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君重判十二年高院驳回上诉

发表:2005-01-01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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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君的辩护律师郭国汀今日(12月30日) 接到江苏省高级法院的终审裁定书,决定驳回清水君的上诉,维持原判。

网络著名政论作家清水君,于2004年9月27日被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重判十二年。清水君不服,决定上诉。

郭国汀对记者说:“我12月8日将长达20 页的辩护词传真给江苏省高级法院,12月9日高级法院就做出了决定,说明高院根本没有考虑律师的辩护词。此外,本案没有公开审理,按法律规定,宣判时一定要公开宣判。可是江苏高级法院这次是书面审理和秘密宣判。我个人判断法官是受到了很大的压力,我不相信这个判决是法官的本意。”

郭国汀说: 清水君对共产党的批评, 虽然措辞激烈, 但是从法律角度讲, 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言论自由是公民应有的权力。二审时法院认为清水君在网上组党是治罪的关键,可是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但是当局一向视组党为洪水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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