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7-23 22:29:00作者:
(中央社记者任中弘澳门二十三日电)澳门一对情侣涉嫌把男方的前女友私人照片在网站上张贴,遭到警方拘捕,移送检察院处理。
澳门司法警察局是引用“侵入私人生活罪”罪名拘捕这对情侣。被捕的二十七岁邵姓男子涉嫌将前女友的照片交由现任女友,并张贴在网站上任意流传。
警方说,一名二十多岁女公务员今年三月向警方报案,指控她的前男友将她的私人生活照片在网站上张贴,并将照片通过网际网路以电子邮件四处发放,使她受到极大的困扰。
警方展开调查,发现有关照片被人张贴在某大型网站的私人登记相簿上,相簿是以一名二十五岁姓林的澳门女子登记,事后证实她是案中邵姓男子的现任女友,两人与事件有关,因而日前以涉嫌触犯“侵入私人生活罪”的罪名将两人拘捕。
警方发言人表示,目前网上传播工具和电子媒体发达,在未得到当事人同意下,将他人的照片或私隐在网上公开,都可能触犯法例,民众应谨慎使用网路工具,切忌以身试法。触犯有关法例,可能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