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卖官案调查

发表:2005-04-0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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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在任职期间大肆卖官,将绥化政坛改造成一个庞大复杂的“官市”--以官位为商品的市场。

“马德官市”中,向上连接着韩桂芝、田凤山等几位即将走上法庭的省部级高官;平行连接着王慎义、赵洪彦等数位已经或即将被判刑的地厅级官员;向下联接着李刚、吕岱等数十位县处级小“马德”,他们大都已在狱中服刑,或被采取了法律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 分。

“马德官市”中,几乎每一个位置都毁灭了一个家庭,甚至牵涉出家属的犯罪嫌疑,如马德之妻田雅芝,李刚之妻焦红霞。

“马德官市”的外围,还连接着一批和官员们关系密切的商人,如苗胜国、肖海鹏、申佰臣。

“马德官市”在人数上呈一座金字塔形状。越向上一层,贿金数目越大,其标的物也越权柄重大。

马德案不仅在于将贪贿之习层层下递,更在于由个案而成惯例而成规则,清者欲独善其身而不可得;最终对一地的政经风气产生摧毁性的破坏力。

此前的媒体报道、相关通报,隐约勾勒出了这个“马德官市”的轮廓,而本刊在与马德案的办案人员、相关知情人广泛接触采访后,掌握了大量内幕材料,得以使这起被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卖官案的细节浮出水面。

马德“官市”

直至马德走上法庭,一个以马德为中转,以权力买卖为核心,以权钱交易为形式,间杂以“权力代理人”、“权力中介人”参与的卖官市场的面貌,最终逐步得到还原

2005年3月22日上午9点30分,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站在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的被告席上,他被控应对多起受贿行为负责。根据检方的指控,有多名当地官员向这位昔日绥化的最高权力者行贿,以求谋得官阶的晋升。事后表明,这些人大多如愿以偿。

可供查阅的资料表明,马德这种被民间称为“卖官”的行为,所涉及到的人数之广,金额之巨,情节之复杂,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

(图片:被告人马德在法庭上 )

当日上午9点30分,“身着一件深棕色夹克衫,下穿深色西裤,体态微胖”的马德,走进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大门。他先向众人深深鞠了一躬。一些熟悉马德的人士对这个举动表示吃惊,在他们的印象中,以前的马德“作风粗暴,经常开口骂人,动辄令当地县处级官员难以下台。”

2002年4月之前的马德,还处于权位的巅峰期,对未来有诸多憧憬--媒体报道说,他一度扬言,自己早就该当副省长了。

不收钱,马德的“政权”没法巩固

从本刊目前调查的结果看,马德以权力换取金钱的交易,始于其担任牡丹江市副市长时,盛于其任绥化市市委书记期间。

1988年,马德任职牡丹江市副市长,但1991年在人大差额选举中落选,而后转任省电子工业局副局长。1992年11月,马德再次出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并主管该市经济工作。一个曾经落选的副市长,很快官复原职,此种人事安排在当时颇受猜测。

1996年,马德升任绥化行署专员,任职期间政绩乏善可陈,当时的省委组织部长韩桂芝也对马德冷眼看待,认为他水平不高,这为马德的仕途蒙上一层阴影。马德一度曾被派往中央党校学习,当地政坛甚至传出他将被调离的风声。

事实上,马德两任牡丹江市副市长,以及后来顺利担任绥化市委书记,都被认为是人事安排上的异数。

一则报道披露,马德真正的转机始于1998年。当年松花江遭遇特大洪水,韩桂芝在陪同武警总队一名领导视察时,不慎滑倒,摔断手骨。在哈尔滨疗伤未果,由妹妹照顾转院至上海。马德得知消息后,亲赴上海,携带巨款送至韩桂芝病房。韩在推脱未果的情况下,将钱转给其妹,由韩桂芝的妹妹存在了银行。此后,韩、马两人关系得到改善。

2000年,马德如愿升任绥化市市委书记,此后由以钱换权转为以权换钱。一位对马德有较深了解的知情人向本刊披露,马德任牡丹江市副市长之后,随着职务提高,接触面日渐广泛。一些人开始寻找机会接近马德。起初,逢年过节请客送礼,并未提出具体要求,只希望建立“朋友”关系。据田雅芝回忆,马德有一段时间晚上回家不敢开灯--“灯一亮,上门送礼的人就排着队了”。

开始他们不开门或者干脆躲出去。后来有人劝说:“你们不食人间烟火怎么地?送上门来的再不要,人家会以为你们不信任他。这不把人都推到别人那去了吗?你看人家每天又吃又喝又按摩的……你们这样不成光杆司令,工作怎么干?能干长吗?”

“后来马德就和我说,以后再来人送东西,送钱,你就先收下吧。”田雅芝在交待案情时如此回忆说,“不收,等于把人推出去,马德的‘政权’没法巩固。”

这是马德数目最大的一笔受贿款

马德与妻子田雅芝的心态转变,也可以另一段官场曲折作注脚。

1997年,绥化正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申佰臣,听说绥化市房产处有一个工程,于是通过各种关系认识了马德的司机,进而认识马德。在一次饭局中,申佰臣将“揽活”的想法告诉了马德,马德答应,“给问问”。饭后,申佰臣将4万元交给马德。

真正让申佰臣和马德家拉近距离,源于马德在党校学习时期。一位曾经接近田雅芝的人告诉本刊,马德任绥化地区行署专员时,曾有一年被安排到中央党校学习,只有田雅芝在家。此时绥化政坛风传马德将被调走,于是马家门前立刻冷清下来。整整一年中,只有申佰臣还经常上门探望,并帮助解决了很多生活上的问题。

后来,绥化撤地改市,马德非但未离开绥化,反而升任市委书记。马德家立刻门庭若市。田雅芝曾说,马德成为市委书记后,之所以大量索贿、卖官,部分原因也是看透了属下这群人。

而申佰臣在此期间的情感投资得到了回报,马德最后将申佰臣认为“干儿子”,申由此备受关照。

1998年年末,绥化要建广播电视大厦工程,马德让地区建委主任曲英奎“重点考虑”申佰臣,申如愿以偿。工程中标后,申佰臣对田雅芝表示,这个工程算两人一起干。2001年初工程完毕,申佰臣分给田雅芝200万元。

这是马德受贿数目最大的一笔款。而申佰臣在这次交易中获得的利润,目前仍是一个谜。

一张30万元的存折,密码为马德家的电话

马德卖官有大致价码,记者在采访中发现,30万元是马德卖官的一个常见价格。

绥化市青冈县县委副书记苏吉禄,1991年起担任副处级干部,此后十年直到2001年才升为正处。从2000年冬至2001年5月,苏吉禄两次向马德行贿,每次各2万元。2001年10月,他终于被提为县政协主席(兼任)。

第二年初,在绥化市一次会议散场时,苏吉禄对马德说:“马书记,快过春节了,过几天我去看你。我现在提正处了,您没少帮忙。”马德当时回答:“你去看我呀,没30万别去。”苏吉禄此后只好准备了30万元上门。

但马德卖官的要价,亦根据亲疏远近而区分。

绥化海伦市(县级)委副书记王学武,与马德的关系较为疏远。

马德成为绥化市委书记后,王学武几次找到马德想调整为正职。马一直未置可否。2000年7月,王又以汇报工作为名到马德的办公室,请他考虑帮忙调动工作,马德没有说话,王学武将一张以田雅芝的名字登记的30万元存折放在桌上,密码为马德家的电话,说:“我就这个能力了。”马德看了看存折说:“你把这玩意拿走。”王学武说就放这吧,转身告退,存折立刻被马德扔了出来。

当年年底,马德生病住院。王学武把存折里的钱取出,又加了20万元,这回放在一个盒子中。到了病房,王学武对马德说:“马书记,这是一点意思。”然后把这只把装有50万元的盒子放在床下,稍坐告退。

3个月后,王学武被提拔为青冈县县长(正县级)。

当地官员只好对市委书记和市长“等距离交往”

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与该市市长王慎义之间关系紧张,在当地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据熟知绥化的人士介绍,马德觉得王慎义“权力欲很重,总想取而代之。”而王慎义则认为马德不干实事,自己想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总是受到他的牵制。王曾在狱中写给律师15封信,自述其心路历程,其中大骂马德,称其为“政治流氓”。

据调查了解,两人不睦主要源于马德对人事权的控制。即便在王慎义主管的市政府,要想进行人事调整也必须得到马德的同意。此外,王慎义表达能力比较强,而马德却不善言辞,因此在对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时,王的风头经常盖过马,由此引起马德不满。据当地政府人士称,在绥化本地会议上,马甚至不愿给王发言的机会。

据熟悉王慎义的人介绍,王刚调任绥化不久时,对马德大权独揽的局面不适应,感叹“工作不好干”。在既要立足,又要能干出立竿见影的政绩的情况下,王慎义只有从市政建设入手,因此,王在担任绥化市市长期间,基本上专注于市政工程。从马、王二人后来的起诉书对比(2005年3月23日王慎义因涉嫌受贿 188.9 万余元在京受审),马德被控主要由于“卖官”,王慎义则更多被控给多项工程减免税费以收取他人送来的钱物。

后来,绥化准备兴建一家宾馆。主管城建的王慎义让一个工程队进驻工地,准备开工,马德也想让自己的人承揽这个工程,最后迫使王的工程队无法开工,两人的矛盾由此完全公开。

由于马王两人不和,当地官员办事只好“各拜庙门”,进行“等距离交往”--在马德和王慎义的起诉书中,有一个相同的名字--张忠义。张是原绥化市市政工程处处长,后任绥化市政管理局局长。他分别向马德和王慎义送了10万元和13万元人民币。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马德曾接受张忠义的请托,在职务安排上提供帮助。而王慎义则接受其请托,为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签批了市政府贷款。

据知情人透露,在对张忠义的安排上,马德和王慎义也一度发生矛盾。王不同意马把市政工程处改为市政管理局,因为绥化是小市,并没有太多市政管理的任务;而马德则希望把张忠义安排成局长。后来张还是当了局长。

当地人士推测,也正是这种等距离交往,使王、马两人都各自抓住了对方的一些把柄。因此当马德被双规之后,第一个就举报了王慎义。马说,“我进来,王慎义不进来,太不合理”。不久,王慎义在北京住院期间被“双规”。

从一个行贿者转变为一个中介人

随着马德经营的“绥化官市”日渐成形,一些穿针引线的掮客出现了。

在马德的起诉书中,牡丹江制药厂厂长苗胜国是最早向马德行贿的人。早在1992年11月至1996年11月,马德担任牡丹江市副市长期间,苗胜国就曾因牡丹江制药厂向银行贷款,以及向省粮食局借生产原料等事项得到马德的帮助,苗为此送给马德5000美元和10万人民币,由此和马德建立了非同一般的关系。

由于这种关系,苗胜国渐渐从一个行贿者转变为一个中介人。

1998 年,哈尔滨金事达集团董事长肖海鹏从国外考察回来,准备在绥化青冈县开办一个畜牧场。肖找到苗胜国,苗于是让肖海鹏准备30万元,一起驱车赶到肇东县看望正在开会的马德,由苗将钱交给马德。当天下午,马德就和苗、肖二人驱车到青冈县,将肖海鹏介绍给县领导,之后,肖的草原羊场顺利开张。

后来肖海鹏又想将企业申报成省“龙头企业”--可以在贷款、税收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肖再托苗胜国帮忙。苗回话说,马德的儿子要在北京买房,钱不够。肖海鹏凑了60万元,按照马德的妻子田雅芝提供的北京储蓄账号汇了过去。

围绕着马德为核心的权力场,类似这样由行贿而熟识,进而转变为中介人的例子屡见不鲜。

据了解,绥化明水县县长吕岱深知官场中“早铺线”的诀窍,1998年就开始向当时仅为绥化地委二把手的马德送钱,数目不高,每次2000元,共三次。2000年初马德就任市委书记后,吕岱以发奖金的名义向马德行贿4万元,当年升任明水县县委书记。

吕岱共向马德行贿14.6万元。吕岱行贿的资金是向其义弟、明水县亚麻公司董事长王卫丰借的。吕岱还介绍王卫丰向马德行贿20万元,事由是为王卫丰的公司贷款开绿灯。

2000多万元巨款,存在儿子名下

在马德受贿案中,马的妻子田雅芝是个重要角色。她不但参与了多起受贿,最终被认定个人受贿374.6万元,而且在2002年3月她和马德二人被“双规”之前,一直是马德行贿的代理人和财产保管人。

田在法院系统工作,被“双规”之前的职务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熟悉田雅芝的人形容她:身高大约160厘米,人很瘦,身体不大好,有甲状腺突出的病,言谈举止素质不高,官太太气重,势利眼。

田雅芝经常对外放出“马德花销大”,“儿子在北京准备买房”之类的话,马德得到的贿赂,一般都交给她,至于她单独收到的贿赂,则会向马德说一声,之后存起来。

据绥化人说,马德夫妇感情不好,“经常干仗”。2004年3月,她的判决书下达后--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她说:“我都判无期了,那马德不得死吗?”此后,她没有上诉。

据了解,在感情上联系马德和田雅芝的,主要是他们的儿子。

马德的儿子,曾是牡丹江市的文科“探花”,1999年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目前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一家咨询公司工作。

从1998年开始,田雅芝让儿子在北京的银行开户,之后不定期汇款,或是由马德和田雅芝赴京时带现金过去。有时马德在京开会,官员追来送钱,马德也就转手交给儿子。2002年春马德案发,该账户里共发现人民币1763万元,美元31.9万元,港币12.78万元。

就在马德案发前不久,田雅芝交给儿子一张名为“宋伟”的假身份证,照片也是他的,让他回北京之后用假身份证另开一个户头,将所有的钱款转存。此时,马德身边已有多人被抓或在逃,因此,田雅芝可能嗅出了风声不对,也可能是觉得如此巨款存在儿子的名下不安全,安排儿子将巨款转移。

马德之子回到北京之后,按照母亲的指示着手办理此事。由于定期存款转存,每一笔最高为9万元,所以花了100多次才转存完毕,而当检察官打开账户时,每9万元一笔密密麻麻打印下来,整整用了5个存折才打印完毕。

马德之子知道父母的正常经济状况,曾经试探着问过,田雅芝总是说:“你别管。”

马德夫妇都出身农村,生活极其节俭--检察机关搜查其住处时,发现300多个信封,都是下属送钱时用来装钱的,由于这些信封没被丢弃,结果成了办案人员的追查线索。案发时,马德家中有貂皮大衣10余件,皮鞋500多双,各种礼品不计其数。据参加收缴的检察官说,还有大量高档食品补品,都已经发臭腐烂,马德夫妇也没享用,而有一部分还被田雅芝拿到单位转卖给了同事。

2000多万元巨款,马德全家花费不多,有一些被马德拿去放了高利贷,由于可以变相给他送钱,最终出现了借贷者争着向马德贷款的局面。

田雅芝共给儿子汇了2000多万元,他只花了一笔,买了一辆80多万元的“沃尔沃”轿车和两台三星背投电视机。

本案的缺口首先是从马德之子打开的。办案人员原本估计只是百万元级的案子,马德之子坚持了大约一周后崩溃,在全部交待时,他痛哭了很久,将手里的纸巾砸在桌上,喊着说:“哪里是几百万,是两千多万!我说了就是要父母的命啊。”

而当田雅芝被双规后,说到儿子时,也经常痛哭不止,甚至趴在地上给办案人员磕头,乞求放过儿子。

当地官场生存的基本手段

马德刚就任绥化市委书记时,“这个书记好钱”的说法在政坛蔓延。有人通过钱“办成事”的例证出现后,旋即为众人效仿,成为当地政坛共同遵守的“明规则”。

随着送钱的人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价码水涨船高。送钱,不再是“办事”的必要条件,更演化为在当地官场生存的基本手段。

根据知情人的讲述,2000年下半年,绥化市委和省委陆续到肇东市(绥化辖内县级市)考核一位副市长--这位副市长和马德的关系据说“非常特殊”,肇东市委副书记高波在对考核小组谈话时,说了一些对这位副市长不利的话。马德知道后扬言要“收拾”高波。

高波非常紧张,用盒子装了10万元送给马德,此后,又多次共送去29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办案检察官曾问高波:“你给马德送这么多钱,起作用了吗?”高波回答说:“也许起作用了,不然我的位置可能保不住。”

这场风波中,高波的同事,肇东市市长吴连方也说了“王某不适合当领导”类似的话,不久被“拿下”,挂起两年多没安排工作--而早在1999年,吴连方还有过因公事向马德送钱的记录。直到马德出事之后,吴连方才被重新任命为肇东市人大主任。

绥化市北林区区委书记吕冠今,在区、市事权划分时,与马德产生了一些矛盾,从1999年开始,吕逢年过节都会带钱去“问候”马德,但最后还是被调任为绥化市市长助理,由 “一把手”转任为“虚职”。

根据吕事后的讲述,之所以给马德送钱,就是怕马德在工作中给自己穿小鞋,受排挤,同时也因为别人送,自己不送日子不好过。

在检方的起诉书中,马德被控受贿17起,金额共6031857元。其中有12起涉及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

根据参加庭审的人士的表述,马德在法庭上几乎承认了检方的所有指控,除了对个别的证人证言有所异议--这些证言多是曾向马德行贿的人做出的,在证言中他们强调自己的行贿行为是迫于马德的压力。而马德则并不认同这一点,他承认“受贿”,但否认“索贿”。 

据悉,马德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其牵涉的官员高达265名,其中包括绥化市下辖十个县市的半数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余人。

当年黑龙江省最年轻的干部

马德被“双规”之后,回忆起:送他去海林县任副县长时,当时的省委领导要求他:廉洁自律,群众的酒一瓶不能收,烟一盒不能要。当时,他做到了这一点

1950年,马德出生于黑龙江省克东县农村。

和近年落马的其他贪官,如成克杰、胡长清、马向东酷似,马德也出身贫寒,经历过艰苦环境的挣扎,在奋斗中崛起。与此同时,和贫穷与生俱来的节俭,甚至是吝啬,曾长期伴随着马德。

马德出身于一个大家庭,家里贫穷,小时候连鞋子都穿不起。有一次,光脚去放牛的马德一脚踢到镰刀上,差点断了一个脚趾。直到今天,这个脚趾都是弯曲的。

1961年至1968年,马德分别在克东县第三中学和第一中学读书。在高中时,马德担任班长和学生会委员。这也许是马德“从政”的开始,或者说热身。

高中时恰逢文革开始,马德的贫农出身成为重要的政治资本。作为一个学生干部,马德加入了造反派,是克东一中“红色造反团”负责人。

当时马德引以自豪的,是他主持班级期间,班级被评为全校模范班。而马德本人也因此出席了县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会。

1968年马德高中毕业,他留在克东县,进入公安机关军管会工作,担任过审判员。后来他又回到了家乡公社工作。这段时间共两年半,初出茅庐的马德每月拿36元工资,就当时的整体生活水平而言,这是一个非常高的起点。

1970年,马德20岁时被推荐为第一届工农兵大学生,上的是千里之外的复旦大学中文系。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调阅了马德亲手填写的1970年复旦大学新生登记表。从中可以对马德的早年经历略知一二。

马德兄弟姐妹共八人,但在亲属登记表中,他只填写了父亲、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的信息。在另外一栏中,马德填写了自己的两个叔叔和一个姐夫的情况。以上六人,马德都仔细注明其全都是革干(革命干部)、工人、贫农等好成分,政治面貌都是党员或团员。这是当时政治环境下的普遍行为,还是马德特别细心,现在无从查考。

当时的班主任,复旦大学中文系退休教师高天如说,这一届中文系学生共73人,因为是文革中大学恢复招生的第一届学生,都是各地层层推荐上来的,能上大学非常不易。当时的工农兵大学生的学历要求是初中,马德作为高中生,基础算是不错的。

高天如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道:“那时候的马德几乎没有什么特点可言。他学习成绩并不差,也不拔尖,最多当过学习小组长。”

工农兵大学生的学制为三年,而由于1970年是第一届,招生工作开始得晚,学生报到时间已经是1970年的12月。高介绍说,当时强调政治可靠,学社会这本书。两年多的时间里,到各地学工学农实习的时间占了一大半,真正在复旦读书的时间不过一年。

除了少数成绩出类拔萃的可以留校,这一届学生毕业之后都回到原籍,由当地分配。马德回黑龙江之后,再也没和母校联系过。

回想当年的马德,只有“沉默”二字可以形容,高天如说。

马德的“沉默”,是跟随他一生的特点。哈尔滨一些媒体记者说,作为绥化市市委书记的马德,在公众场合中总是不苟言笑,而且不喜欢在镜头中抛头露面。这些和面对下属时经常破口大骂的“粗人”形象对比,反差甚大。

马德早年的从政道路可谓一帆风顺。32岁时当海林县副县长,34岁当县长,35岁成为海林县县委书记,37岁出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几乎在每一个岗位上,他都是当时整个黑龙江省最年轻的干部。

说马德没有政绩,也许是不公正的。他在海林县四年,把海林改造成了一个先进县。那时候的马德非常知足,当了县委书记之后,他说:“我们家的祖坟上真是冒青烟了。”

据说马德在被“双规”之后,还回忆起,送他去海林县任副县长时,当时的省委领导要求他:廉洁自律,群众的酒一瓶不能收,烟一盒不能要。一位接近纪检部门的人表示,当时他确实做到了这一点。

而担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后,马德的人生就此发生了根本变化。 -本刊记者/朱雨晨 孙展发自黑龙江

绥化政界的“生态危机”

韩桂芝之于马德,马德之于李刚,其上行下效之恶果,使当地的政经风气被摧毁性地破坏。

2000年,50岁的马德开始担任绥化市委书记,属下绥棱县县长李刚41岁。

按照李刚辩护律师刘显恒的说法,李刚在绥化官场属于凤毛麟角的人物,相貌堂堂,口才文笔俱佳,也是绥化的后备干部之一。因此李刚一直自视甚高,甚至到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还曾在法庭外对妻子焦红霞说:“要是不出这个事,我李刚一定做到封疆大吏。”

按照后来李刚夫妇的供述,是焦红霞首先提出:“你是市里的后备干部,现在马书记是一把手,主管人事,对你今后的进步很重要。应该和他搞好关系,不行也给送点钱。”

最后两人决定,从家里的积蓄拿出30万元。2000年3月13日,焦以“马芳”的名字将钱存入银行。李刚以汇报工作为名来到马德家,将存折放在一个信封中,密码写在信封背后留下。

选定这个方式,是因为夫妇二人商量之后认为:“送少了不起作用”,“给现金太扎眼,所以送存折”。

一年后李刚升任绥棱县委书记。

此后还有两次,都是2002年春节前。一次是因为马德即将赴京开会,“花销大”;另一次是因为春节将至,分别是1万美元和2万人民币。

事实上,对马德的行贿,并不是李刚向上级行贿的开始。

早在1998年春节前,时任庆安县县委副书记的李刚,就曾向当时的绥化地委书记赵洪彦(当时绥化尚未改市,为绥化地区,赵洪彦任地委书记,马德任行署专员)行贿10万元人民币。半年后,李刚被提拔为绥棱县长。

不过,李刚的“投资”很快获得了“回报”。李氏夫妇被捕前,被抄没、扣押的钱款达579.9万元,共有31本存款单或存折。

一位纪委官员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曾说:“李刚送了30万,两年内受益500多万,收益率高达1500%。天下哪里有这么高利润的行当!”

贪官梯队

在265名向马德行贿的官员中,李刚的特殊之处,在于他有“小马德”之称。

在一些方面,李刚的作法和语言,和马德几乎如出一辙。

马德脾气很大,好喝酒,作风粗暴。属下陪他,如果不喝酒,他开口就骂。一向和他比较亲密的吕岱,都曾被马指着骂道:“你这种县委书记,我十分钟就拿下一个。”

李刚也在绥棱说一不二,他曾对一位部下说过:“你的立场不对,我用你也行,不用你也行”。这位部下先后向李刚送去8.5万元。

2002年春节前,县机构改革时,李刚对新近提拔的县教育界副局长苏会新说:“你这是碰着我这一代明君了,大胆启用年轻干部,要不你也不一定能当局长。”苏马上给李刚送了1万元。

李刚最终被认定受贿119笔,绝大部分发生在年底至春节之间,数目一般都在3万元以内,数千元的春节“红包”极其常见。

这些钱涉及绥棱县内科、乡一级干部多达131人,分布在县机关各部门、企业以及基层乡镇机关等100多个单位中,而且绝大部分是李刚2001年担任绥棱县一把手之后所得。其名义大都也是“感谢关照”、“要求进步”。

李刚卖官的名目之多,范围之广,可与马德比肩。检察机关曾分析李刚的牟利方式,为八种:“一是副职晋升正职的干部;二是新提拔的副局级(副科级) 干部;三是平级调整到重点部门的干部;四是保官不动的干部;五是推荐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六是受到表彰、奖励的干部;七是在乡镇工作回县城任职的干部;第八是发生在贺婚、探病、祝寿、拜年、吊唁等理由中,他利用本人有病、父亲去世之机大肆收受他人礼金及下属部门和企业给其的各种没有明文规定的奖励。”

这些方式,亦出现在马德及其他涉案属下。

除在党政系统卖官,李刚的钱财来源还有所谓的“感谢”、“支持”、“关照”。中学副校长想当校长;为了子女的工作;为了解决“干部遗留问题”;为了能在有劳保的单位退休;家属因病、上学,生活窘困而恳请补助;为了“文明单位”等称号评比……

韩桂芝之于马德,赵洪彦、马德之于李刚,其上行下效之恶果,不仅在于将贪贿之风层层下递,更在于由个案而成惯例,而成规则,清者欲独善其身而不可得。

虽然李号称“小马德”,但李刚和焦红霞的辩护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马德和李刚的关系其实有些紧张。按照李刚的能力,早就应该进市委了,可一直到案发还只是一个正处(级)。他给马德送钱,只是为了主管人事的马德不卡他一下。”

李刚曾经为自己的受贿辩解说:“我不收是不行的。这帮人不是好人,我不收的话,他们会联手整我。”

与李刚异曲同工的还有王慎义。王在狱中拒绝了律师对其作罪轻辩护的建议,坚持要作无罪辩护。王认为,自己犯错误有自己的原因,也有外部的客观原因,马德作为市委书记,党委班子的班长,是王的顶头上司,马德买官卖官收受贿赂的情况如此,王本人在这种环境中,难免受到影响。

影响还来自省里的韩桂芝、田凤山,上梁不正下梁歪。

另一方面,动辄数十万的贿款,于官员薪水亦是天文数字。他们也须得寻求资金来源,甚至为“投资”追求更大回报。

如果深究“投资”的最终来源,有如下几种。

第一是财政。李刚和马德接受的礼金都有来自财政部分的。

第二是商界。商人们在逢年过节时也会主动向官员送礼。另一方面,马德除了卖官,还利用工程发包,将权力直接投入市场抽钱。起诉书认定的马德最大一笔受贿200万元,即来自建筑工程。

第三是官员及家属经商。在绥化,公务员兼有商业实体非常普遍,自己或者是亲属打理,这成了下级官员行贿买官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肇东市市委副书记向马德多次行贿,来源就是妻子经营的经济实体。

第四是向亲友或商人借款,甚至有借高利贷送礼的现象出现。王学武为谋求青冈县县长一职,花掉了50万。其中大部分来自商界,向马德行贿前,王找到兰西县亚麻商人田亚斌说:“市里要动干部,你给我拿点钱。”田问多少?王回答说20万。田就给了20万。

此外,王学武说:“我就任海伦市委副书记后,逢年过节就有个人或市直部门送钱。我一直放在办公室里。”第一次行贿的时候,王学武动用了自己的2万元私房钱。第二次又添了20万,也来自这个小金库。

由此引发的形成的贪贿“传销链”,网罗了绥化众多官员。据较早前报道,马德案涉案官员265人,处级以上干部50余人,几占绥化该级别官员一半。而官员群体,尤其是主政官员的堕落,于一个地方的破坏力也可在绥棱见其一斑。

2002年,李刚被拿下的时候,绥棱县上报年人均收入2800元,新班子上任后数据缩水到了1300元,直到今年才达到1900元。此外,2002年绥棱县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也被分别下调了45.8%和29.8%。

据当地政府一位人士称,马德“落马”后,绥化官场一度出现人人自危的景象。这种情绪甚至波及外地。绥化官员到省城或京城办事,当地官员必然将门敞开,以求避嫌。从马德落马至今,当地处级干部几乎再无人获得晋升。

而当地老干部则对目前的局面忧心忡忡,“在印象中,即便是三年困难时期的绥化也没有现在这么难过。再不设法改变,影响不堪设想。”

集权而成的“官市”

论及马德“官市”的形成,当地一些离休干部多会提及2000年绥化地区“撤地建市”。据说,这成为绥化政坛风气骤变的“分水岭”。

2000年,原有的绥化地区行署被裁撤,建立了地级绥化市。而原有的县级绥化市则相应被改为北林区。

一些老干部称,绥化撤地改市本来并不符合标准,无论是工业产值还是经济实力,绥化地区都达不到设市的条件。但是在马德却是其中积极的推动者,因为地区行署是省的派出机构,能够管辖的人、事、财权范围有限,一旦由地改市,则市一级可完全掌控当地的人、财、物。

“地改市”成功后,马德开始将原有县级绥化市(现为北林区)的盈利企业,实权单位进行了“拔毛式上收”。“就连火葬场、保健院这样的单位都不放过,就是因为这些单位每年还能有些盈利。”一位老干部对记者说。

企业和单位的上收,不仅仅是权力集中的过程,也是人事洗牌的过程。据当地老干部称,这也由此成为马德收礼的一个小高潮。

一位离休老干部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听到在绥化政界工作的子女议论起买官卖官的事情。出于担心,他提醒子女千万不要参与其中,但却换来“别管这事”的回复。

“地改市”成功的同时,马德顺利升任首任绥化市委书记。这样,整个绥化市人事权就牢牢掌控在马德手中。据当地政府人士称,在人事任免、推荐过程中,名义上需要通过市委常委会,但往往就是马德一锤定音。“在绥化,除了体委,任何位置变动都要经过马德拍板同意。”

在这些过程中,马德将权钱转化的效用发挥到了极致。据此前纪检部门的通报,马德受贿及礼金物品折合人民币2385万元。有人统计马德任市委书记期间,平均每个月受贿108万元,每天收受3.56万元。

公务私办

在一个完全被扭曲的官场当中,钱不但是换取权力的筹码,也成为一切行为的润滑剂。在绥化政坛,不但一度“私事”需要“私办”,即便是办“公事”也需要遵循私下解决这条路径。

在对马德的起诉中,有一条颇为特别:“1999年9月,(马德)在担任绥化地区行署专员期间,在绥化地区所属肇东市增拨拖欠养老金数额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马德非法收受肇东市市长吴连方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解决拖欠养老金本是一市之长分内应该解决的公事,但是在马德治下的绥化,公事却很难得以公办。据知情人讲述,吴连方解释这次行贿的原因是,有一年,国务院给各省一笔社会保险费,肇东市向上报数时报少了,钱就拨得少。当时绥化地区还有1000万元的机动数,这笔钱掌握在马德手中。吴和市政府的几位相关负责人商议之后去找马德,马德最终同意给肇东市追加300万元。为了感谢马德,吴等人研究后从社会保险局筹了5万元人民币给马德送到家中。

2000年“五一”节前,马德去肇东,住在宾馆里。第二天早上马德因为宾馆的花卷做得小,发了一顿脾气。吴连方一看形势不好,就从家中拿了一笔钱给马德送去,马德这才作罢。即便如此,吴连方还是因此被马德“挂”了两年。

兰西县县长周南方曾经送给马德10万元。据周南方解释的送钱理由说,兰西县是贫困县,职工从1993年开始就不开支(无法发全额工资)。尽管兰西县领导班子的人都“拼命干”,但是一下子也转变不了。这样马德就大会小会都是“点”,弄得周一度都想辞职不干了。后来有人经人劝导,“给马德送点礼,让他转变一下对兰西的印象和态度。”

本刊记者在调查中获知,很多给马德送钱的官员事后曾表示,送钱其实没有任何要求,只希望“有个顺心的工作环境”。一些部门还专门从公款中划拨一部分款项用于给上级领导的“奖金”。

这一做法,甚至为与马德一直不和的市长王慎义所遵守。2001年和2002年春节前,王慎义分别以奖金的名义分别送给马德2万元和5万元。据王慎义的说法,这两笔钱的来源是绥化市财政局。“每年财政局到过春节时都准备一笔钱,送给为绥化做贡献的上级领导和对绥化有支持的有关部门。”王还解释说,这个做法是 “一直沿袭下来的”,由他来决定把钱交给谁。至于目的,王慎义解释为:“感谢领导帮助绥化做了贡献。再说这钱也不是给他的,而是让马德安排上级领导的。”

此外,王慎义还曾于出国考察之后,给马德送去一块欧米茄手表和一瓶香水。

据王自己说,几次向上送钱,是财政的公款,为了绥化的工程项目贷款。总共行贿有几十万以上,有一部分是以绥化市的名义送的,一部分是以个人的名义送的。前者为政绩,后者为个人前途--“年龄不小了升也升不上去”。

“破坏性试验”

马德从上任依始就进行卖官,几乎到了绥化政坛尽人皆知的地步。但其落马却是因为从牡丹江制药厂厂长苗胜国的供述当中偶然牵连出来的。

2000年4月5日,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到东海龙宫洗浴广场执行公务,遭遇对方工作人员袭警。 检方在审查该案时陆续牵出原黑龙江省农行副行长丁志国和为贷款向其行贿的苗胜国。由此牵出居中协调的马德。

一位了接近纪检机关的人士说,马德卖官比较狡猾,他选择的卖官对象一般都是进入组织视野的人,大都有能力,本人条件也不错。而对于不在组织视野中的官员,交上来的其实不是买官钱,而是保官钱,保证自己在“马德官市”的来回洗牌中的立锥之地。这样上级很难从干部任免当中看出异样。

据一位曾经接触过马德的人士转述,被“双规”后,马德曾对纪检体制进行过反思,“下面县里的主要领导要有问题的话,纪委也得通过我,我这把伞不倒,就不能让我下边的干部挨晒。”结果,当2002年4月马德这个“伞”倒下之后,人们震惊地发现,伞下居然有如此之多难以晒到太阳的地方。

马德认为,现在将一部分人公开确定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的方法,给买官卖官留有很大空间。因为这样做无非是公开宣布大多数人升迁无望,因此把精力更加注重于捞钱。而那些被确定为后备干部的人,一旦遇到爱钱的领导,为了能够尽早任职,也会不惜代价送钱买官。

“现在选拔干部,都是要感谢党感谢组织,但落实到一个地方,书记就成了党和组织的代表。因此感谢党感谢组织就变成感谢书记,书记最终拥有人事决定权。”据说这是马德的原话。

他说用人机制不变,谁来当书记都会有同样的结果。他甚至提出要纪委部门进行“一次破坏性试验”,从纪检系统派出一名干部去绥化当书记。马德预测,如果不去管他,让他放手干一年,只会比自己收得更多。

至于纪检机关,都是“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马德说,与自己平级的纪检机关根本对自己起不到监督作用。--本刊记者/朱雨晨 孙展发自黑龙江 胡玲(发自北京)

官职交易的机制反思

马德卖官与皇帝卖官不同。首先,官职并不是他家的,他卖的是自己临时代理的人事权。其次,收入完全归己,而不是用来救灾。再次,天下不是他马家的天下,卖官的恶果也不用他马家承担。每个交易者都不是主人,都是临时代理人,都在追求代理人的眼前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初期,刘少奇就说到一种现象:“有人把自己负责的地区和部门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50多年之后,这些“个人资本”和“独立王国”的官爵已经在一些地方进入“市场”流通了。

不过,假设绥化市真成了马德的独立王国,他一定买官鬻爵吗?其实未必。因为这样做不合算,前人算过账的。

清朝有纳捐制度,一旦遇到战乱或灾荒,财政困难,朝廷就大开捐例,卖官应急。这时反对者就会替皇帝算账,说这种生意不合算,人家花钱买官,一定要加倍捞回来,搜刮百姓,最后毁了江山社稷,吃亏的还是皇上。皇帝也认账,但他另有理由:既不能听凭百姓饿死或反叛蔓延,又不能抢劫富人,只好卖官应急。缓过劲来就不卖了。总之,在正常情况下,大家都认为卖官不合算。

马德卖官与皇帝卖官不同。首先,官职并不是他家的,他卖的是自己临时代理的人事权。其次,收入完全归己,而不是用来救灾。再次,天下不是他马家的天下,卖官的恶果也不用他马家承担。

在这种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一种比“家天下”更糟糕的卖官机制,即“官天下”的机制。

李刚向部下卖官,他在卖别人的东西。马德向李刚卖官,也在卖别人的东西。韩桂芝向马德卖官,卖的仍是别人的东西。至少在可以考证的四个环节的交易之中,每个交易者都不是主人,都是临时代理人,都在追求代理人的眼前利益。

一个直接和百姓打交道的官员,例如县委书记李刚手下的乡镇党委书记,距离真正的主人有多远呢?

至少隔了十个环节。按照血缘关系计算,早已出五服了,不算亲戚了。在这十个环节中,每个环节即使只搀杂十分之一的私货,经过十次搀杂,主人还能得到什么东西?实际上,代理人还可能插手选举,在每个环节搀一点私货。如此这般闹下来,一个代理人的短期行为盛行的社会,一个无人负责的“官天下”,就算发育完全了。

在官天下的机制里,人们只能指望官员凭借超人的道德对抗利害趋势。这种对抗肯定是有效的,但马德认为效果有限,他甚至建议纪检官员下去进行破坏性试验,看看他们能否顶住买官和送礼潮流。

如果我们不把马德看作天生的恶棍,我们就没有理由漠视失足者的惨痛经验。

从公共物品的角度看,税收与服务,官职与选票,本质上都是一种交易。交易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一报还一报的对应机制,吃亏者不能反击,背德者不遭报应。

这种报应关系密切的机制,我们可以在村级海选中看到一个雏形。在那里,即使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在出现贿选的时候,卖官钱进的也是民众的腰包。在这种机制里,人们无须指望超人的道德,只要当事人知道维护自己的利益,不甘心一次再次地吃亏,大体公平的交易就会实现。

譬如,在贿选的情况下,选民发现自己选出来一个贪官,100元卖出的选票导致了200元新增的苛捐杂税,他们就会汲取教训,不再做这种亏本的买卖。主人买卖自己的东西,自然会选最好的货色,争取把自己的权力卖一个最高价。这就是公民招聘公仆的机制。


-文/吴思 (作者为《炎黄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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