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05-21 07:46:00作者:
针对丰台区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案管辖异议的裁定,赵忠祥律师王富,昨日正式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并通过本报特别作出说明。
王富说,饶颖明显“弄虚作假”。一是赵忠祥的住所地及经常居住地都位于海淀区,这是法院依据有效证据已裁定的事实,但原告饶颖却故意捏造出赵忠祥住在丰台区怡海花园的虚假事实,骗得法院立案,这是对法院明目张胆的欺骗和对法律极端的蔑视。二是作为律师,如果不指出原告饶颖的上述欺骗行为,就是严重的失职。
最后,当问及饶颖状告赵忠祥,两人能否达成和解?王富说,我的当事人不可能与原告和解,因为原告对我的当事人赵忠祥带来的名誉伤害巨大,对媒体提供了许多不真实的新闻,不仅不能和解,我的当事人赵忠祥,还准备反诉饶颖。
记者昨晚又电话采访饶颖,问能否与赵忠祥达成和解?饶颖说,赵忠祥和他的律师王富,近来的态度非常不友好,我与赵忠祥不可能达成和解。我倒认为,赵忠祥态度要改变,否则,我将在法庭上拿出铁的证据。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