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4-19 13:53:00作者:
曾担任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的徐裕年,涉嫌在担任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贪污400多万元,广州市中级法院19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徐裕年是广州市人,案发前曾任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正厅级)、海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裕年在1994年10月到2001年10月期间,利用自己担任海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指使财务人员以截留资金、虚列支出的手段,将海联公司330多万元资金划拨到自己控制的广东华力发展有限公司,然后纳入自己囊中;还将海联公司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轿车据为己有。
检察机关认为,徐裕年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构成贪污罪。徐裕年在庭审中并不否认他拿了海联公司这些财物的事实,但他极力否认自己的“国有”身份,称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只构成侵占财产罪。围绕徐裕年“是否构成贪污罪主体”这一焦点,双方在庭上展开激辩,法院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