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严密封锁的消息:南京邓府巷拆迁户翁彪自焚后 又有两人惨死

发表:2003-12-03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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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邓府巷拆迁户翁彪自焚之后,又有两人惨死在“强拆”二字之下。

一、南京浦口区农民王成凤被推土机故意压死,现场之惨状令人毛骨悚然!

2003年10月21日一大早,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花旗村柴庄46岁的农民王成凤,为开发商在征地中补偿不合理的问题,与村民们一起赶往南京市里上访。当他回到村里的时候得知,早上他离开家后,开发商与他的母亲及一些村民又发生了争执,并迅速升级为武力冲突,在冲突中他的母亲被打伤并已经送进医院。他非常气愤,立即跑去跟打伤他母亲的人们(这些人通常是开发公司的人、保安、公安以及村镇政府有关负责人等)讨说法,但没有人正面回应他,甚至不理睬他,他悲愤之极,便一屁股坐在一辆翻斗型的推土机的车尾,说:“你们今天要是不给个说法就别想施工!”当时旁边站着有公安和村里、区里的干部,他们当中有人对推土机的驾驶员讲:“你压,没关系,土地开发压死一个人是无所谓的事情。”听到这句话后驾驶员迟疑着,在场的又有人说:“压!没关系,压死一个人没有关系的!”这下推土机没有再迟疑,径直倒车朝王成凤压了过去。只见王成凤的上半身先是向上一挺,立刻像麻袋片一样,面部朝下瘫了下去,被当场压死!立刻,司机和所有在场的公安和村里、区里的干部都跑得精光。时间是中午12点半之后。

随后,很多村民们问讯赶来,惊讶之后义愤填膺,他们给多家媒体打电话,包括被南京公众普遍认为敢说话的《现代快报》、江苏电视台的“零距离”栏目等,却没有一个记者到达现场。倒是很快有大批警察蜂拥而至,几十辆警车把现场戒严。

一个目击者这样叙述了王成凤惨死的场景:

我赶到现场时,看见一辆翻斗型的推土机停在一块农田上,这块农田就在一条水泥路的边上。王成凤在推土机轮子的后边,车头是朝前的,也就是说他是背向推土机坐着的,即推土机是往后倒车把他压死的。

王成凤一只手还撑着地,头变形、奇大,面朝下靠在脚尖的位置,从耳朵里流出一道血迹。胸以下到大腿和小腿的一部分全部被折叠着压在地下面,看不见了,只有头、上肢和上身的半截叠压在两条还剩下一小截的小腿上,留在地平线上(如示意图),那样子惨不忍睹,我看了以后,好几天心口都堵得慌,至今都摆脱不掉那种场景带来的恐惧感。


王成凤被压死示意图


当时司机可能是感觉到推土机压死了人,把推土机朝前开了一点,所以王成凤的外衣被推土机拽过以后,朝下拉了一点,后脖子和肩背裸露在外。他穿的是一件深色格子的春秋衫,春秋衫上推土机履带齿轮的印子,一棱一棱的还清晰可见。

那块田地上是新铺上去的土,所以他身体的一部分被压得陷下去了,如果是水泥地的话,那肯定是被压成肉饼。

当时来了一个区干部要求把现场清理了,家属义愤填膺,坚决不干。警车虽然封锁了路口,但是挡得住外人,挡不住附近的农民们,很快一传十、十传百,赶来看现场的老百姓络绎不绝,南来北往的人把交通都阻塞了。后来有的村民实在不忍惨状,用一片石棉瓦把王成凤露在外面的上下各半截身体遮挡住。

当时村民们气愤的不得了哇,这等于是故意杀人!更何况所有的村民都积怨已久,因为征地补偿平均一个劳动力才能拿1千元(人民币,下同)多一点。现在田地已经荒了一季没有种了,眼下损失惨重,今后更是生计无着,上访没有用,现在居然又故意把人压死,这已经超出了人能忍耐的限度。

我去的时候,看到村民们正在和警察交涉,但是当有的人出来带头跟警察争吵、理论的时候,立刻被抓到警车上带走。后来一直到10月22日下午两三点钟才把尸体搞走,据收尸的人说,太惨了!人整个被挤压的变形了,牙全掉光了。

王成凤的弟弟代表所有家属提出要求赔偿100万元,但最后获得了85万元的赔偿。我听说司机和说“压死了没关系”的人已经抓起来了,但至今没有任何说法。

记者:能肯定是故意压死的吗?

目击者:肯定是。

记者翻查了2003年10月22日南京《金陵晚报》的一条消息:

标题是:浦口区永宁镇工业园区发生一起死亡事故

内容是:21日下午,浦口区永宁镇工业园区工地一推土机驾驶员在倒车过程中,将该镇花旗村柴庄组村民王成凤撞倒致死。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事,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拘留。(通讯员宁馨)

不知道这位“通讯员宁馨”有没有到过现场,有没有采访过目击者?这位“通讯员”难道不顾那么多人在现场的事实而撒出弥天大谎?到过现场亲眼看到过王成凤死亡时的姿势和推土机位置的人诉记者:“《金陵晚报》的这个报道纯属是瞎说。只要稍加思考,谁都看得出如果说王成凤是被‘撞倒致死’的,绝对不可能出现那样的现场!”其实不到现场也不难判断这是个低级的谎言,第一,当时除了一些村民,还有“公安和村里、区里的干部”等至少数人在场,众目睽睽之下,以推土机的车速,“意外”是怎么发生的?第二,如果是个普通的意外伤亡,为什么大批警察蜂拥而至、封锁现场?第三,一个普通的意外伤亡就能赔付85万吗?

如果政府可以把故意杀人的事件在报纸上定性为“一起死亡事故”,岂不令人惶惶不可终日!如果政府又用纳税人的钱来堵受害家属的嘴,却让罪犯避重就轻甚至变相地逍遥法外,岂不是天理不容!

一位当地的农民说:“对于我们农村人来说,85万的确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但是给了这个钱并不代表事情就摆平了。赔钱和解决问题是两码事,政府对这么恶劣的行径到底准备怎么处置,到现在连个说法都没给啊!”这样简单的道理,难道政府官员还不如一个农民明白?

熟悉王成凤的人告诉记者,王成凤相当忠厚老实,膝下有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儿,芳龄18岁,虽然是抱养的却比亲生的还亲。上有年迈的父母,身边有勤劳、恩爱的妻子,是一个非常温馨的农民之家。


二、在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法庭,一拆迁户的男主人,因认为法庭裁决不公正,当场跳楼自杀身亡

由于严密封锁消息,所以目前可以确定的事情梗概是:在2003年11月13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开发商状告拆迁户的案子。在法庭上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在法庭处理意见宣布后,拆迁户的男主人(50多岁)不服,万念俱灰的他就从法庭的四楼跳了下去。该建筑每层高度比一般楼房高,四层的高度相当于一般楼房的六层。

当天,在南京市一家大医院,有人在过道上听到抢救人的嘈杂声,看到死者的家属和众多警察以及拆迁办人员在现场争吵、忙碌。目击者认出其中有玄武区拆迁办的一个叫“陈兰”的女负责人。晚间,有一个七八十岁的死者家属在医院走廊大骂拆迁办的人不是东西。附近的患者都听到抢救仪器的剧烈响声,一位工作人员说:“人送来时就死了,还装模作样地抢救什么!”

该拆迁户目前住在南京市玄武区营苑西村,但发生拆迁纠纷的房产在靠近长江路一带。目前警方和开发商在这家住户进进出出,知情者说,正在做家属的工作。

不知道这条命开价多少、落锤几何?最终谁来买单?开发商还是纳税人?!

在南京,强拆民居、强征土地中的打、砸、伤人事件之后,用钱来“捂盖子”,对肇事者的违法行为却不予追究的现象之普遍,有目共睹。2003年9月19日,记者曾经报道过,在南京玄武区“长江南北货地块拆迁指挥部”附近,一对年轻夫妻(拆迁户)被拆迁公司人员暴打的事件,最近获悉,拆迁公司以多给2万元拆迁补偿金的办法了结此事。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拆迁户,在根本没有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的情况下,房屋被强行拆毁,一些拒绝用钱了断的拆迁户,至今流离失所。

难道国家法律对拆迁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网开一面吗?

目前在商业性开发拆迁中,一些拆迁户在根本没有与开发商谈判的情况下被强行下达“仲裁书”,有一位拆迁户偶然一个机会看到拆迁公司的人正在大批填写“仲裁书”,自己的名字也在其中。按照南京市政府的现行规定,只要进入仲裁程序,不必等仲裁结果,就可以先行强拆民房。

还有多少人会用生命来与这样的拆迁抗争?

两条被封锁的消息的背后是两条人命,两条人命的背后是“强拆”二字,在“强拆”二字的背后又是什么?

貔貅2003年12月2日

(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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