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陈至立案 初步裁决有利法轮功

发表:2004-08-03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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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在坦桑尼亚起诉中国国务委员陈至立一案有新的进展。8月3日坦桑尼亚法庭作出有利于法轮功一方的初步裁决。

法官8月3日的裁决为该案进入刑事诉讼扫清了障碍。案件现在正在转入坦桑尼亚国家首席检察官办公室(the Chief State Prosecutor's office)的程序中。此项初步裁决,让下一步刑事诉讼得到绿灯放行,作为前期步骤的民事诉讼则告结束。

*迫害法轮功的责任官员首次出庭

法轮功学员7月19日以民事诉讼递交控诉陈至立一案。原告指控陈至立酷刑和谋杀修炼法轮功的教师和学生。陈至立1998至2003年担任中国教育部部长期间,至少61名教师或学生因为修炼法轮功遭到当局虐杀。

陈至立7月19日亲自到庭出现在法官面前。这是法轮功学员在众多国家的法律诉讼中,首次有迫害法轮功的责任官员亲自到庭。

初步裁决后,原告律师马上申请要求由检察官审理该案。原告律师指有8位证人愿意在诉讼中作证。律师希望2个月之内能够尽快作出裁决。

陈至立2004年7月17日以中国国务委员的身份到达坦桑尼亚作为期四天的访问。她在离开坦桑尼亚之前被法庭传唤,接受了庭讯,成为目前被法轮功学员起诉的江氏亲信中第一个被唤入法庭应诉的被告,此诉案也因此具有了特殊的历史意义。

受理陈至立诉讼案的国家坦桑尼亚共和国,地处非洲东部,实行民主国家的司法独立制度。在陈至立之前,至少有10名积极推动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被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加拿大、台湾和欧洲控诉,其中包括一手导致这场镇压的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

*陈至立部署教育系统镇压法轮功

陈至立1998年到2002年担任中国的教育部长,现为分管文教工作的国务委员。她利用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和获得的特权,强行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江氏的迫害政策,使得中国教育系统镇压法轮功尤为凶残。

明慧网指出,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1年,至少有210所中国大专院校的435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送进劳教所或者精神病院;1999年以来教育系统至少有61人被迫害致死。

此外,陈至立还多次召开各种会议,亲自部署对法轮功的迫害;她以教育部名义发文,在全国所有大、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态过关;强迫教师学生观看诽谤、攻击法轮功的电影;在大、中、小学强制推行反法轮功的“百万签名”运动,胁迫学生签参与这场由少数人发动的迫害;通过教育系统将攻击和诬蔑法轮功的内容编进中小学教材及各级考题,甚至大学和研究生的招生试题中;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陷害法轮功的节目作为师范院校学习内容,在未来的教师队伍中进行煽动仇恨的灌输。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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