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蒋彦永上书的关键,在于他在提法上的突破。这里他用了“正名”二字,而没有用大家惯常用的“平反”。我觉得这个词语的差别,非同寻常,非常重要。它标志着一种独立的精神,甚至标志着一种思想的解放。
长期以来,中国人总是习惯屈服于皇权或极权,特别是那些有资格活跃在公共领域里的知识分子。传统的依附性,使得一些人总是在权力中心所规定的范围内找理论依据。“他们经常会由于某政权有用或者能为非作歹而屈服在一个不合法的或有争议的、不为人尊重的、常常遭蔑视的政权下,完全丧失了自由的精神”(托克维尔语,后同)。
八九民运期间,“跪递请愿书”的悲情,象一团不散的阴云,久久地弥漫在人们的心头。“六四”枪声留下的创痛,浓缩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史。中国历史上数不清的抗争与反抗,都在成王败寇的定势中轮回。中国知识分子对权力的习惯性依附和所谓的“道统”,产生了许多“以死相谏”的“忠臣”,却从来没有滋生具有独立意志的知识分子的土壤。五四之后,共产主义思想进入中国、以及共产党获得执政大权以来,中国知识分子便自觉不自觉地陷入共产制度所特有的“规定性”中不能自拔。包括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荣辱升迁和大起大落。被整的人,大多数总会有获得平反的“出头之日”。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种习惯,习惯又慢慢成了自然。平反--或曰“落实党的政策”也就成了被迫害者衡量执政当局的一种政治指标,一种鉴定领导人开明与否的“客观标准”。与此同时,被“平反”者,根据其级别和“落实政策”的程度(包括恢复名誉和工作,补发工资,子女安排,住房分配等等),也将平反演变成了一种“资历”,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阶层--即“平反阶层”。
在这种前提下,这个已然存在的现成的政府,不论它如何不得民心,就有了当然的合法性。这种作恶--平反,再作恶--再平反的恶性循环,产生的主要恶果有二:首先,强化了中央政权的“正统性”。这种“正统”观毒化和局限着人们的思想。我们经常见到,政府中总是被分为好人坏人,开明与保守,左派与右派等等。一旦中央政府摆出个姿态,给个说法,被害者一方便山呼万岁,忘记甚至有意忽略了共产“旧制度”这个万恶之源。第二,庸俗化、进而功利化了受害者和反抗者本身所包含的社会历史意义。那些因平反得到“好处”的人,往往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在一种感恩戴德的情绪驱使下,主动地归顺权力中心,或者在“体制内”找靠山。这样一来,在被迫害者中就有了不同的类别,也有了高低贵贱之分。中央政府在安抚他们时,总是将坏事推在某些预定的面谱上,必要时还会选定几个替罪羊。人们明明知道内情,但为了维护那样一种“正统”和自己可望得到的名利,大多情况下便顺水推舟,人云亦云。
可以说,这种“平反现象”,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殊情况。执政当局借“平反”以疏缓社会危机,延长其业已丧失合法性基础的执政寿命。人们无原则地认同和接受平反,就等于屈服于一个使用非法暴力和压迫的强权。等于拱手让出了几经牺牲可望争取到的权利。从而维护了中央政府本该被剥夺的“自卫权利”。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当政者的权威。这样一种政府与所谓“民间”的互动,掩盖和抹杀了社会上真正要求自由民主的诉求,延缓了民主的进程。从共产党执政以来的历次整肃运动和之后的平反结果看,这个极权政府,“它不仅能用自己的权力制服人民,而且能利用人民的习惯驾驭人民。它首先把人民彼此孤立起来,然后再各个击破,使他们成为顺民”。
这个“平反现象”中,还有一个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特殊现象,就是在“平反阶层”中,从来没有默默无闻的普通老百姓。回顾历次平反,最大规模的“落实党的政策”,是“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落实党的干部政策”。那些当然的“领导阶级”--工人和农民,还有城市贫民,是不在“落实党的政策”范围之内的。他们屡经践踏的天赋人权,频频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人祸”,他们的生死疾苦,被这些有“平反资格”的人们作为一种抽象名词所代表着,也被他们的“平反利益”所忘却甚或被出卖着。这些挣扎在生活最底层的人们,被逼到极端时,自焚便成了他们最绝望的反抗形式--这是多么惨痛的现实啊!
从这个意义上说,蒋彦永提出为“六四”“正名”而不是“平反”,就有了一个大是大非的原则上的区分。你政府动用自己的军队,向自己的人民开枪,向手无寸铁、要求反腐败、反官倒的学生开枪了--这是一个认罪层面的问题,而不是一个让它来平反的问题。就好象你不能让一个杀人犯来给这个被杀者平反是一个道理。你说,它还有什么合法性基础或者资格来平反呢?“六四”屠杀,它越界了。退一步说,这和当年的反右、文革造成的冤假错案在本质上还是有差别的。这一点连执政当局共产党都很清楚,知道它终有一天是要面对的。所以与其象有的人所说蒋彦永的上书挽救了人民,不如说更是挽救了这个执政党。人民在那儿好好地过日子呢,你共产党政权不压迫他们,不朝他们开枪,不迫害他们就行了。
当然,也有人会说,要讲策略,要学会妥协。不要在字面上纠缠等等。
这话是对的,也是错的。因为第一这是有原则的。第二,要看在什么层面上运用。你如果是在政治操作层面上考虑,要讲究策略,这可以讨论,因为政治操作行为本身就有功利的考量和目的性。但即便是政治层面的考虑,也不能没有大原则。在这里,形式甚至比内容更重要。名正才能言顺么。如果在“六四”杀人的事情上也可以含糊,那么你这个政治即使是以民主的名义,你也不要搞了。因为这是假民主,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真正的民主。你所表达的还是一种甘愿被奴役的姿势,即使你这个姿势很优美。
如果是一种对民主的追求,那么,首先应该遵守这个词语所规定的形式,在这个形式下,加入与之相适应、相符合的内容。你不能说用一个专制的形式来包装一个民主的内容,或者说用一个民主的形式,来包裹一个专制的内容。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两者是不相容的。
当然,妥协是民主社会的一个常用词语。以法国社会经常发生的罢工浪潮相比,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代表会与政府方面的代表谈判,最后双方达成妥协。这里没有输赢之说。既没有百分之百的赢家,也没有百分之百的输家。这是民主社会的一种常态。但是你在极权专制下,你要讲妥协,谁跟谁妥协?在这种力量极度悬殊,决无平等可言的情况下,你这个妥协--特别是在这种大原则上含糊其词,那就跟投降没有什么差别了。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革命的首要问题”,共产党早就分得很清楚。你压根就不信它那一套,你当然是万劫不复的敌人。你信仰过它那一套,中途觉醒了。反叛了。它“打”了你,那叫“娘打儿子”。它会给你一个“异议者”头衔,将你逐出“家门”。同时它清楚地知道,如果真是“儿子”,终了还是“不嫌母丑”,一平反就又回到“党的怀抱”里了。对其中那些彻底觉醒的“异数”,它也有“异方”来对待。最典型的例如,除了冠以“莫须有”罪名,动用国家专政机器外,它还“与时俱进”地发明了一种“新工具”,即杜绝叛逃者的回国之路。
我们看到,在历次大小规模的平反过程中,张志新、遇罗克等等--这些振聋发聩的先觉者的名字,从来没有出现在平反者的名单中。在统治者眼中,他们是不具备平反资格的。相反,他们一出现就被这个政权以最骇人听闻的手段残杀了,以致至今还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何平反之有?!为何平反?!!谁平反谁?!!!
感谢蒋彦永,他这个为八九“六四”正名的提法是有勇气,有智慧的。它包含了一种民主自由的思想意识。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这个“正名”所应该包含的实质内容是什么?它的指标和最低限度是什么?我认为大家在跟进、支持蒋彦永时,应该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应该有不计个人功利的自主性。也就是说,不要总是跟着权力中心的感觉走,任由它找出一两个替罪羊,给个说法就算了。而应该从法理上入手,提出相应的政治主张,从制度上寻求突破。应该看到,“六四”的发生,是共产“旧制度”与“现代皇权”统治的结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旧制度”,就永远无法走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和用“枪杆子”保政权的轮回怪圈,就永远也走不出极权所限定的“党的知识分子”和“党的干部”的暧昧角色。人们的反抗将永远笼罩在悲情之中。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蒋彦永同时也为寻求社会和解提供了一个契机。要把握这个契机,首先要创造一种具有平等对话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要达此目的,就一定要跳出习惯被奴役的传统定势,要挣脱这种几千年来封建专制强加在我们身上的那些看不见的思想牢笼和精神禁锢。在八九“六四”十五周年的纪念日里,让我们选择一种自主的站立的姿势,告别平反,走出悲情。让我们大家都成为千千万万个活着的张志新、遇罗克。让自由民主的声音成为发自我们肺腑的生命的吼声。
2004年3月16日于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