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何新先生,在知识界出乎其类,从茫茫人海中择优选出希特勒民族社会主义,贡献于党,正逢其时,毛遂自荐,脱颖而出,为党、军要人延为座上宾,物质奖励还在其次,军内、党内到处发扬社会民族主义,使朱成虎一类“与时俱进”的红苗加速成长,接过拉登的枪,后继有人,消灭西方民主“霸权”主义指日可待,此谓识时务。
朱成虎者,后生可畏,与何新一文一武,深悟“主权高于人权”,以西安以东十亿百姓及干部与官兵为代价,要一举消灭民主“霸权”主义,可谓毛泽东以来大手笔,而拉登只能牺牲几十、上百人肉炸弹,小打小闹,解除不了布什推动全球民主运动对党的生命威胁,是国际恐怖主义小儿科,当甘拜下风,拜师学徒,奉何新、朱成虎为文武两大祖师。
试看陕西榆林地区冤案,不过区区数百农民倾家荡产;民间投资者即使尽皆死走逃亡,较之西安以东等待死亡的芸芸众生,不及亿分之一,何足挂齿;况且此案当地律师无人敢接,说明“国家”多么强大,朱成虎与何新辈理当为党自豪,说明主权高于人权已有深厚物质基础,正如《准国歌》词“右派分子想反,也反不了”,唱起来该多爽!
从案情说,也是“咎由自取”,与《人民日报》对911灾难的判断可谓道理相同,当时社会民族主义青年幸灾乐祸,也是出于自觉。
民间投资者不能“与时俱进”,不懂党的政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真义,既然党已是三个大代表,当然先富起来应当是代表党的地方官莫属,妄想不代表党而后富,是受了西方自由平等的“反华”影响。
先鼓励投资、订立合同,然后撕毁,连锅端走,已成惯例,是不成文“法”,因为1989年一些农村“先富起来”之后,迅速变穷,成了“暖人心”的“和谐社会”:党已经作示范,几乎没有一份合同留下(政府撕毁是小菜一碟),都属于“非法”“扰乱社会秩序”。九十年代《人民日报》号召全民炒股,就是动员个体户及市民用一生的积蓄,为“国家强大”而圈钱,以便为“主权高于人权”积累雄厚的物质基础,扶持将倾的大厦,因此无数股民破产跳楼。
2000年党军要人在中华世纪坛集体宣誓:为民族社会主义及社会民族主义而困斗!而且有丰富实践,被林彪元帅早已概括为“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党外群众,怎么就不开窍?就不能从人性“上升”到党性!党“先富起来”,富从哪里来?一为瓜分国产,二为民间掠夺。怎样“先富”?党代表人民行使“主权”贱卖土地资源;党外黑社会要分一杯羹,只须钱权勾结;老外能“得一桶金”的如思科公司,要帮党大忙,铸成“金盾”大囚笼,保证中共“主权至上,人权永远至下”。老外若肯无耻吹捧,则上升为“国际友人”,可与党“同发”,与党“通吃”。
连思科、摩托罗拉等公司都学会了屈从“三个代表”的《先富经》。陕西百姓仍然迷信合同,不懂称臣纳贡,同流合污,当属于自愿上钩,向党先进文化缴了“学费”,倾家荡产,没法活,只可找个没人的地方上吊。千万别去天安门上访,给“主权国家”抹黑。
试听陕西省及榆林县党官们与救援朱九虎被囚的高智晟律师的对话:“除非你们敢上山打游击!我就关了!我就打了!你(敢)怎么样?”可见“国家已经强大了”,受自由民主反华影响的“人权”多么被轻蔑!
高智晟律师虽然震慑党政国安群官,无言以对,但另一类“精英”何新、朱成虎们绝不肯为此事:为西安以东或以西十几亿中的华人申冤,为居然囚禁律师去救援!
朱久虎君不可否认是青年才俊,为平民打赢官司,屡有建树,步郭国汀、高智晟等名震国际的大律师之后,冒险挺身为西安以西的苦主们作“孺子牛”,从人理上看当为人杰,但我把世界奇闻:朱律师无辜反成“阶下囚”将有一比:比作为民申冤同样沦为“阶下囚”的戏剧名家关汉卿!公元1271年蒙古开始百年军刀统治,建立四大汗国(非汉人之国,蒙古语大汉为皇帝之意,四大汉国比社会民族主义青年向往之大帝国还庞大四倍),横跨中东、亚、非、欧洲,提前实现了朱成虎们武力殖民之理想。
族分四等:蒙古人,色目人(古西域各族),汉人,南人。汉人虽已亡国,地位低于新疆各族,而江南的汉人,可能因为被征服较晚,洗脑不彻底,近乎反革命家属,人分九级:蒙古权贵第一,读书人最惨:七娼八儒九丐,低于娼妓,只比要饭的乞丐生活优裕些。
因为帝国强大必需与人民地位成反比,与现代民主“霸权”主义的民富国强的道理正好相反;军刀下的“和谐社会”必须国富民穷,主权才能无限高于人权。譬如当时中国人已经亡国,但人人承认蒙古人占领中国的主权,虽然那时人们不懂马克思的“工人阶级无祖国”,但领土主权已归宿敌,也都无奈而默认,因为蒙古人没有实行把汉族耕地改造成战马横行的牧场大草原,允许汉人能活下去,既已经知足。
关汉卿一介书生,地位在娼妓之下,乞丐之上,要为“西安以东”贱民窦娥申诉冤苦,以戏剧展出呼唤正义,伸张法治;以窦娥冤案,六月降雪隐喻华人已经亡国。这是蒙古大帝国不稳定因素,按大帝国之理,应灭之于“萌芽状态”,成为与朱久虎一样的“阶下囚”。当时不分“西安以东”或“以西”,一律处于国家恐怖之下,每十户汉人,置一蒙古官长,由十户供养,权比今日村支书。可任意强暴十户中汉人妻女,十户家庭皆成俎上之肉。冤案查不过来,也就无需“上访”。
而关汉卿为冤民主持公道,创作成戏剧:穷老九窦天章连亲生女也养不活,求寄在蔡婆家当童养媳。蔡家两代男人死亡,只剩老少两代寡妇,蔡婆郊外拾柴,流氓张驴父子二人上前搭讪,探得家中虚实,以“互助合作”为名,登堂入室,去“解放”蔡家婆媳,为彻底“夺权”,张驴下毒于食,欲害户主蔡婆,被驴父误食而亡。
于是黑社会与官府钱权勾结,无辜窦娥被判为凶手,处斩。亡国之黑暗:不准代人抗辩,不许社会知情,窦娥临刑,立下三大誓愿:若非凶手,含此奇冤,第一,砍头之后,颈血喷三丈之杆上旗幡;第二,六月大暑,天降大雪;第三,衢州三年荒旱。
结果尽成事实,这让关汉卿比朱久虎律师还多了项罪名,信仰“有神论”,宣言“封建迷信”,幸而朱久虎律师未接民间教派基督徒死刑案,否则信神即当打死,已成人民警察奉上手谕,敢为之辩护,等同叛逆“无神论”之党国,欲加“破坏社会秩序之罪”,乃重罪轻判也。
当然,朱成虎有何新前例在先,按党性优选法,必蒙党的优选,择优而仕,登录于成百上千的广大将领之上。
但笔者虽被党文化改造多年,仍不能弃人性而就党性,以为久虎律师,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与郭国汀、高智晟许多律师界精英,同中华民族的未被压弯的脊椎,是万民申冤的希望,实在不能忍心看着大义凛然的好律师无辜被囚活受罪!中华仍有人心在,这位大陆难能可贵的好律师,祖国瑰宝,定会得到更广大人氏的珍惜与救援…….
而朱成虎,虽被社会民族主义者吹捧,但一周后即被禁止宣传,因为他泄露了党对于西安以东的“热爱”,借用西汉名将马援训侄子的一句话,那便是“画虎不成反类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