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11-23 12:01:00作者:
2004年11月20日,国会两院通过美国政府2005财政年度预算法案,通过预算法案中有一些有关H-1B签证的条款,统称“2004年H-1B签证改革法”。法案对现行的H-1B政策做出重大改革,与雇主和外籍工人密切相关的有以下几点:
1。增加20,000个H-1B名额的条款。这20,000个名额只给在美国获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并在美国找到工作的外国人。 如果这个法案成为法律,今后每年增加2万个名额 (不限于2005会计年度)。
1。增加20,000个H-1B名额的条款。这20,000个名额只给在美国获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并在美国找到工作的外国人。 如果这个法案成为法律,今后每年增加2万个名额 (不限于2005会计年度)。
2。永久性地恢复雇主应支付的美国工人训练费并将原来的$1000涨到$1500。 但是,全职员工不到25人的雇主对所提交的H-1B申请只需交$1500的一半,即$750。
3。增加“欺诈预防与侦查费”。要求雇主为每份新的H-1B申请支付$500美元“欺诈预防与侦查费”。
4。 雇用外籍劳工的雇主必须支付100%的流行工资。 即政府对同样职位要求的工资是多少,雇主必须支付多少。 不再可以支付95%的工资了。
同时,本法案中也有所收紧一面,即新法案要求依赖H-1B外籍工人的雇主,或以前违反过H-1B法律的雇主必须做LCA测试。这无疑增加了某些雇主为外籍员工申请H-1B签证的难度。总的看来,费用上涨,要求提高,将会负面影响美国公司(雇主)雇用外籍劳工并为他们提交H-1B申请的积极性。
预计布什总统将在近日内签署本法案,使之正式成为法律,这项法律将在颁布后90天生效。
(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