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何为“政治”呢?辞典里尽管说法不一,但大致含概几个方面:1)“政治”涉及政府,政党,及有关行政部门的操作和管理;2)“政治”是某一社区或国家的人们就共同关心的事务而参与的过程;3)“政治”包含围绕着权利的各种社会关系和观点。如此说来,“政治”可以泛指为全体公民的社会活动,也应上了一句中国古训: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当今文明时代里,“搞政治”应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而绝不该是被耻笑的,更不能被视为是“非法”的。海外的民运和大陆的民间维权活动,包括法轮功与基督教反迫害的诉求,皆为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连中共专制下的宪法也保障了这些权益。杀人如麻的共产党对政府以外的民间痛痒的关心程度比起这些群体本身自然要差之千里。毕竟,民众的疾苦多来自共产专制的腐败。由此,他们“搞政治”也应该是义不容辞的。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人把共产党与合法政府等同对待,认为声讨中共五十年来的罪过便等于反对人民政府。这是中共多年混淆是非教育的结果,但却是经不起推敲的谬见。在民主国家,国家和政党是俩个概念。一个多元社会里会有很多不同的政党,彼此间公平竞争,轮流执政。而政府应当是民选出来的,执政党也势必代表着多数民众的利益。尽管共产党自己也假意惺惺地号召从上到下的施行党政分离,比如大陆政府的最高国家领导人是国家主席,而党的最高领袖则是总书记。由于长久以来这两把交椅都被中共最高独裁一人霸占,两者间的界限显然已经模糊。一位大陆留学生回忆说:他在文革时长大,天天喊毛主席万岁,当时竟误以为主席俩字是毛的爹妈给起的小名呢。
共产党的官职都不能在党内民主产生,何况乎落实到党外的政府部门了。中共统治下的政府官员既不是民选的,执政党也没有经过多党公平竞争,其代表的利益仅仅是极少数共产党的独裁者们,从来也没有“为人民服务”过。相反,实践证明这种专制政府向来是欺凌百性,与民为敌的。既然这个党政一家的政府不代表民众的利益,伐之何过耶?
此外,共产党本俏鞣降牟蠢雌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