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内助”犯事并非个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之妻韩桂英就因受贿罪被判刑十年.先后担任莱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及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的矫智仁因受贿 160多万元受审时说过一句令人深省的话:“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在矫智仁案的涉案金额中,由他妻子钟福卿直接经手的就达43万元。过去曾流行一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成功的女人。”那么,在一个贪官的背后是否也一定有一个贪婪的女人呢?先不论贪官包养的二奶、情妇,贪官的结发之妻在丈夫“江边湿鞋”的过程中,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王学英、韩桂英、钟福卿之流的推波助澜“功不可没”!
多年来,我们的纪监部门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始终没有忘记“贤内助”,常常“放权”给她们去管理官丈夫的八小时以外,大力开展“枕边运动”,效果如何暂且不论,着实也算热热闹闹,多法并用,防微杜渐,用心良苦矣!然而,铁的事实告诉我们,在清廉官员家中定有“贤内助”,而在贪官之徒府中则往往难有“贤内助”。且不说 “贤内助”的枕边功夫难敌贪官的贼手贼心,单说许多官妻自丈夫发迹的那一天,就在坐等数钱,根本没打算过去当什么“贤内助”。一个早就“不设防”了的后院,难免会有失火之日。更有甚者,她们往往还会主动出击,做腐败丈夫的专业“代理人”,进而卷入漩涡,不能自拔。
尽管我们不能绝对化地一口断定贪官之妻均有犯罪嫌疑,但执法部门在查处、惩治贪官的同时,“拔出萝卜带出泥”,让一个个“贪内助”现身、被法办,却是刻不容缓、毋庸置疑的。尽管从 “贤内助”到“贪内助”还有一个过程,且相当隐蔽,但我们的相关部门绝不能使其成为管理、监控的真空,不能再在“贤内助”身上打“太极”,而应在发现、查处、法办“贪内助”上下硬功。尽管查处“贪内助”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贪丈夫的恶行,但起诉、审理“贪内助”的过程,可以使人们更加清晰地看到案件全貌,减少 “跑冒滴漏”。在“贪内助”现出原形时,也可以使意欲涉贪的官妻们受到有形的教育和警示,在一定程度上净化“官后方”的小环境。
“不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真切地希望我们的有关部门在惩处案发贪官的同时,顺藤摸瓜,迎头痛打“贪内助”;也期待着有关部门在教育、管理官员时,不要总把官妻统称“贤内助”。平时不妨采取灵活、有效的监控手段,从她们身上发现疑点,牵一发而动全身,让贪官现身。双向出击,反腐倡廉的工作会开展得更有特色,更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