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11-29 19:47:00作者:
本报福建讯 11月15日,福建省漳浦县科技局原局长王木水因受贿罪、贪污罪被法院终审判决有期徒刑四年,该局原副局长陈惠楠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法院终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零二个月,该局前任局长许若沛因挪用公款、情节轻微被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
来自江西的两个少女凭借她们漂亮的脸蛋,在一次交杯推盏中,迷住了漳浦县科技局原局长王木水和原副局长陈惠楠。出于共同的“奋斗目标”,王、陈二位局长将她们包养在同一套房内长期“相守”。二位小姐互称“姐妹”,二位局长互称“兄弟”,四人一起逍遥,好不快乐!无奈科技局经费渐渐紧张,这时,王木水一对外出吃喝玩乐的机会明显较多,而“大姐”的衣着穿戴也较时髦,这使“小妹”心生嫉妒。“姐妹”间的矛盾随之引起“兄弟”生隙,进而被外人得知。
漳浦县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闻听此事后,从查账入手,终于发现王木水受贿4.8万元、伙同他人共同贪污1.7万元和陈惠楠贪污1.44万元、挪用17.5万元的犯罪事实。与此同时,检察官还查出该局前任局长许若沛挪用公款2万元的事实。
(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