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压以来 法轮功走过的路(四之五)(组图) -------对妇女施暴

发表:2005-03-09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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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酷刑导致李女士阴道出血

李淑兰(Li Shulan):46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永红区人。
2000年11月30日,李淑兰女士被逮捕,于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遭受凌虐。公安将她全身衣物扒光、仅剩内衣,然后把她关起来。一名李姓公安命令囚犯殴打她;那些狱囚们扯掉她大把大把头发,还抓她的头撞墙,撞的满头瘀伤。他们还把袜子塞进李女士嘴巴,再用毛巾紧紧勒住她脖子,直到她晕了过去;接着他们泼她冷水让她醒过来,再继续酷刑。他们用原子笔刺李女士的眼皮、脸、乳房、胸部,此举让她颜面和身体流血,张不开口和眼。虐行过后,李女士头和脚肿胀,手掌、臂膀、和脚无法弯曲,全身黑青。公安不顾她身体状况仍继续以电棍施虐她全身,李女士于是进行绝食抗议。绝食到了第13天,她被判劳动改造一年。李女士的眼睛肿胀不退达一个月,而身上的瘀伤六个月都消不掉;她的阴道出血,半身麻痹一年。她于年底被释放时仍无法正常行走。
9. 陈雅丽于万家劳教所遭性侵害与凌辱



恶警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用电棍电击乳房、阴部,把电棍插入妇女阴道内进行电击,有许多未婚的女学员也不放过

陈雅丽(Chen Yali):32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
陈雅丽女士被拘留在万家劳教所时,曾被捆绑吊在半空中27小时。她并遭到叫做李民的公安殴打和性侵害。他把她高高地吊了起来,只准她脚指头落地,并将她前后摆荡,吓得她大叫。他还伸手抓了她胸部和阴部,并对她咆啸不堪入耳的字眼来侮辱她。之后她被关进“小号”中。“小号”是一种中国刑罚:囚犯被关进一个窄小牢笼里,双手铐在一固定位置上,既不能动弹也无法躺下。里面十分潮湿也无自然光,囚犯大小便都得在里头解决。夜里老鼠横行,味道恶臭难闻。陈雅丽女士在这里染上了疥癣。
10. 遭公安毒打及性凌虐



恶警们对女性学员进行强奸、轮奸

严菊英(Yan Juying):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道桥公司。
2000年10月6日,严菊英女士前往北京向政府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她遭到逮捕后被送回三河市公安局。她在警车里遭到公安拳打脚踢、头发被拉扯、脸遭到掌掴、下体被重踹。接着她被抬到半空中,然后重重的摔到地上。他们用木棍杖打颜女士臀部数百下,她的臀部因此变的黑青、肿得厉害。后来杨姓公安(杨希忠)多次鞭打颜女士,并电击她全身。颜女士因为遭受酷刑虐待而遍体鳞伤,她的脸并因为杨姓公安拿拖鞋掴打、用电棍电击嘴部而变形。
最后杨姓公安威胁要用滚水泼颜女士的身体,命令她把衣服脱掉。颜女士坚定的反抗,杨姓公安还威胁要找人来强暴她。接着他便激烈地侵害颜女士的外阴部。当晚她被送到燕郊镇镇政府去参加洗脑班。

11. 农家妇女于劳教所遭性虐待

黄秀玲(Huang Xiuling):59岁,农妇,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乡附马庄人。
2000年6月30日下午,黄秀玲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功而遭逮捕,并被遣送至北京通州乔庄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公安命令三至四名男性囚犯殴打她,她则被带上了脚镣手铐。他们用电棍电击她身体,并重踩她的脚。这些疯狂的罪犯并抓起她的乳房,拧她的乳头。后来黄女士说她痛得无法呼吸,他们踹她的鼠蹊部,直到打累了才住手。
为了抗议非法拘役及虐待,黄女士进行绝食,那时她已全身伤痕累累。她的脸部及膝盖呈现暗紫色,而脚背已伤残。7月2日下午,公安开始用管子强迫灌食--管子从她鼻孔插入直到胃部,过程苦不堪言。公安并要她为用完即丢的管子付十元人民币,但因为黄女士身无分文,公安便将管子留在她体内以重复使用。
到了晚间,由于痛苦难耐,她便将管子拔掉。隔天她再度被强迫灌食时,公安将她的手压在背后,再朝管子里灌东西。管子一端便留在她胃里,另一端从她鼻孔出来。当晚黄女士发高烧后,他们给了她点药,然而她高烧不退且开始呕吐。公安了解到黄女士生命危急,便匆忙判了她进劳教所一年。当晚稍后他们将黄女士送回家,要求村委会多盯着她点。


北京密云公安雇佣流氓恶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证据

短短五天内,一个原先好端端的人几乎被折磨至死。黄女士返家后又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恢复得十分快速,渐渐地她便能吞食稀饭了。然而公安还没打算放过她,仅数天后于2000年7月13日,他们非法将黄女士从家中带走,把她送到北京天堂河女子劳教所进行劳动改造。在劳教所里他们使用各种恶毒的手段来虐待法轮功学员,黄女士所受的凌虐导致她的脖子再也无法支撑起她的头部。

12. 一名学员遭羞辱及性虐待


冯春明(Feng Chunming):49岁,被拘留于河北省石家庄劳教所。
冯春明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功被羁押于石家庄劳教所,并遭殴打。公安对她拳打脚踢,还扯她头发,导致她掉了好几撮头发。她的腿部遭无数次踢打,肿的像馒头一样,瘀伤之严重要两个多月才复原。公安殴打她完了后,还把她吊在铁门上,脚几乎要离地,时间长达一个半小时。同时一名叫陈蓉(Chen Rong)的女公安将铁门前后摆动,让她的手肘撞墙。这名女公安还把污水浇在冯女士身上,甚至将滚水倒在她身上,说:“给你高温消毒。”队长将冯女士铐在窗边六天,让她每天在炎日下曝晒数小时,导致她腿部肿胀黑青。冯女士的手还被铐在椅子脚上,然后被迫蹲着不准坐下,只要她一坐下,队长便毒打她。她的手、手臂、和脚都肿的厉害。
冯女士连续九天手被24小时铐上,不能睡也不得休息。在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被拳打脚踢是很正常的,而冯女士所受之遭遇持续有两个多月之久。在这段期间里,公安甚至往她嘴里塞牙膏、肥皂、卫生棉、辣椒、和沾满痰的卫生纸。酷刑甚至还包括拧捏她的乳房、私处等野蛮行为。


恶警摧残女学员

13. 被脱光衣服在肮脏的环境下遭受凌虐

于立新(Yu Lixin):36岁,拥有大学学位,前中共党员,为吉林市委总工会干部。
2001年5月29日,法轮功学员于立新女士被判刑五年,送至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执行。她三次绝食以抗议迫害,后来被送至长春公安医院。她的亲人前往医院探视时,发现她被上了手铐脚镣,手脚被撑开链在床的四角上,全身仅着一件T恤。她脚上插了罐静脉注射点滴,灌食管从她鼻孔插进胃部里。她动弹不得,大小便都得在床上解决;而当她无法排尿时,医生便将导尿管插进她膀胱里直接导尿。纵使她毫无行动能力,她还是遭受24小时全天候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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