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古代只有男人有权力婚后还交“女朋友”,亦即青楼艺妓之流,某种程度上,“妾”也算是具有合法身份的女朋友。
男人间的友谊讲个义字。男人与青楼的女朋友们也常常用文学或艺术来美化两性间的关系。只有下流者才会将男女关系局限于色欲。而且,这种关系通常为人所不齿。
当然,我们生活在现代社会,男女之间早已脱离男女有别的古代社会久矣。目前的男女间的确存在一种“友谊关系”。从社会功能来说,未婚男女间的朋友关系是用来择偶并组织家庭的,他取代了古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遗憾的是,男女之间随便了的,不讲伦理道德的“朋友关系”常常发生败德的肉体关系,败化了道德。
我们社会青少年的第一次发生男女关系的年龄一直下降,而且无婚姻而发生男女关系,甚至怀孕的行为似乎是司空见惯。如果我们想看看在二三十年前,不婚生子一定会被叫做“奸夫淫妇”,现在却人人不以为异。我们社会的伦理道德,实在下滑得令人感到惊心。
笔者想谈的是,女人婚后可不可以交“男朋友”?这得看女人再交的所谓的“男朋友”是属于哪个层次的?如果,她想交的男朋友还是存在两性意识的,那当然是不行。试想:她已经将终身讬付给一个男人了,能再交一个男朋友吗?女人如果婚姻幸福,她会想再交男朋友吗?
如果,她的道德高尚,品德坚贞。那么,她自然便能良善的拿捏与判断。如果,她心里还是有某种情愫,放不下男女的皮相之见,那么,她婚后的两性关系必然招致灾难。
说到底,还是个人修持的问题。不知您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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