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10-05 21:07:00作者:
9月24-26日,F1赛车在耗资3.2亿美元的上海赛道上奔驰着。发动机的轰鸣声、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声、观众的欢呼声,声声入耳。这项吸引了全世界上亿观众的运动,自然受到不少大公司的追捧。看一看赛道上和车身上的广告,就知道了。惠普、松下、AMD、西门子都是F1的广告大户。同样,随着赛车在赛道上一圈圈的风驰电掣,车身上的万宝路、555、七星等香烟广告也从此深入人心。
中国已经禁止在公众场合和电视上发布香烟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侯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据大陆媒体报导,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特别准许万宝路在F1赛车上作广告;这样,国家的广告法对于上海似乎没有了约束力。问题是该国家部门并无此权利。理论上讲,若没有国家的立法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事先批准,中央政府都没有权利去修改或放宽法规。所以,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为了商业利益,北京为上海F1大开绿灯:为F1组织者获得国际烟草巨头的巨额赞助扫清法律障碍;允许国际烟草巨头的广告现身中国中央电视台的体育频道,把广告“送入”千家万户;中国因此获得间接利益。就像媒体报导的,仅150,000张门票收入都已经达到3亿人民币,还不提酒店、旅游等额外收益。
一边是法治精神和公众利益,一边是重商主义;天平又一次向后者倾斜。看看烟草行业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就不难理解北京缘何赐予上海F1一块“免死金牌”了。
全球11亿吸烟者中有3.5亿在中国,由耸敌醒滩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