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忠,这个以党领国极权制度的四品大吏、这个官至省部级的重要领导、这个权位不可一世的地方诸侯,竟追随他的难兄难弟--曾是中共高官的胡长青、成克杰,走向了腐败到底的黄泉不归路。
人们完全可以相信:王怀忠既不是中共腐败集团的三个代表的唯一,也肯定不是中共前腐后继庞大队伍中的最后一个。他仅仅是被中共抛出来以显示其所谓反腐政绩的一个替死鬼。这样的替死鬼,以前不缺乏(如中共建政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现在不缺乏(如上述的三个代表:胡长青、成克杰、王怀忠),估计在将来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也一定不会缺乏。这就是说,替死鬼是决不会断子绝孙的,替死鬼肯定会以其泱泱而来、汹汹而来的态势献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之下、献祭于中共斧头加镰刀的血腥的党旗之下。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王国里,在当今中国大陆贪污腐败乌云笼罩的条件下,王怀忠一案的被严厉查处,不过是中共实施丢卒保党、丢车保帅政策的一个不大不小的棋子而已,不过是红朝统治集团金蝉脱壳的挡箭之牌、更是其招摇过市以售其奸的诡术而已。
这当然没有甚么特殊,也更是毫不奇怪的事情,既然有那么多振振有词地反腐倡廉而实际所做的却完全相反的党国要人。他们直到现在还仍然身居高位、权霸一方、颐指气使。当面装模作样,背后贪权恋栈。过五关、斩六将地削尖脑袋争权夺势,大肆行贿以要官,四处流蹿以跑官。一朝顶戴花翎之后,就张开鳄鱼般关卡索要的血盆大口,就刻不容缓地伸出为人民币服务的毛茸茸的魔爪,无所不用其极地海捞特捞血泪凝成的民脂民膏,明码标价地拍卖或购买社会主义的各种官帽,明里暗里地兜售为自己和为权贵精心服务的精美坐椅,直到以所谓人民的名义、以公有制优越性的名义、以改革开放抓经济的名义、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名义,把权力寻租的交易事业推广到连坟墓里的何坤也自叹弗如且惊愕不己的与时俱进的荒唐而严重的程度。这,就是中国大陆每时每刻地发生着的司空见惯或者是见惯不惯的社会化腐败。
社会化腐败或腐败社会化,这种难以治愈的极权专制统治的慢性病,是中共的红色王朝制度祸及各行业、各地区,甚至殃及每一个人身心的必然恶果。就像癌细胞呈现扩散之势且已蔓延全身一样,中国大陆业已成为由极权专制的毒菌或由贪污腐败的微生物所严重侵蚀的绝望吞噬希望、罪恶围歼正义、无道惩罚有道的一片蛮荒无耻的所在地!
一、 王怀忠腐败案具有中国共产党的伟光正特色。
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建立社会主义的红色王朝之后,一直没有停止过贼喊捉贼或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反腐倡廉。也正像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封建王朝曾经做过的那样,轰轰烈烈的反腐倡廉只能以其自欺欺人的方式、以其时不时地抛出几个倒霉蛋的方式,试图洗刷或极尽遮掩王朝自身根深蒂固的和与生俱来的腐败劣根性。此之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就是说,既然是巍巍皇朝,无论是历届历代的封建主义王朝,还是现今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王朝,其必然腐败的本质通常呈现出不可战胜并且是战无不胜的刚性,无论其反腐倡廉的策略多么多么地冠冕堂皇、多么多么地与时俱进、多么多么地开拓进取。从这种意义上说,反腐倡廉,只能兴隆于一时,而断然不会长远;只能触及一些皮毛,而绝不会伤筋动骨地危及到无可救药的极其腐败的专制制度。一个或几个腐败分子可能或必然地应声倒下去,但这不外乎充斥着杀鸡儆猴之盘算,不外乎充斥着欺世盗名之计谋,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乃是,导致整个社会腐败的王朝制度却仍然在那里大行其道,并且通常会变得更加荒淫无耻、更加无所顾忌、更加贪婪妄为。胡长青之后出现了成克杰,成克杰之后出现了王怀忠,王怀忠之后究竟还有谁?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宛如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个更比一个贪。这,难道不像中国成语所昭示的那样,有如过江之鲫一样地密密麻麻、赴汤蹈火而在所不辞吗?这,难道不正像这些党棍们当初入党宣誓时所信誓旦旦地表白的那样,要为党的(腐败)利益奋斗终生吗?这些一命呜呼的党国政要们,不过是在黄泉路上一字排开的先锋队而已,而那些正在走向这一最终归宿的、至今还在受到更多更大庇护的党国领导后续大部队,又是何其多也?又在忙些甚么鬼名堂?
王怀忠就像中了头彩似地终于成为中共祭奠江山社稷的刀下之鬼。忆往昔,狰狞岁月稠!王怀忠等权贵们一路腐败、闪亮登场的光辉而可耻的历程,实事求是地说,是不乏中国共产党的伟光正特色的。作为造祸一方、说一不二、独断专行的镇、县、地(区)、市、省级领导,作为先阜阳地区、后阜阳市市委书记,再官至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一路走来,根本就没有任何制约,根本就没有任何束缚,根本就没有任何监督。纵然有各级纪检部门、有各级机构重叠的反贪局、有党的各种各样且五花八门的纪律条款和与之相应的严格规定,但对于一个不容许任何质疑,更不允许任何批评的独裁专制党的政要来说,对于一个在没有任何言论自由的社会里所造就出来的党棍来说,哪怕有那么多机构重叠的纪检部门、监察部门,那也不过是些种种美丽的装潢,是些可有可无的摆设,更是些欺骗舆论、愚弄民众的虚无缥缈之物。就像中共几乎所有的各级、各地、各单位的国家行政官僚一样,王怀忠长期以来之所以能够呼风唤雨,官至四品,顶戴花翎,之所以要甚么有甚么,想怎样就怎样,就在于只允许歌功颂德捧臭脚的一党专制,就在于不允许人们评头论足而自己却可以信口呲黄的党控媒体。这,正是王怀忠以及他的那两个到阎王爷处先行报到的难兄难弟胡长清、成克杰之可以为所欲为、可以横行霸道、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地海捞特捞的原因之所在!这,正是伟光正的极权专制的权贵特点所使然;这,正是社会主义无比优越性的流氓制度所造成!
与其说是王怀忠本人咎由自取并义无返顾地走向了贪污腐败的穷途末路,莫不如说是伟大的社会主义腐败制度造就了王怀忠这类位高权重、号令一方天下的贪污腐败分子;与其在王怀忠个人身上找原因,莫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根源就在于伟光正一党独裁、一党专政的腐朽没落的政治制度上。千错万错,归根到底错在与人类文明相对抗、不但不知羞耻,相反还自吹自擂的永远自我感觉良好的伟光正;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应该有独断专行且代表人民无商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极权专制政体。
不是说王怀忠一点责任都没有,也不是说王怀忠这样的腐败分子不应该受到应有的追究与法办,而是说,首先必须明确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乃是:倘若腐败堕落的伟光正制度依然一如既往地贯彻到底,而决不实行根除其罪恶的应有改革或必然革命,那么,腐败分子的横空出世、蜂涌而至,乃至于连绵不断、滔滔不绝,就必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地生成的整体景观,就必定是中国大陆无处不在的凄凉而悲哀的社会现实!
从王怀忠贪污腐败一案中,是不难看出中国大陆现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上的溃烂与腐败之一斑的;从对王怀忠的追查、审判中,是可以找出贪官污吏们几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基本特征的。即便在中国大陆党控媒体上所揭露出来的王怀忠腐败一案,真可谓证据确凿,铁案如山:
自1994年以来,王怀忠在任阜阳市主要领导和安徽省副省长期间,索取、收受贿赂共计517万余元人民币。司法机关共追缴王怀忠家庭财产总计人民币1059.64万元;首饰162件(套)等物品。王怀忠利用职务之便,为马某、杨某、倪某等人在贷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等方面谋取不法利益,多次索取、收受对方现金共计317万元。且对其拥有的价值4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尤为恶劣的是,2001年11月,王怀忠为了对抗组织的调查,向私营企业主一次索取200万元,被冒充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骗子骗去120万元。---------引自<中国察查官报>
王怀忠的罪行,例如索贿受贿,在贷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等方面谋取不法利益,并对其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等等,这些问题难道仅仅是王怀忠一个共产官僚的特例吗?难道王怀忠的所做所为,不具有伟光正的社会主义官僚体系的全部特色吗?请问,举目望去的各级各地各单位的大大小小的头头脑脑,又有几个没有王怀忠似地一心一意搞贪污、执政为民瞎胡整的优良品德与斑斑劣迹的胡作非为呢?又有几个顶戴花翎干干净净地可以经受住严格审计、认真检查,以及全方位监督的呢?
甚至从紧密掌控的党的喉舌那里,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个几乎不争的事实,那就是:小官小贪,中官中贪,大官大贪。总之是几乎无官不贪,无贪不官。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又有哪一级可以称得上是清水衙门的呢?又有哪一个共产高官,可以称得上是两袖清风的呢?至少从目前来看,是很难看得见的。官僚的腐败,证明了整个社会主义庞大的官僚体系的溃烂。整个腐败的政治制度,就像一个烂萍果一样,就像一棵烂白菜一样,从心里面开始烂,一直烂到外面。整个地烂了,用老百姓惯常说的话来讲就是,都坏透了腔了。这不仅仅是一个胡长清烂了,也不仅仅是一个成克杰烂了,当然也不仅仅是一个王怀忠烂了。这不是哪一个人烂了的问题,这不是哪一个官僚烂了的问题,这是一个腐败社会化的问题,这是整个社会腐败化的问题。这是伟光正的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溃烂的问题。当然,这也是封建主义王朝和社会主义王朝必然面临的、难以更移的并且常常是束手无策的非常严峻的问题。
腐败的共产政治制度有一个明显的特点,这就是:一烂不是烂一个,而是烂一窝,烂一群,烂一片,甚至是烂一大片。这倒是颇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官僚制度的内部不成文之恶法,即,由裙带关系、由哥儿们义气、由下级对上级的权力效忠关系和长官意志等所形成的事实上的圈里人公权私授的方式。一人得势,鸡犬升天。朝里有人好做官。我送你钱,你给我权。我送给你的钱越多,那么我做的官簿驮酱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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