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10-28 22:12:00作者:逄春阶
电视荧屏上的打打杀杀一直不绝,编创人员对血腥、匪气的大肆渲染,无所不用其极。好像人间充斥的就是刀光剑影。这是对观众,尤其是青少年观众的视觉污染,造成他们对生命的淡漠。其危害不可小觑。
西方一位作家曾经戏说过,小说写不下去,怎么办?你杀个人。用笔杀个人,自然能悬念叠出,情节曲折。这位作家的逻辑是:反正在纸上,人可以随便杀,杀得越残忍越过瘾,这才迎合观众和读者的需要。
喜欢观看同类被杀,也许是某些人的嗜好,但这肯定不是一个健康人的正常心态。一个真正的作家,绝对不会用笔滥杀无辜,他们非常尊重人的生命,惟恐伤害人的一点毫毛。他们从生活出发,在写作中进入虚拟的世界,情节的发展已经牢牢控制了作家的情绪,到了不得不杀死主人公的时候,作家是非常之痛苦的。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等文豪都为在作品中杀死人而伤心不已,都曾发出这样的感叹:“我怎么能杀死了他呢?”“一个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能被杀呢?”这是大艺术家的悲悯。
自由是在限制中的自由,在限制中你才能显出你的才气。小说家也好,剧作家也好,因为情节进行不下去而去杀个人,这恰恰说明他们的无能和智慧缺乏。追根究底,还是没有参透人生,没有把握住生活的真谛。于是便粗制滥造,就随便“杀人”,戴着艺术家的桂冠而轻薄生命,是对“艺术”二字的玷污。
艺术家的良知,不折不扣地体现在作品中。艺术家的审美情趣,从来不是去迎合读者或观众,而是去健康地引导。被动的迎合,迎合的往往是低级趣味;主动的引导,则是拥抱大美和崇高。
生活中滥杀无辜,法律严惩;艺术中无故杀人,该当何罪?