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上法轮功学员代表蕾婷详细介绍了申请此次国庆游行的过程,她说:近日来,法轮功学员向林则徐基金会主席及此次游行的总指挥黄克锵表达参加游行的意愿,黄主动约见法轮功学员并商讨游行事宜,起初,他要求法轮功学员要隐身参加(不能有法轮功的横幅,不能穿带有法轮功字样的衣服),并建议法轮功学员最好当天 “闯进”游行或在街头举办自己的庆祝活动。
对此,法轮功学员代表建芬说,作为侨领,怎么会在欢庆美国国庆的日子建议我们闯进游行队伍呢?
蕾婷女士指出,黄克锵亲自对法轮功学员讲到由于受中国领馆的压力,最后关于游行的决定他还需要请示领馆,并要求法轮功学员给他一点时间。
一周后,在没有听到黄的任何答覆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正式提出了一份游行申请书。黄曾经在其他场合许诺过让法轮功学员参与国庆游行,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此消息,6月18日的上午,当法轮功学员代表打电话给黄,询问书面承诺及新闻发布事宜,黄全部推翻所有承诺之事,说是谣言。
法轮功学员指出, 1776年7月4日于费城签署的美国独立宣言,开宗明义,这样写道:“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每年的7月4日由多民族共同构成的美国,各族侨胞会同时举办庆祝活动,无不以此为宗旨表示对自己国家的拥护和对自由、平等和人权的向往。
法轮功学员强调,法轮功学员作为美国和纽约社区的一员,希望籍参与社区举办的国庆活动,表达对国家的拥护和对自由、平等和人权理念的支持,相信会受到社区各界的鼓励。
中华公所前主席钟侨征表示,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家,申请者只要是美国合法团体,我们都该允许参加美国的国庆日游行,中华公所一贯主张包容和融合不同团体和不同政见。
纽约地方政府官员艾本先生就中国城的游行一事对本报记者说:“7月4日是美国独立日,大家一起游行,共同庆祝美国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的精神,这是美国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在这样一个节日,排斥法轮功团体在外,这是违背美国宪法的行为。”据他了解,法轮功是一个和平的修炼团体,它没有政治诉求,他也看过法轮功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游行。
艾本先生还表示:法轮功团体是否能参加游行不完全由主办者决定,根据美国的法律,地方法官也有权力批准。如果主办者排除法轮功团体参与游行,主办者将被取消游行的许可。在法轮功问题上,中国政府的有些行为已经触犯了美国的法律。希望主办者能做出最好的决定。
(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