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
这次进拘留所,我被分到“东一筒三所”。当牢房的铁门在我身后关上,我一眼就看到王俭那张红红的、胖胖的、总是像弥勒佛一样笑咪咪的脸。原来她是春节前在公园炼功被抓的,警察向她盘问过我的事,她一直想托人传信要我小心。
牢房连我在内共有八个法轮功学员,其余十来个人大部分是卖淫进来的。八个学员中有四个是除夕夜去天安门炼功被抓,一个是到天安门打横幅被抓,一个是早上去买菜,路过炼功点,赶上警察抓炼功人一起被抓进来,还有一名四川来的老太太,从火车站出来,还没找到天安门就被抓了。
王俭正与几个人吃饭,像我们第一次在派出所见到时一样,她热情地招呼我一起吃饭。我端起饭碗,立刻就成了她们之中一员。
在牢房里,法轮功学员吃、用都在一起,不分彼此,没人去理会那条为减少在押人员争吃争喝甚至大打出手而订的“不许混吃混喝”的监规。尤其是我刚到那些天,总被弄去审问,经常错过吃饭时间,其他学员每天都细心替我留饭菜,我天天过的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走的时候都不知道一人一天定量是三个馒头。
这种事对法轮功学员很平常,但比起牢房其他人动不动就为一点小事争吵或打闹,就稀奇得很了。尤其很多因卖淫进来的女孩,被抓时常连衣服都没穿周全,身上当然不会有钱。进了拘留所,没钱的日子很不好过,甚至来例假都没有卫生棉用。“公用钱”和“公用物品”都掌握在头板手里,头板高兴才给你。
有的在北京根本没亲人,有的有亲人却不闻不问,还有的是自己没脸告诉家人坐牢,只有咬牙苦捱。
而法轮功学员互相就是亲人,那种融洽让其他人羡慕。监狱里许多犯人就是从这点开始对法轮功生出好感、仰慕,最终也想炼的。
天涯沦落人
东三所的头板段丽丽就是一例。她是三十多岁的回族人,因涉嫌贩毒进监,我进去时她已经待了几个月,接触过不少法轮功学员。
按拘留所规矩,法轮功学员不能坐在一起,也不能睡在一起,甚至不许互相说话。但段丽丽除了白天不让我们一起坐板,以免被警察看见,其余时间我们怎么聊她也不管,晚上还安排所有法轮功学员睡在一起。她说,“她们一起说说话也没碍着谁。不让她们在一起,她们隔着八丈远还是想说话,何必呢?有她们在,号里还少打架呢!”当权者哪怕有她一半的见识,事情也不至于到今天这个境地。
不过,刚开始她虽然不干涉我们说话,但也不怎么跟我们说话,好象要拿一拿头板的架子。其他人她也看不上,整天一人心事重重。半个多月后,有一天她突然对我们说,我的事也只有跟你们说了….
她在家是老大,从小家庭责任感很强。为了成全父母希望她找一个同是回族人的心愿,嫁了一个她不爱的,生下一个儿子。不知什么时候起她丈夫开始吸毒,她想孩子都那么大了,总不能跟他离婚吧,可怜他犯瘾的痛苦,又经常帮他买毒品。
她承包一个饭馆,生意不错,她丈夫的姐姐总想从她那儿讹钱不成,对她怀恨在心,向警察告发她买毒品,又买通警察加重她的罪,意欲以贩毒罪置她于死地,好趁机吞没她的财产……。
她进来已好几个月,案子还毫无眉目。贩毒罪一般都判很重,她的儿子刚满十一岁,跟着一个吸毒的父亲,叫她如何放心。
说到这,她的泪扑簌簌直掉,边抹泪边对吴萍说:“吴老师,你是好心人,你出去后能不能让我儿子去找你,让他跟着你学好、跟着你炼法轮功?”
牢房里最小的女孩才十六岁,外号“小胖”,白天被安排跟我一起坐板。
小胖来自江西,十四岁母亲就去世了,父亲很快找了情妇,情妇和她女儿霸占小胖母亲留给她的房间。她看不惯她们,天天吵架,父女俩搞得像仇人。她早早就跟男友同居,想早日结婚离开家庭,无奈父亲不同意婚事。她一气之下将怀了七个多月的双胞胎打掉,跟人来北京,在一家“发廊”操起皮肉生意。她反叛心理很重,性格倔强,死也不肯向谁低头,谁碰她一下就跟谁干架,眉头成天都皱着。
有一次她问我:“为什么你们法轮功碰我一下我不烦,也不想跟你们吵,别人一碰我,我就想跟她干架呢?”
她这问题倒把我给问住了。我想了想才回答:“因为你觉得我们都是好人。”
慢慢地,我告诉她做人要与人为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与喜爱,以及其他一些做人的道理,她听进去不少,后来还要我教她背法轮功的《洪吟》。我从第一首<苦其心志>开始教她,边教边讲诗的含义。第三首<觉者>是这样的:
“常人不知我,
我在玄中坐;
利欲中无我,
百年后独我。”
这首诗包含好多道理,我尽量用她听得懂的话讲解,但她到底理解多少,我一点也没谱。她很小就没好好上学,连小学都没毕业。
有一天,她抱怨:“在这个鬼地方天天吃‘白菜游泳’,以后我一辈子不吃白菜了!出去后第一件事就要大吃一顿!”刚说完,她又颓然:“看来我还不行,我还在惦记着吃,‘利欲中’还‘有’我,我还修得不好。”
她这话一出,所有炼法轮功的都大吃一惊,面面相觑。看来真像释迦牟尼说的,众生皆有佛性,不能小看谁。
到她背会《洪吟》第五首诗,我发现她成天紧皱着的双眉不知不觉舒展了,脾气好多了,模样也变漂亮了。每当我看着她认真嘟着嘴,努力去背这些诗时,都会想起以前净土法门的修炼,说修炼了一辈子的人在临死时,不但不害怕死,嘴里还念着佛,生出欢喜的心,那佛能不来接他吗?同样道理,看到她那么努力背着《洪吟》,我心中充满快慰。
赞叹欢喜
四川姑娘唐遥跟小胖一样是卖淫罪进来的,她来自贫穷农村,想出卖身体多赚些钱,好把父母接到北京来享受。整个社会都要人们快速致富,普遍“笑贫不笑娼”,很多外地来打工的年轻女孩不觉得卖淫有何不妥。唐遥也是这样。
有一天她受“提”回来,兴奋得满脸通红,说提审答应她只要交两千五百元罚金,就放了她。她刚好还有两千多元,写信请朋友去取。警察帮她将信寄出去,本来被拘留的人在案子判决前,是不能与外界通信的。
朋友很快就将钱送来,交给提审;她天天盼着出去,坐卧不宁,可有几人一直看着她冷笑。
十五天的行政拘留期终于过去,可是一点也没要放唐遥走的迹象。一天、两天、三天……她热切的希望一点一点地冷却、僵死……终于,她再也忍不住了,坐在板上掩面而泣。这时冷笑的人才告诉她,提审这样骗人骗得多了,你居然信他,不是傻冒一个?
过几天她又被提走了,回来时坐在板上放声大哭。提审果然骗了她,两千多元让她倾家荡产,而她照样被判了半年妇教 。提审还拿她取笑:“你出台多少钱一次呀,出去后我去找你,给不给点优惠……”
唐遥哭了好久,我在心里暗叹,她在这样的时候受到这样的欺骗,难道不会对这个社会心怀仇恨?又怎能指望她变成好人?
有天起床后,她对我讲:“曾姐,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将屎拉了一裤子,好恶心。你说这是什么意思?”
我看着她的脸,诚恳地告诉她,你做那个梦,是因为你以前的生活的确是肮脏的,以后不应再这样,然后我跟她说那种生活会带来的害处。
在牢房里,她一直是最受欺负的,家里又没人送钱来,没人瞧得起她。只有法轮功学员以善心待她,这使得我们在她心中就像沙漠的绿洲一样宝贵。我看得出来我的话在她心里深深扎下了根,因为她由中相信我所说的一切:一个宁愿坐牢也不愿说假话的人,是绝不会骗人的,这就是她单纯的逻辑。
后来她告诉我她们村里也有人炼法轮功,她准备出去后回家找他们学。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牢房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对法轮功心生仰慕。连因抢劫进来最爱欺负人的陈圆,吴萍说愿意收她做干女儿养活她,也不希望她再去打劫,她就对吴萍说:“吴老师,我这人从小走黑道,从不会对谁心软,也不会对谁说个谢字,但是我知道谁好谁坏,我──谢谢您。”
也不知何时起,我发现其他的犯人间也开始像我们一样抢着干活,有什么问题也会“向内找”,学会原谅别人;要走之前也把自己穿过的囚服洗了,好让后来的人穿干净的;有人缺东西时也能主动将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晚上值班我们炼功时还替我们站岗放哨打掩护……所有的人相亲相爱,融合得像一家人。
一个星期天下午,没有坐板,大家三三两两坐在板上聊天,我心中一动,说:“我给你们打一套手印吧”。说完我盘腿坐好,将第五套功法“神通加持法”的手印打了一遍给她们看。刚打完,就有人要求:“再打一遍!”我又闭眼打了一遍,只听坐在对面的唐遥叹道:“真好看!也不知是因你人长得美还是动作美,反正真好看!”
我睁开眼睛,看见面前的女孩们专注地望着我。她们的脸上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辉,和一种她们自己没有察觉的灵魂升腾的深深喜悦,仿佛她们不再是置身世间监狱被人瞧不起的卖淫女,而是佛国世界纯洁的众生,听到美妙的佛法而赞叹欢喜……。
老板偏不信邪
那次进拘留所正赶上人民代表大会,所以春节期间被抓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超期关押到人代会开完,才陆续被放出去。
我是同牢房九个法轮功学员中倒数第二个被“取保候审”放出去的,先生是我的保人。放我时,马英告诉我,一年内,我再出现任何问题,就连我的保人一起拘捕。
这次还是牛军开车来接。到了派出所训话,看我丝毫没有“悔改”之意,牛军咬牙道:“你就这么折腾吧!你不让我安生,我也不让你安生!我要搞得你爱人没法过、孩子没法过、父母没法过、公公婆婆没法过!我要叫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他每说一个“没法过”,我的心就像被刀刺一般地痛,跟他比起来,拘留所里最狠的犯人都变成了“小巫”。
第二天,我回到公司上班。正副总经理看我回来,都非常高兴,专门抽空跟我谈心。在这方面,我跟许多其他修炼法轮功的人有些不同的“待遇”。
镇压后,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开除党籍或工职,而我所在的公司不是国营企业,没有党支部,我们几个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寄放在一个股东单位的党支部,我们除了每年勉强派名代表交一次党费,每次接到参加什么党组织生活的通知,都是明推暗阻,心里直后悔当初为什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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