主要直接和间接的罪犯,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二十年前的悲剧尘埃早已落定,那么沧州的这两起冤案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已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惨重的灾难,还要延续到何年何月?是不是在中国的大地上类似的案件仅仅以“不准见报,也不准布告;不形成文件党内传达”就可以达到稳定,就可以国泰民官,就可以使共产党的江山千秋万代不变颜色?
尊敬的各位同仁,在此我绝对无意将自己打扮成为见义勇为、为命请命的英雄;更不敢将自己标榜成为追求光明、坚持真理、献身正义事业,与扬帆齐名的英雄,但我绝不允许他人将我为民请命当作打击迫害我的借口!我也坚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全社会所有坚持真理的人们绝不会允许草菅人命的执法犯法者,特别是一些已犯下了滔天罪行的人至今还逍遥法外,更不会允许执法犯法草菅人命的败类们,把对我进行残酷地进行打击迫害当作掩盖过去的罪行的恶劣行为,在现实社会畅通无阻!
七、为民请命,再次遭到打击迫害和报复
2004年5月6日当我将任邱赵红涛的冤案在网上公布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04年5月8日下午沧州市新华法院送来二审终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5月15日派出所两位警察造访寒舍,并严厉地询问上个月进京接收记者采访之事,再一次地遭到“人民保护神”的骚扰。
目前,在精神和物质上支持我的网友也遭到恫吓和威胁,即将采访我的记者也遭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阻挠,我在各大论坛发布的关于我冤案的文章遭到封杀,我在国内一些著名网站的IP被封,沧州的所有网吧都接到了公安的威胁,禁止我上网,我修理电脑的地方都受到了公安人员的“特别关照”,拒绝给我修理电脑,经常的遭到公安的非法传唤和骚扰,电脑文件经常的被窃取,国外的稿费2988号汇款单遭到扣押。
最后诚恳地请求有关部门和整个的世界都来关注沧州,关注我所遭受的十年迫害和打击,关注至今还押在大陆死牢里,随时都有被屠杀危险的赵守海!都来为被恶警们迫害致死的王兰军母亲申冤!我们绝不能再一次地看到一起“不准见报,也不准布告;不形成文件党内传达”的恶性事件的发生!
为聘请律师将真正的罪犯送上法庭,特此紧急寻求大家的关注和支持,并借此郑重地在网上第五次出售自己的肾脏和所有能够出售的器官;出售用几十年的血和泪凝聚的七十多万字的<谁是罪犯>小说(上)的手稿和版权;因无力抚养儿子,儿子上个学期的学费已欠交,有意领养者请来电联系,能够培养孩子打羽毛球者优先。(年满15岁的儿子,学球已八年,在省少年羽毛球比赛中获得第六名,品学兼优,不管是学习还是打球都非常的刻苦。)
此文系大纪元获三等奖
郭起真 河北省沧州市荷花池小区五号楼404室 邮编061000 QQ:88239920。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电话0317-3077580,0317-895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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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年我与原沧州市新华房管所所长马桂臣发生了几句口角,他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狂叫“把郭起真抓起来!”亲自去新华公安分局接来两名警察,将我押到分局收审、逮捕、判处缓刑、开除公职。马桂臣在直接操纵新华公安分局对我的迫害至今长达十年!马桂臣在任职期间挥霍公款购买三辆轿车,顶风作案窃取三套国有商品房,其中的两套是在我出售后原告利用职务之便窃为私有。原告窃为已有的商品楼荷花池小区七号楼302已出售给了原沧州地区金属公司的总经理孙晓波;原告的弟弟所居住的荷花池小区五号楼601已出售给了沧县百货经理的儿子;马桂臣利用职权将下岗的儿子调入房管局,并在荷花池小区为其子窃 取一套三室一厅的商品楼房。即使原告出示的所谓证据也不能改变这两套商品楼在其居住以前已经出售后,原告利用职务之便窃为的已有,等等。
马桂臣的犯罪事实实清楚确凿,有目共睹铁证如山,马桂臣不仅没有得到法律的应有惩处,逍遥法外的马桂臣更是变本加力、有恃无恐地对我进行了长达十年的残酷迫害,竟然到新华法院起诉我名誉侵权,而新华法院2003年12月15日也急不可待地判我向马桂臣陪礼道歉。我于2004年1月30日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庭延期审理。
综上所述,不管是在94年我与马桂臣发生口角后以所谓的伤害罪名被新华公安分局收审,还是因向有关部门反映我和王兰歧的冤案之后被新华公安分局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都是在马桂臣的直接操纵之下,否则,98年沧州市公安局的督察大队长也不会在我亲属家里不打自招地说“我与你们马桂臣所长不错,我和他姑父也很熟悉,只要你不在举报你们所长马桂臣,我可以恢复你的工作!”只因为我曾向有关部门举报过马桂臣的犯罪行为,他才有些厄运。即使是我真正地犯下了颠覆国家政权的滔天大罪,也是应该由国家安全部门受理,也不是新华公安分局受理的范围。
特别是在我被四次非法关押的过程中,每一次的关押都遭到惨无人道地凌辱和殴打,使我的心身遭受到残酷的摧残和打击,造成记忆力衰退、右半身麻木和高血压等病;每一次的关押和释放都没有开具有效合法的手续!在第四次被关押的看守所的黑板上赫然写上“郭起真是法轮功练习者”以达到对我进行更加严厉的迫害。
以上情况均已挂号信和网上公开的形式向媒体和有关领导反映,特别是今年曾二次用公开信在网上向胡绵涛和人大、政法委、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呼吁关注此案。
星期四 2004年6月12日 _2005年7月15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