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物业管理中心了解到,27日17时许,一张姓男子驾驶一台车号为黑M71100的尼桑轿车进入该法院正门广场。由于该法院规定不许在广场停车,小伙子与保安发生争执,但小伙子态度蛮横。后来,从法院办公楼内走出一位年轻女子上了车,车方开走。可没开多远又停了下来,小伙子从车上下来,手里拿着一瓶通化葡萄酒就向保安掷去,然后开车就走。保安队长接到领导的拦车指令后,立即通知门岗保安拦截此车。门岗保安张占双立即赶到汽车前示意停车,他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向车前的张占双撞去,张占双被撞倒在轿车机器盖上,这小伙子仍然加速驶离法院。法院内保安立即驾车追赶,但没有追上。一路上,尼桑轿车的前方带着一个大活人狂驶不停,正值下班时间,沿路群众无不瞠目结舌,很多市民呼喊:“车上有人,停下!”可这位姓张的司机不知吃了什么药,旁若无人的继续高速驾驶,直至行驶到两公里外的赣水路一小区内方停下来。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物业中心的高主任告诉记者,事发后,机关管理处立即组织人员四处寻找保安下落,同时向珠江路派出所报了案。大约晚六点左右,赣水路一小区内一名居民骑车来到法院说,在他们小区发现了一辆车号黑 M71100的尼桑轿车,上面有一名保安昏迷在车机盖上。他们立即赶到该小区,看到张占双双手死死抓住雨刷,已经处于昏迷状态。据省法院的同志介绍,约六个小时后,晚间九时,尼桑轿车司机张某到物业公司要求私了,被张占双家属严辞拒绝。珠江路派出所已对此事立案侦查。
记者在赣水路该小区找到一名目击者王大爷说:“当日晚上六点多,一辆轿车飞速驶进我们的小区,因为旁边是菜市场,车无路可走才停了下来,司机下车就要打保安,当时保安已经浑身颤抖,附近的居民强拉着、规劝着,司机才作罢。那情景简直就不敢回想,太吓人了,这是拿人的生命当儿戏嘛,这同前年发生的哈尔滨‘宝马车撞人案’有什么区别?我们很想知道这个人的来头。”
另一位目击者张先生气愤的讲:“前段时间在报纸上看到的关于‘在京肇事撞人河北易县抛尸’和‘吉林林肯车拖死女孩’等撞人后故意拖走致死的恶性事故报道后,觉得我们这个社会的某些人藐视生命、藐视法律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这些人太猖狂,太没人性了,没想到哈尔滨再次发生类似的事儿,而且竟然发生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样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实在是令人发指和深思。”
出事的第二天下午四点多,记者来到省医院,张占双仍然在昏睡。记者在他的床头卡上读到这样的内容“头外伤,特级护理”。
7月30日,记者再次来到珠江路派出所,所长江明介绍,“事发当天是我值班,这个案子目前已经结案,伤者的伤势并不重,只是受一定的惊吓,现在已经出院了。是经过我们派出所出面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由肇事方给予伤者一定额的赔偿金”。但具体给了多少钱和相关具体情况派出所拒绝向记者说明。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省医院,证实受伤害的保安张占双确实已经出院。伤者家属从拒绝私下解决到得到一定赔偿金后神秘出院,这其中的缘故不得而知。
记者发稿时,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目击者打来电话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和看法:“这种事儿反映了一些权贵的猖狂,他们无视这个社会的尊严和法律的严肃性,是对人生命的极大的藐视。其行为是对整个社会的挑战,产生的影响不可低估,这决不是用钱可以买断的事情。再者,肇事者已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他必须负刑事责任。况且其社会影响很大,为了达到惩前毖后警视他人的目的,必须要对肇事者绳之以法。不然昨天出了一个‘宝马’风波,今天又出了一个‘尼桑撞人’事件,说不定后天还要出什么怪事儿”。
(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