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华盛顿4月29日报导:根据周五房屋政策中心(Center for Housing Policy),一个敦促提供更多可负担房屋的联盟公布的研究显示:在许多地方,房子的价格超过工资增长幅度,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半数以上的钱花在房子上或住在破旧不堪的房子。
用于住房的消费不应超过一个家庭收入的30%以保证其它生活所需是大家普遍采用的原则。
一份全职工作不能负担住房开销
但在最近六年中,中低收入的家庭用于房屋的消费超过收入的一半以上的情况增加了76%。2003年,有420万工薪家庭的收入一半以上用于住房,而1997年这个数字为240万。
对移民家庭来说,问题更为严重。收入一半以上用于住房的情况比本土出生的工薪家庭的可能性高75%。
房屋政策中心的研究主管芭芭拉-利浦曼(Barbara Lipman)说,一份全职工作不能保证有像样的,可负担的地方居住。
她说:“问题似乎与经济状况无关。在经济繁荣的1990年和2000年早期,有这种情况的工作家庭的数目已经增加。”
在美国,2003年每8个家庭中就有一个家庭,约140万有迫切的住房需要,这种``需要’’定义为薪水一半以上用于住房或生活在失修的住房。中心发现买房子的人比租户负担更重。140万家庭中的55%拥有自己的房子。
房屋的平均价格增长率超过平均收入增长率
同时,房屋的平均中数价格(median-priced) 2003年是176,000美元,比2001年增长11%。而此间全国的平均中数收入,有执照的护士增加4%(到33,000美元),小学教师增加3% (到43,000美元),警官增加7%(到45,000美元)。
尽管有些人购买离工作单位较远的可承担的房屋,但交通费用的增长使他们的节余消耗很多。由于交通费用的增长太快,住在偏远便宜地区的房主每省1000美金,最终只能省下225美金。
利浦曼说:“选择是近乎残酷的,更长距离的交通,更长时间的工作,家里另外有人工作,拥有第二份工作。”
中心发现对租房住的人来说,在2003年一个工人需要每小时挣15.5美金才能保证能住有两间卧室的单元房而消费不超过收入的30%。但全国的售货员和清洁工的收入在每小时9美金以下。
大城市存在住房问题
在洛杉矶,一个建筑工人的工资是29,050美金,比申请购买一座335,000美金中数价格住房贷款的资格要求还少70,000美金。在亚特兰大,纽约和其它地区,一个工人的收入是申请同样贷款的资格要求的一半。
在密执根州的大湍滩(Grand Rapids, Mich.),一个股票市场职员的中数收入是22,210美金,刚刚超过购买一座130,000美金中数价格住房贷款的资格要求的一半。在一座中数价格住房是139,000美金的圣-路易斯,这个差距更大。
在租房市场,纽约市每小时21.26美元的中数收入足以支付有两间卧室的单元房而消费不超过收入的30%。
但在芝加哥,支付有两间卧室的单元房而无预算压力需每小时挣17.85美元,但实际中数收入是每小时16.32美元。
不只大城市存在住房问题。许多迫切需要住房的房主 住在郊区。而半数以上的租户住在市区。
利浦曼说,政府应通过分区调整鼓励兴建可负担的住房。社区需要与发展商合作,允许他们增加建房密度一满足市场需求。作为交换,发展商要出售一定数量的可负担的住房。
房屋政策中心是国家住房联合会(National Housing Conference)的非盈利附属机构。由贷款巨头夫然迪-麦克(Freddie Mac)支付报告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