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生涯

发表:2004-05-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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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第一家工厂只做了二个月,手里有了700多块钱,我决定自己找一分工作。走在大大小小的街道上,随处可见的招聘启示是深圳的一大特色。上面所说的待遇也确实让人心动。但就我现在的经验,99。9%是个陷井。骗子租一间房挂上某知名公司的牌子自称是办事处,先把你美美的恭讳一番,然后就是报名费,服装费,培训费,押金。。。。。对于那些初来乍到的打工者而言,稍有不慎就会被骗的身无分文,露宿街头。因此,较正规的职介所就成了绝大多数打工者谋职的首选。广东职介所之多可谓全国之最,但龙蛇混杂,管理之乱也同样让人吃惊。在我空闲的时候,会故意找一些黑职介感受一下他们的骗局精不精彩,感觉是并不怎么高明,我就不曾被骗去一分钱,让我心痛的是那么多的兄弟姐妹像木偶似的任人摆布,毫无主见。在好的职介所里,你可以找到一个让自己施展才华的舞台;在黑职介里,你失去的有可能是全部的家当,甚至自己的人身自由。深圳布吉有一家森鑫源职介所,按说还比较正规,但就在这里接连发生了数十起求职少女神秘失踪事件。今年5月,张明军带着19岁的女儿张婷到森鑫源职介所找工作,他花20元为女儿买了有效期一个月的现场应聘卡。然后等在门口让女儿进去应聘,但很快的他就看到女儿跟着一男一女往外走,张问女儿去哪里,张婷回答说跟他们去工厂复试。张于是交待女儿不要关手机,随时保持联系。40分钟后他打女儿手机时被告知已关机。他急忙找到职介所“用工单位接待室”查询情况,职介所以“工厂太多,查不到”为由拒绝。张立即报警,但仍旧无济于事,面对警察职介所仍说工厂太多根本查不清。张当即晕倒在地。事隔半年,直到现在张婷依然渺无音信。我曾特意去过森鑫源职介所,规模挺大,有几层楼,求职者也很多。职介所门口一般都有有许多办假证的妇女(这也是一大特色),我借办毕业证为由和她们聊了一会,得知在此之前还有一些少女被骗走,但由于她们都是孤身在外,所以无人报警。我又问那些女孩子会被骗到哪儿?回答是卖到美容院或给农村人当媳妇,甚至偷运到台湾强迫卖淫。我感觉她们知道的一定不少,正待继续问下去,她们却一下子四处散开----有联防队的人过来了,我也赶紧识趣地离去。后来我又去过一次森鑫源,照旧人潮滚滚,生意兴隆。然而我知道,在这半年里,又有几十名少女从这里被骗失踪,有湖南的蒋雪梅,江西的杨文红,曾在布吉丹竹头打工的冶飞燕。。。。我问一个求职的女孩子知不知道这有人被骗失踪?她竟说不知道。我就纳闷,警察之腐败无能已是尽人皆知,破不了案也就算了,不整治森鑫源老百姓也没办法,难道连打工者最起码的知情权都不给吗?若说最初的少女被骗是职介所的不负责和骗子的丧尽天良,那么警察对此的不闻不问分明就是给予犯罪分子保护,最起码是默许。这岂不更令人心寒?

中国,提起法律是很可笑的事情。立法者无法,执法者犯法正是中国司法体系中最普遍的现实。就拿《劳动法》来说,在广东大大小小的数以万计的工厂里,有哪能个老板敢说自己遵守了劳动法?又有哪个工人敢说自己受到了劳动法了保护?散布在大街小巷的宣传栏上,冠冕堂皇的张贴着政府用以对外标榜却从未实现过的保护劳动者条例,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了工作时间,规定了福利待遇......我相信所有的人看到这些虚伪文字的时候感觉肯定和我一样,一股难以言喻的厌恶和对共产党彻底的失望。我的亲身经历就足以说明一切,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总共进了十四家工厂,8家台资,3家港资,1家美资,1家日资,1家内地私企。较为正规和待遇最好的是美资工厂,其次台资,再次港资,最差劲的是内地私企。

那家广东人开的工厂在东莞凤岗竹尾田村,一幢两层高的破楼房,生产五金配件,没有招牌。置身其中绝对是正宗的“劳改”待遇:高墙上铁刺密布,大门终日紧闭,狼狗三五成群,车间、门口、院子上的监控器摇来晃去,一日三餐不见油腥,车间内机器日夜轰鸣。工资的数量也同样惊人----心胸小点儿的足以被活活气死!星期天休息更是一种妄想,就算是过年也只有一两天假。我记得那广东老板姓张,40多岁,个子很高,黑衣墨镜威风凛凛的像电影上的黑老大。小小的工厂成了他的私人王国,稍有姿色的女孩子都会被他“提拔”到办公室做文员,玩腻了就给点钱打发掉。平时稍不顺心或看谁不顺眼就拳打脚踢。在那里我呆了两个多月,被打了4次,后来和一个老乡偷逃了出来,惊甫未定的我们连忙给劳动局和公安局打电话举报,得到答复是他们“稍后调查”。我们就躲在厂外等着政府来解救其他兄弟,谁知守了三天仍毫无动静。再打电话,又是另外一个人解释说已派人调查,等有了结果通知我们。没等他说完我就甩了电话,他妈的,老子守了三天,除了厂里那辆面包车进进出出,哪里见过劳动局的影子?后来我也想通了,那张老板光天化日下敢那么嚣张,自是有所依恃。自古以来,官匪勾结不是最平常不过的事吗?只不过在共产党的共和国里这种勾结发展的更加恃无忌惮。


其后,我又在凤岗浸校塘工业区一家日台合资电线厂找到工作。我曾看过一些关于日本和台湾企业的书籍,他们一般都不要求员工加班。在他们看来,员工加班,要么是为了超量完成工作,那样公司会觉得对不起员工;要么就是在规定的时间里完不成预定的工作,那样公司会认为你不适合这份工作,可能会辞退你。如果确实需要加班,都会按规定给予报酬。但到了中国就不一样了,加班被明明白白地写进了厂规,不愿加班就得不到工作。最多的一个月我加了167.5个小时,所得工资的数目也同样触目惊心,只有433块,这两个数字我永远都记得清清楚楚,那通宵达旦的忙碌和得不偿失的对比现在想来仍心有余悸。还有一点更绝,那公司就是不允许辞工,除非你自动离职。这肯定是很多打工者所不愿的,因为那意味着一个月工资白白的送给老板了。当然若想顺顺利利的走人也并非不可能,老板虽不愿意看见员工辞工,但炒人对他而言却是家常便饭。瞅见老板来了就放牛气点,扮个“泼妇骂街”痛痛快快的把心中的怨气吐出来。结果绝对可以如你所愿,记个大过罚点钱顺利走人。相比自动离职损失小的许多。顺便说一下,我走的时候就用了这一招,把政治课上共产党对资本家的精典批判照搬出来,老板被气的要吐血的情景我同样永远记得。其实老板的心情可以理解,他们到大陆来,不就是冲着农村人的任劳任怨和价钱便宜吗?再说,大陆的地痞流氓贪官污吏实在太多,国税可以少一点儿,保护费关系费和地税却是绝对不能马虎的,工人的血汗再廉价赚的钱也差不多贡献出去了,也只有破罐子破甩黑起脸赚点昧心钱,若是大门敞开的话我想他的流水线肯定是流不下去。

当然,我的经历并不具代表性,相对于其它打工同胞,我应该还算是幸运的。苦归苦,累归累,再怎么不幸我也只是贱卖给青春,至少还四肢健全,性命尚存。当我在东莞塘厦一家电器厂工作的时候,一个30多岁的湖南人被车床轧掉了手掌,公司扔了三万块钱就把他打发走。我知道他家里还有三个正在上学的儿女,我知道他的妻子因超生被计生办打得精神失常,身为家庭支柱的他,残废后的明天又该何去何从呢?还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6岁的四川女孩子,初中毕业后来深圳打工,一进厂就连续上了三个通宵,当她终于能够躺在床上的时候,却是永远也不会醒来。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累死了。事实的结果也同样让人唏嘘,由于她并非正式员工,厂方拒不赔偿;但厂方雇用童,被劳动局狠罚了一笔。我不知道补偿一条人命和惩罚雇用童工两者孰轻孰重,但我可以肯定,在中共当权者眼中,那一叠叠的钞票绝对可以轻易的把他们的良心与责任收买掉。中共把广东称为“热土”,的确,在这块土地上,我们的人民永远是热火朝天的挥洒着血汗。我们的汗是滚烫的,血是滚烫的,泪也是滚烫的,可是谁能明白我们的心里是多么的凄凉?

打工者的辛酸又岂是我这聊聊的几笔可以描绘的?悲惨的故事又岂是我一个人可以讲述的完的?工厂里的坎坎坷坷姑且可以不提,中国人民从古至今一直在泥土里打滚,吃苦是家常便饭。就如同我爸爸说的一样,你拿资本家一分钱,资本家就要你的命。父亲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说这种话可以理解,这就是所谓的“阶级斗争”吧!阶级敌人对咱们狠也就认了,可是没有人想的通为什么同根相连的兄弟也要“相煎太急”地捅咱们一刀呢?同是中国人,同一块土地,为什么我们这些打工者就没有自由生活的权利?我们的劳动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对于此我无需妄加猜测,上海公安局已经代为回答了,在他们的官方网站上有这样一段话:“在车站码头,大街小巷里露宿着一些拖儿带口的外来来沪人员,他们衣衫褴褛,严重影响了上海作为国际大城市的文明形象,对于此类人千万莫同情,不要给予施舍”。真是狼子野心何其毒也!口里喊着“人民是父母”的人民警察自己为虎作伥欺压百姓也算了,竟然还要阻止人民之间的互助互救。对于一向善于“王婆卖瓜”的中共而言,这次不小心露出了狐狸尾巴,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这才明白,人民之间的互相歧视互相压迫原来是政府教唆的结果。教唆还不够,咱们的人民公仆还要以身作则的做出来,制定了暂住证和收容遣送政策更将这种赤裸裸的歧视和迫害合法化,制造了数不清的血淋淋的惨剧。

在广东生活了近两年,看见无数人被抓,自己也有过一次真实经历,对此我是体会深刻。对于一部分能够享受到星期天的打工者来说,也并没有什么值得庆幸之处,相反更会增加几分郁闷。谁又敢轻易走出工厂的那道大门呢?联防队神出鬼没的突击“检查”足以让你无处遁身;凄厉的警笛,挥舞的大棒足以湮灭你的一切申辩;这种壮观的场面我到底看过多少次已是记不清了,身边有多少人被赶进那印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封闭大货车也无法一一记起。隔岸观火终究不能感受深刻。还是说说我在深圳观澜的一段真实经历。那时我刚从第6家工厂出来,兜里还有不少钱,四外游荡一圈后跑到东莞最大的“智通人才公司”参加现场招聘会。一番唇枪舌战后收获颇丰,拿到不少复试通知单。然而损失却也惨重,回到旅社准备买点东西填填肚子时,却发现放在裤兜里的手机和钱包都不见了。天啦!我又被偷了?!我来不及心痛,赶紧把箱子里平时积攒的零钱全倒了出来,谢天谢地,还有100多块,足够让我坚持几天了。看着一把复试通知单,最终选择去深圳观澜的一家电器公司应聘仓管,我有这类经验,把握比较大一些。在牛湖村,我住进一家破破烂烂的10块钱一晚的小旅店,这里虽然比较脏,但相对安全,我是指不会被打劫。夜里睡的正香,忽然房门一下子被踢开,冲进几个人拿着手电筒一个劲儿地往我们脸上照,吆喝着穿上衣服跟我们走。强烈的灯光刺的我们睁不开眼,却把我睡的迷迷糊糊的大脑惊醒了。开始我还以为碰上打劫的了,但转念一想不可能,土匪才不会打劫我们这些穷小子。他们穿着迷彩服,我知道他们是联防队来查暂住证的。他们干这事很有经验,效率极高,一转眼整个旅社的人都被赶到楼下,那里停着3辆大卡车。整个过程除了联防队员的喝叱声外没有人敢说半句怨言。联防队的凶残是尽人皆知的,谁敢在别人的地头上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我曾在深圳平湖亲眼目睹一个湖南人被三名联防队员活活打死。为此还有人写文章四处散发张贴,把联防队员称为当地政府的“家丁”、“家奴”。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那些联防队员都是当地的无业痞子,平时看人就是一脸凶相,更不要说披上“合法动粗”的老虎皮后,由于他们不是正规编制,缺少相应的约束,更是嚣张拔扈不可一世。

我们被带到村联防队的大院里,一排排地蹲在地上。然后有人过来训话,用很强硬的口气说怀疑那家旅社有逃犯,他们奉命搜查(我想八成是旅社没交保护费),有暂住证的先出来登记。一部分人拿出暂住证又被逼着交了50块罚款后被释放。我也有暂住证,但我想继续看下去。然后那人又开始训话,这次口气变的恶狠狠,有明显威胁的意味,说有两百块钱的站左边,没钱的站右边,我选择站在左边。然后左边的人就拿着身份证交钱“自保”,右边的人就被赶着进了一间黑呼呼的屋子。我知道他们惨了,一定又是被送去修几个月马路,攒够了罚款钱就被遣送回老家。我正想着,已是轮到我交钱了,我拿出暂住证,那负责登记的女联防队员气呼呼地说刚才你怎么不拿出来?我说没听清楚...她立即不耐地嚷着一边去一边去,一个男的马上把我扯了出来。我脑子里一轰心想糟了,八成没好结果。我想起了孙志刚,那个大学生就是让被称为“白衣天使”的护士和这些“人民守护神”警察给打死的。我越想越急,死我倒不怕,但若是就这么不明不白,窝窝囊囊地死了岂非太不值得?更可气的是,那些手里捏着几张钱等着自保的人中竟还有几个傻老冒看着我笑,笑的我心凉,我们不都是同样被敲诈的人吗?这就是中国人的通病,无论自身是怎样的苦,只要发现还有人苦甚于已的,立刻就会变的洋洋自得。无论受到怎样的压迫,只有没有人带头反抗,自己就只能屈辱到死。唉!

庆幸的是我还没有死,我用50块钱和挨了几拳几掌的代价换得了自由。共产党还是有“好人”的啊,大慈大悲留下我一条命。

不久前孙志刚被打死后,中共宣布取消遣送制度,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收容救助站,这还不是换汤不换药?在此之前,暂住证就曾被取消过,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对于广东地方而言,是一笔巨大财源的失而复得,值得庆贺;对于人民而言,在忍受宰割的同时增加了对共产党政权的彻底失望和更深的厌恶;从政治上则体现了共产党内部的矛盾冲突,是执政为民还驭民为政,当然最终还是独裁势力占了上风。我们知道,收容遣送的绝大多数对象是那些没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现在,暂住证没有取消,收容制度没有改变,遣送依然进行,唯一的更改就是两个字,“遣送”与“救助”。这正如中共更换“610办公室”名称对外却宣称取消一样,是对舆论和国际社会的一种掩饰。《深圳特区报》上有一篇马屁拍的不算太好文章说,“救助制度是流浪者的福音。警察体恤民情,拿着文件走到大街小巷向沿街乞讨的流浪者宣传政策,说是到收容所可以享受最长十天的免费食宿和洗澡,然后遣送回家。仔细想一想,除了话说的委婉一点儿,实质上不还是没有变吗?政策就是政策,制度只能是制度,不施行就是一张白纸,实际行动才是最重要的。共产党口号喊的再好,难道我们老百姓是瞎子吗?正如一位80多岁的瞎眼老太太所说:我死也不进土匪窝,你们不让我要饭我就走,不要你们“送”。言简意赅,一针见血!

俗话说:官逼民反。在广东,工作上残酷的剥削,社会生活中的种种限制压迫,让每个外来工都感到进退维谷,前途渺茫。也使人清楚地看到,在这个社会上遵纪守法实际上是自我惩罚。在这个极不公平的社会,遵纪是对贪官污吏的放纵,守法是对独裁政权的妥协。老实平庸没有前途,唯有反抗才有出路,这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政府的压迫和当地人的歧视,导致相当一部分较叛逆的人抛弃了“饿死不做贼”的祖训,走上了极端,公然与共产党的恶法恶警对抗。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工厂,三五成群地在社会上游荡,寻找着一切可以弄到钱的机会,诈骗,盗窃,抢劫,绑架,敲诈,走私,贩毒,贩卖人口。。。。。人们绞尽脑汁把自己的邪恶本性发挥的淋漓尽致,却从来不去考虑是对是错。

我忽然觉得我说错了什么,我在前面把人们的自甘堕落称之为对独裁政权的反抗多少可能有点自作多情,因为我自己都分不清那些敢以身试法的人究竟是出于反抗心理还是为了一已之私,因为他们伤害的都是无辜的平民百姓。在深圳,约90%的案件为外来人员所为,约80%的案件都发生在外来人员居住的出租屋。这是我们的人民在自相残杀!还有更可恨的,一些人装成嫖客,被妓女领到家里后,先是云雨一番,完事后就是横刀相向,杀人抢钱。在我眼里,最看不起的就是打老人,小孩和女人主意的人,他们是最懦弱也是最卑鄙的。

对于女孩子而言,能够出卖的只有自己的青春和肉体。在广东,二奶和妓女的数量绝对可以称为全国第一。务农不如打工,打工不如卖淫,正是这种思想使成千上万的打工妹靠张开双腿赚钱。在内地农村,流传着“到了广东没处女”的说法,也并非是无稽之谈。走在大街小巷,到处可以看到浓妆艳抹稚气未脱的女孩子招揽顾客,她们属于最低等级的暗娼,游击作战,不管男方是什么人,多大岁数,健康与否,给钱就干;姿色较好的女孩子等级稍高,可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当地恶势力或警方作靠山,有专业的鸡头拉客,收入也颇丰厚。在中国,这是较为普遍的形式,如街头的美容院,酒店旅馆,按摩屋等;等级最高的当属二奶,但前提是必须长相漂亮,素质较高。她们一般都有自己的理想,只是迫于现实而不得如此。有了足够的钱后就会自谋出路,从新开始。还有一种特殊形式,一些身在工厂的女孩子白天上班,晚上则出来“致富”,当地人称之为“工厂妹”。我在东莞石碣第一工业区工作时,附近有一家电子厂远近闻名,因为该厂女孩子特多,且大部分都兼职做皮肉生意。一到晚上,公园里,河滩上,小旅馆里,到处都有她们与男人苟合的身影。真是致富创业两不误。

自古以来,中国下层社会的三教九流,以娼妓为最末,最被人们鄙夷。在人们看来,就连乞丐都比她们活的有尊严。我觉得这并非是歧视,而是重视道德的一种体现。倘若有一日,人不再认为娼妓可耻,而是讥笑乞丐的贫穷,那么这个社会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标准一定是正反颠倒了,社会道德一定是在大步的倒退。中国现在不正是这样吗?一个人,有啥也不能有病,缺啥也不能缺钱。你没有钱,人们就会打心眼里不把你当个东西。人们已经没有了耻辱,没有了良心道德,千方百计,挖空心思的只想捞钱。

当然,不可否认其中也有逼良为娼的现象。我曾在广州黄埔区一家酒店工作过一段时间,那时候,我听到人们谈论最多的就是关于长洲戒毒所管教贩卖戒毒女的事。无风不起浪,虽然这事太不可思议,但我还是愿意相信。这期间,我曾竭力想证实这件事,可惜徒劳无功,老百姓也只是人云亦云,不知内情。想不到事隔一年多后,今年10月24日深圳的《晶报》就把这件事报道出来。确如老百姓所言,广东黄埔区广东第二工人疗养院长洲戒毒所女仓中队队长陈太中、女仓管教邵丽爱、简伟珍和“鸡头”毛祖富勾结,几年间把戒毒所内的数十名女子(一年前我听到的是数百名)强制带出逼迫卖淫。唉!!!对于些我实在不知再说些什么才好,该说的说了,该骂的骂了,我知道这些对共产党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我所能做的,ㄓ写钌险馓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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